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 79-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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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本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處罰: 一、違反第六十二條第三項規定,鮪延繩釣漁船於兼營運搬船許可期間從事捕撈作業,或未於國內港口卸魚。 二、運搬船從事轉載,未遵守第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搭載觀察員或接受主管機關指派之觀察員隨船執行任務。 三、違反第七十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即從事轉載。 四、違反第七十條第三項規定,未於許可轉載期間內轉載。但不包含第二項第二款情形。 五、違反第七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從事卸魚。 六、違反第七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未於許可卸魚期間內卸魚。但不包含第二項第五款情形。 七、違反第七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有規避、妨礙或拒絕漁獲查核,或未配合辦理同條第二項規定事項。
-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本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處罰: 一、我國籍運搬船或兼營運搬船違反第六十三條規定,與未列名在 WCPFC或 IATTC 漁船名單、塗改船名或統一編號之漁船進行轉載、加油或補給。 二、違反第七十條第三項規定,未於許可轉載期間內轉載,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運搬船搭載 WCPFC 或 IATTC 區域觀察員計畫之觀察員隨船進行觀察任務,漁船或運搬船從事海上轉載。 (二)許可轉載期間後,於前鎮、小港臨海新村、東港鹽埔、旗津漁港或高雄港四十一號碼頭從事港內轉載。 三、違反第七十三條規定,於船位回報器斷訊未修復前進行轉載。 四、違反第七十四條規定,未於規定期限內報送轉載確認書。 五、屬第七十六條第三項但書之漁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未於許可卸魚期間內,於日本清水港口;泰國曼谷或宋卡港口卸魚。 (二)許可卸魚期間後,於前鎮、小港臨海新村、東港鹽埔、旗津漁港或高雄港四十一號碼頭卸魚。 六、違反第七十七條規定,未於規定期限內提交卸魚聲明書。
深度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第三十六條條文
- 第六十二條第三項條文
- 期間名詞
- 業名詞
- 第六十七條第一項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 第七十條第一項條文
- 第七十條第三項條文
- 第七十六條第一項條文
- 第七十六條第三項條文
- 第七十八條第一項條文
- 核名詞
- 第四十一條條文
- 第六十三條條文
- 第七十三條條文
- 復名詞
- 第七十四條條文
- 第七十六條第三項但書條文
- 第七十七條條文
- 遠洋漁業條例 第 36 條條文
- 遠洋漁業條例 第 41 條條文
-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 62 條條文
-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 63 條條文
-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 67 條條文
-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 70 條條文
-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 73 條條文
-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 74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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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 78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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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