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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規則 第 246 條
每張匯票之匯款人或受款人均以一人為限。 匯款以受款人親領為原則,如受款人不能親至兌款局兌取匯款時,應在匯票背面蓋妥印章後,將身分證及匯票一併交代領人代領,代領人亦應在匯票上簽名或蓋章並出示其身分證件。代領高額匯票,兌款局並得要求加具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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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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