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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第 26-1 條(撤銷或廢止登記之準用)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公司經中央主管機關撤銷廢止登記者,準用前三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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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公司經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登記(9、17、17-1)者,準用前三條(24~26,清算)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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