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條至第一百零三條及第一百零六條規定,係於無風位移時在前條第一款規定導線溫度及荷重情況下所產生之垂直及水平間隔,且以最接近之情況為準。
根據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98條,該條款規定了第99條至第103條和第106條的內容。根據該規定,在沒有風力作用下,以第一款規定的導線溫度和荷載情況為基礎,而產生的垂直和水平間距為準,並以最接近實際情況的方式進行判定。 參考資料: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能源局能訂字第098002386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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