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人員因病或其他事故不能繼續服務時,得呈請辭職。辭職人員須呈奉核准後方得離職,如一時無相當人員接替,得令展緩離職;倘未奉核准,即行離職,以擅離職守論,該員薪水,自離職之日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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