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郵政規則25

快速跳轉

新聞紙、雜誌每件重量不得逾二公斤。其最大或最小尺寸限度與信函之規定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郵政規則第25條,新聞紙和雜誌的重量不得超過二公斤,且其尺寸限制與一般信函相同。這一條規定主要是針對新聞紙和雜誌郵寄的限制,旨在確保適當的郵務運送和處理成本。例如,如果一份雜誌超過了允許的重量或尺寸限制,則可能需要支付更高的郵資以反映其運送和處理成本。這一規定也是為了確保郵政服務的效率和公平性。 參考資料: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規則 第25條 - https://www.post.gov.tw/post/internet/Postal/index.jsp?ID=22010203&ID1=22010501&TYPE=10#Block3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郵政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郵政規則第 25 條規定:「新聞紙、雜誌每件重量不得逾二公斤。其最大或最小尺寸限度與信函之規定同。」(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郵政規則第 2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