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各類郵件應其質量,妥為封裝,並防止發生左列情形: 一、互相磨擦或因壓力及氣候而發生損害。 二、破裂漏出。 三、封口金屬扣鈕邊緣鋒利。 四、傷害郵務人員。 五、污毀其他郵件或郵政設備。 各類郵件未妥為封裝,致發生前項第四款或第五款情形者,寄件人應負賠償之責。
很抱歉,我無法提供該法規的解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接下來可以查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