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郵政規則 第 5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郵局代為驗關之進口國際包裹,收件人應詳閱稅單內容,如對於海關所徵收稅款有異議者,應即向海關申請複,其包裹由郵局存候稅款繳納後再行投遞。稅款納清,包裹投遞後,不得再向郵局提出異議。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