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 第 55 條
- 1.勞工退休金之給與標準如下: 一、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二、依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強制退休之勞工,其身心障礙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者,依前款規定加給百分之二十。
- 2.前項第一款退休金基數之標準,係指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
- 3.第一項所定退休金,雇主應於勞工退休之日起三十日內給付,如無法一次發給時,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分期給付。本法施行前,事業單位原定退休標準優於本法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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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勞動基準法第 55 條規範退休金前 15 年每年 2 個基數、超過 15 年部分每年 1 個基數,最高總數以 45 個基數為限,1 基數等於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
Q · 勞基法舊制退休金到底怎麼算?
依勞動基準法第 55 條,前 15 年工作年資每滿 1 年給 2 個基數,超過 15 年部分每滿 1 年給 1 個基數,最高總數 45 個基數。1 個基數等於核准退休時 1 個月平均工資。依第 54 條第 1 項第 2 款職業災害強制退休者加給 20%。雇主應於退休之日起 30 日內一次給付,無法一次給付者得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分期給付。
白話解讀
一個數字遊戲決定你退休能拿多少錢,但大部分人根本不知道遊戲規則。勞基法舊制退休金的算法是這樣的:前15年的年資,每年值2個基數;超過15年的部分,每年只值1個基數;天花板是45個基數。一個「基數」等於你退休時的一個月平均工資。所以工作25年的人拿的是30+10=40個基數,不是50個。工作30年是30+15=45個基數,剛好頂到天花板。工作35年?還是45個基數,多出來的5年不算錢。這個公式藏著一個殘酷的真相:你工作越久,每多一年換到的退休金越少。而且如果你是因為身心障礙被強制退休,而那個障礙是因為執行職務造成的,退休金還要加給20%。老闆必須在你退休後30天內一次付清,付不出來才能申請分期。
法律定性
勞動基準法第 55 條為勞工舊制退休金計算的核心規範,建立「年資 × 基數」的雙層遞減公式:前 15 年年資每年 2 個基數、超過 15 年每年 1 個基數、總額上限 45 個基數,基數標準為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針對職業災害強制退休者另加給 20%。本條為 2005 年勞退新制施行前舊制年資的計算依據。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勞基法舊制退休金怎麼算?▾
前 15 年每滿 1 年給 2 個基數,超過 15 年部分每年 1 個基數,最高 45 個基數,1 基數等於退休前一個月平均工資。
Q2工作 30 年退休金能領幾個月?▾
45 個月平均工資(15×2 + 15×1 = 45 個基數),剛好頂到法定上限。
Q3退休金平均工資怎麼算?▾
依勞基法第 2 條第 4 款,退休前 6 個月工資總額除以總日數再乘以 30,含經常性給與。
Q4老闆 30 天內不給退休金怎麼辦?▾
可向地方勞工局申請調解、聲請支付命令,超過 20 天未異議即可強制執行。
Q5舊制和新制退休金差在哪?▾
舊制雇主全額負擔年資基數一次計算;新制(勞退條例)雇主每月提撥 6% 到個人專戶跟人走。
Q6職災強制退休有加給嗎?▾
有。依勞基法第 54 條第 1 項第 2 款身心障礙因執行職務所致者,加給 20%。
Q7退休金請求權時效多久?▾
5 年,自退休次月起算(勞基法第 58 條)。
Q8退休前被減薪會影響退休金嗎?▾
會。基數標準是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但若調動無正當理由可主張無效。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項目 | 舊制(勞基法第 55 條) | 新制(勞退條例) |
|---|---|---|
| 適用對象 | 2005-07-01 前到職且未轉新制者,或舊制年資保留者 | 2005-07-01 後到職者,或選擇轉換新制者 |
| 雇主負擔方式 | 退休時依基數公式一次計算給付 | 每月提撥不少於 6% 工資至個人專戶 |
| 可攜性 | 不可攜,換公司就重新累計年資 | 可攜,個人專戶跟著勞工走 |
| 計算公式 | 前 15 年每年 2 基數 + 超過 15 年每年 1 基數,最高 45 基數 | 雇主提撥 6% + 勞工自提 0-6% + 累積投資收益 |
| 公司倒閉風險 | 依勞基法第 56 條退休準備金保障,但實務常有缺額 | 個人專戶在勞保局,不受公司倒閉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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