爬登空間之位置及大小規定如下: 一、爬登空間應符合第一百二十九條之水平距離,使作業人員能通過任何導線、橫擔或其他組件。 二、支持物得僅提供一側或一角為爬登空間。 三、爬登空間應可垂直延伸,使作業人員能通過第一百二十九條至第一百三十一條及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之任何導線或其他組件上下層範圍。
根據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125條,爬登空間的位置和尺寸應符合以下規定: 1. 爬登空間應與第129條所規定的水平距離相符,以便作業人員能夠穿過任何導線、橫擔或其他組件。 2. 支持物只能在一側或一角提供爬登空間。 3. 爬登空間應垂直延伸,以便作業人員能夠穿過第129條至第131條和第133條規定的任何導線或其他組件的上下層範圍。 根據提供的參考資料,無法找到與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125條直接相關的案例或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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