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規則 第 1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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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寄未印郵資符誌之明信片應按明信片資費黏貼郵票。 明信片黏貼之郵票,橫式者應貼於正面上端右角;直式者應貼於正面上端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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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郵政規則第18條規定,交寄未印郵資符誌之明信片應按明信片資費黏貼郵票。根據資料中提到的郵政法第49條,明信片必須為紙片並且資訊書寫於明信片上,不加封套交寄。因此,如果明信片未印有郵資符誌,則按照郵政規則第18條的規定,應當黏貼郵票。參考資料中未提到明確的與郵政規則第18條有關的例子,但根據該條規定的背景和前提,可以推斷明信片上應黏貼郵票的具體方式以及相關的實際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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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