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8 分鐘8 分鐘8 分

勞動基準法 第 78 條

快速跳轉
  1. 1.未依第十七條、第十七條之一第七項、第五十五條規定之標準或期限給付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給付,屆期未給付者,應按次處罰。
  2. 2.違反第十三條、第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四項、第二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或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勞動基準法第 78 條規定,雇主未依法給付資遣費或退休金,處 30 萬至 150 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

Q · 老闆欠資遣費或退休金不給,會被罰嗎?

會。30 萬起跳且按次罰

依勞動基準法第 78 條第一項,雇主未依第 17 條(資遣費)、第 17-1 條第 7 項(派遣資遣費)、第 55 條(退休金)標準或期限給付者,主管機關處 30 萬至 150 萬元罰鍰,並限期令其給付,屆期未付按次處罰。第二項管違反第 13、17-1、26、50、51、56 條第 2 項者,罰 9 萬至 45 萬。

深度解讀

老闆欠你資遣費或退休金不給,在勞動基準法裡不是「民事糾紛慢慢來」,是直接挨罰三十萬到一百五十萬的行政處罰。而且不是罰一次就算了:主管機關會限期要求老闆付清,期限到了還不付,繼續罰,一次又一次,沒有上限。這是勞基法罰則中少數帶有「按次處罰」機制的條文,設計目的就是讓老闆拖不起。第二項管的是另一批違規:懷孕期間違法解僱(第13條)、違法轉掛派遣(第17條之1)、預扣工資(第26條)、不給產假(第50、51條)、退休準備金不補足(第56條第2項),罰鍰九萬到四十五萬。注意這兩項的罰鍰級距差了三倍多,立法者很清楚地告訴你:欠錢不還比其他違規更嚴重。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4 則

立法沿革 4 版

本條有 11 條相關條文與名詞連結。

本條有 4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勞動基準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勞動基準法第 78 條規定:「未依第十七條、第十七條之一第七項、第五十五條規定之標準或期限給付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勞動基準法第 7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勞動基準法第 78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8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