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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高考/地特/升等) 96 年民法考古題

民國 96 年(2007)法制(高考/地特/升等)「民法」考試題目,共 75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75 題選擇題

二十五歲之甲,將市價八萬元之筆記型電腦以五萬元賣給十八歲之乙,乙事前並未獲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則該行為之效力為何? (A)無待法定代理人嗣後是否同意,均屬無效 (B)效力未定,若嗣後法定代理人加以承認,始生效力 (C)乙就該電腦享有三萬元之折扣,應屬純獲法律上利益之情形,縱未得法定代理人允許或承認,亦屬有效 (D)法定代理人得撤銷該行為,而使該行為溯及無效
提供夫妻於家庭生活費用外,供夫或妻使用之自由處分金,依何方式定其數額? (A)向法院聲請裁定 (B)由親屬會議決定 (C)由夫妻協議決定 (D)依經濟能力定之
下列何種情形,係行使形成權之行為? (A)贈與人交付贈與物 (B)共有人出賣應有部分 (C)受僱人依法提出辭呈 (D)買賣雙方合意解除契約
民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規定:「租賃契約之期限,不得逾二十年」。關於此一規定之解釋適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違反此一規定者,租賃契約無效 (B)期限屆滿後,當事人不得更新之 (C)於租用基地建築房屋之租賃契約,亦適用之 (D)不適用於不定期限之租賃契約
受領遲延中,因出賣人之輕過失致買賣標的物滅失而給付不能,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買受人得請求損害賠償 (B)買受人仍須支付價金 (C)買受人得解除契約 (D)契約關係消滅
甲向乙借貸A 車,乙表示同意,雙方達成合意但尚未交付該車,甲與乙的契約效力如何?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不成立
關於契約之終止,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 (A)終止權之行使,應向他方當事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B)契約當事人之一方有數人者,終止權之行使應由其全體或向其全體為之 (C)契約終止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當事人雙方負回復原狀之義務 (D)終止權之行使,不妨礙損害賠償之請求
豬飼料之出售人甲以混有毒玉米之飼料,交付買受人乙。乙部分豬隻因食用此飼料而死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飼料係種類之債,乙不得請求甲重新為無瑕疪之給付 (B)乙不得拒絕甲之重新給付 (C)乙得請求賠償價金並請求死亡豬隻之賠償 (D)飼料出門不得退換
下列有關公同共有之敘述,何者為正確? (A)公同關係僅得依法律規定而生 (B)公同關係僅得依契約而生 (C)基於公同關係,而共有一物者,為分別共有人 (D)各公同共有人之權利,及於公同共有物之全部
依民法第880 條規定,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如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完成後,經過多久時間不實行其抵押權者,其抵押權消滅? (A)五年 (B)七年 (C)十年 (D)十五年
下列何者非屬遺囑之法定撤回? (A)遺囑人以新遺囑撤回舊遺囑 (B)遺囑人之前後遺囑相互牴觸 (C)為遺囑後之行為與遺囑相牴觸 (D)遺囑人故意破毀或塗銷遺囑
甲、乙、丙對丁負連帶債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對丁主張抵銷之效力,不及於乙、丙 (B)丙得以甲對丁之債權,於甲應分擔部分為限,向丁主張抵銷 (C)丁向甲表示免除甲應分擔部分之債務後,仍得向乙請求清償全部債務 (D)甲任意清償其應分擔部分後,丁即不得再請求甲清償剩餘債務
下列何者為無效的法律行為? (A)單獨虛偽意思表示 (B)無權代理的法律行為 (C)無權處分行為 (D)離婚時約定離婚後五年內不得再婚
下列有關抵押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A)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不得再設定地上權、典權、地役權等用益物權 (B)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不得再設定其他抵押權 (C)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該不動產出租 (D)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於同一不動產再設定其他權利,抵押權因此而受影響
以下關於不完全給付之說明,何者有誤? (A)依其情形,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B)依其情形,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C)依其情形,債權人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D)債權人得請求損害賠償
下列何者為我國民法親屬編所規定之親屬? (A)血親及姻親 (B)宗親及妻親 (C)血親及妻親 (D)宗親及姻親
關於損害賠償之方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此乃強行規定 (B)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C)應回復原狀者,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D)回復原狀有重大困難者,應以金錢賠償損害
下列何者得主張繼承酌給請求權? (A)被繼承人以遺囑遺贈財產之人 (B)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非婚生子女 (C)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繼承人 (D)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寡媳
買賣標的物有瑕疵,而出賣人應負瑕疵擔保責任時,買受人得請求減少價金之權利,性質上為一種: (A)請求權 (B)形成權 (C)抗辯權 (D)支配權
質權人於質權存續中,以自己之責任,將質物轉質於第三人時,其因轉質所受之損害,應負何種責任? (A)不可抗力責任 (B)通常事變責任 (C)抽象輕過失責任 (D)具體輕過失責任
依現行民法之規定,有關夫妻之住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妻以夫之住所為住所 (B)夫妻之住所依雙方協議定之 (C)夫妻之住所由親屬會議定之 (D)夫妻之住所悉由法院依職權定之
典權之約定期限最長不滿多久,不得附有到期不贖即作絕賣之條款? (A)三十年 (B)二十年 (C)十五年 (D)十年
依我國現行民法規定,下列未婚男女之婚姻何者有效? (A)通姦者與相姦者之結婚 (B)同時婚 (C)近親結婚 (D)未有公開儀式之結婚96 年公務人員、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代號:等 別 :薦任類 科 :法制、智慧財產行政、消費者保護科 目 :民法全一張(背面)319603256032660
銀行對於肉眼顯能辨識之票據印文真偽,而未為辨識,係屬何種性質之責任? (A)屬重大過失之責任 (B)屬抽象輕過失之責任 (C)屬具體輕過失之責任 (D)無過失責任
A 男與B 女結婚後雙方並未約定財產契約,請問A 與B 依我國現有法律夫妻間的財產關係如何? (A)A 男與B 女結婚後的財產成為共同財產 (B)A 男與B 女結婚後的財產原則上各自所有,但在婚姻結束後分配剩餘財產 (C)A 男與B 女結婚後的財產各不相干,毫無關係,婚姻結束後亦同 (D)A 男與B 女結婚後如果B 女有出去工作就採分別財產制
喪偶之甲與其獨子乙在921 大地震中同時死亡,乙已經與丙結婚,二人生有丁子。甲的遺產應由何人繼承? (A)丙單獨繼承 (B)丁單獨繼承 (C)丙與丁各繼承1/2 (D)依丙及丁合意決定
下列何種行為,為違反公序良俗? (A)繼承人拋棄繼承 (B)繼承人限定繼承 (C)父親死亡前,兄弟姊妹預先訂約剝奪母親之應繼分 (D)出租人與承租人約定,承租人應負責修繕租賃標的物96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代號:類 科 :法制、公平交易管理科 目 :民法全一張(背面)3212032320
甲將土地出售給乙,同時約定甲保留就該土地上果樹之果實收取權,嗣後乙將該土地轉售給丙。果實成熟時,甲欲收取之,丙拒絕。試問該果實應歸屬於誰? (A)甲 (B)乙 (C)丙 (D)甲和丙共有9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等 別 :三等考試類 科 :法制科 目 :民法全一張(背面)
下列有關物權拋棄之敘述,何者錯誤? (A)為質權標的物之權利,非經出質人之同意,質權人不得拋棄該權利 (B)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地上權人得隨時拋棄其權利。但另有習慣者,不在此限 (C)有支付地租之訂定者,其地上權拋棄權利時,應於一年前通知土地所有人,或支付未到支付期之一年分地租 (D)物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拋棄而消滅
有關違章建築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違章建築原始建築人無法取得所有權 (B)違章建築不得為物權的客體 (C)違章建築原始建築人可以向其買受人行使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D)違章建築之拍定人因拍定而取得其所有權
就權利之作用言,物權之性質屬於下列何者? (A)請求權 (B)支配權 (C)形成權 (D)抗辯權
甲將機車借乙使用,就該機車之占有關係而言,乙是: (A)間接占有人 (B)占有輔助人 (C)他主占有人 (D)共同占有人
甲將其所有之汽車送修完竣,在甲清償修繕費用前,修車公司對甲之汽車得主張何種權利? (A)所有權 (B)抵押權 (C)質權 (D)留置權
甲死亡,留下三個子女A、B、C 及妻乙,A 剛結婚生下一子A1,才一歲。由於甲沒有財產僅留下債務一千萬元,A、B、C 及妻乙乃拋棄繼承。請問甲死亡後,依我國目前的法律,誰繼承甲的債務? (A)A、B、C 及妻乙繼承甲的債務 (B)乙繼承甲的債務 (C)甲沒有繼承人 (D)甲的債務由一歲的A1 繼承
關於夫妻結婚後之姓氏,民法有何原則規定? (A)從夫姓 (B)從妻姓 (C)各自保有本姓 (D)視婚姻之類型而定
下列何者非屬民法所規定之繼承? (A)限定繼承 (B)指定繼承 (C)概括繼承 (D)拋棄繼承
A 男與B 女結婚後,生下一子B1,B1 三歲時B 女死亡,A 男的鄰居C、D 夫婦想要收養B1,A 男因為喪妻非常傷心乃將B1 給C、D 夫婦扶養,並未辦理任何手續。請問B1 跟C、D 夫婦的關係如何? (A)C、D 已經合法的收養B1 (B)C、D 如果養育B1,超過七年就合法收養B1 (C)C、D 如果要收養B1,必須先訂定書面契約並經過法院的認可 (D)C、D 如果要收養B1,只要跟A 男訂定書面契約即可
關於勞務給付之契約,不屬於法律所定其他契約之種類者,適用何種規定? (A)僱傭 (B)承攬 (C)委任 (D)寄託
甲在路上拾得乙所遺失手提電腦一只,遂立即據為己有,甲可依下列何種方式取得該電腦之所有權? (A)遺失物的拾得 (B)無主物的先占 (C)動產善意受讓 (D)動產時效取得
向無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時,何時發生效力? (A)意思表示達到相對人時 (B)通知達到其法定代理人時 (C)相對人了解時 (D)依習慣定之
民法第七百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讓與動產物權,而讓與人仍繼續占有動產者,讓與人與受讓人間,得訂立契約,使受讓人因此取得間接占有,以代交付。」下列何者可能是本條所稱之「契約」? (A)保證契約 (B)居間契約 (C)僱傭契約 (D)寄託契約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動產質權因質物滅失而消滅,但因滅失得受賠償金者,質權人得就賠償金取償 (B)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但因滅失得受賠償金者,抵押權人得就賠償金取償 (C)地上權因工作物滅失而消滅,但因滅失得受賠償金者,不在此限 (D)典權存續中,典物因不可抗力致全部滅失者,典權與回贖權均歸消滅
關於贈與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 (A)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B)贈與附有負擔,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C)受贈人因過失侵害贈與人,依法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D)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有關婚姻之普通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夫妻得各自保有其本姓 (B)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 (C)妻以夫之住所為住所 (D)夫妻於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
共有人之一甲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給銀行,於抵押權存續期間,若共有人未經銀行同意,就共有物進行協議分割,並且登記完畢。下列關於銀行抵押權存在客體的敘述,何者正確? (A)存在於原共有物的全部上 (B)存在於甲所分的具體部分上 (C)視銀行的主張而定 (D)視共有人是否承認而定
出租人就租賃物所受損害,對於承租人之賠償請求權,最長因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A)一年 (B)二年 (C)五年 (D)十五年
蘋果樹上的蘋果,在未分離前,是屬於: (A)動產 (B)不動產之部分 (C)從物 (D)定著物
甲立遺囑遺贈乙花瓶一只,其後又與丙訂立以丙結緍為條件將該花瓶贈與丙之契約。丙於甲生前結婚。何人得請求交付該花瓶? (A)乙 (B)丙 (C)乙、丙二人共同請求 (D)乙、丙均不得請求
下列有關所有人之物上請求權與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二者之消滅時效期間均為十五年 (B)以訴訟方式行使時,二者可合併提起或先後提起,無一事不再理問題 (C)前者原則以通常訴訟程序為之;後者則適用簡易訴訟程序 (D)前者行使之主體為所有人;後者行使之主體為占有人,但不包括占有輔助人
甲親筆書寫遺囑並已簽名,但未記明年月日。該遺囑: (A)該效力未定 (B)可被撤銷 (C)無效 (D)如果是把財產給子女則有效,否則無效
租賃物因承租人之輕過失致失火而滅失時,除另有特約外,承租人對於出租人應負何責任? (A)依侵權行為負損害賠償責任 (B)依租賃契約之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 (C)依無因管理之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 (D)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A 男與B 女訂定婚約,雙方約定一年後結婚。但A 男認識C 女之後,一個月內便跟C 女結婚。請問A 與C 的婚姻是否有效? (A)A 與C 的婚姻暫時有效,但B 可以撤銷他們的婚姻 (B)A 與C 的婚姻當然無效,因為A 與B 女已經訂婚 (C)A 與C 的婚姻有效,但B 女可以訴請他們離婚 (D)A 與C 的婚姻有效,但B 女可以請求A 男對他負損害賠償之責
甲出售並交付A 車給乙,約定分五期付款,在乙付清所有價金前,甲仍然保有所有權。甲與乙間的關係為何? (A)債權行為附停止條件 (B)債權行為附解除條件 (C)物權行為附停止條件 (D)物權行為附解除條件
甲中年喪妻,有一子丙,乙中年喪夫,有一子丁,甲與乙再婚,丙、丁之間為: (A)旁系血親 (B)旁系姻親 (C)擬制血親 (D)無親屬關係
表意人單方故意隱匿其心中之真意,而對外為與真意不同之意思表示,其效力為何? (A)無效 (B)依其所表示之效果意思發生效力 (C)效力未定 (D)相對人明知時,其表示之效果意思即例外有效
甲委任並授權乙,由乙以甲之名義將甲名下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於第三人,於此情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之間處理權與代理權之授與,均應以文字為之 (B)甲乙之間處理權之授與,應以文字為之,代理權之授與,則否 (C)甲乙之間代理權之授與,應以文字為之,處理權之授與,則否 (D)甲乙之間處理權與代理權之授與,均不須以文字為之
關於意思表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B)當事人之資格或物之性質,若交易上認為重要者,其錯誤,視為意思表示內容之錯誤 (C)詐欺或脅迫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 (D)因錯誤或誤傳而撤銷意思表示時,表意人對於信其意思表示為有效而受損害之相對人或第三人,應負履行利益之賠償責任
共有物分割請求權之性質,通說認為係屬下列何者? (A)支配權 (B)請求權 (C)形成權 (D)抗辯權
分別共有人,未經其他共有人之同意,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給第三人,其效力為何? (A)效力未定 (B)無效 (C)有效 (D)得撤銷
下列何種情形不發生法定債權移轉? (A)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因清償致他債務人同免責任 (B)就債之履行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為清償 (C)債權買賣 (D)保證人向債權人為清償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非真意之表示,其效力為何? (A)絕對無效,得對抗任何人 (B)無效,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C)效力未定 (D)依其所表示之效果意思發生效力
關於未成年子女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時,父母的損害賠償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原則上,父母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B)父母離婚時,僅有監護權之一方負損害賠償責任,無監護權之他方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C)父或母得舉證證明其對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並未疏懈,而免負損害賠償責任 (D)父或母得舉證證明其長期未與未成年子女同居,而免負損害賠償責任
甲借款給乙,乙屆期未清償。如甲於12 月9 日以存證信函向乙催告:「應於20 日內償還貸款。」該存證信函於12月11 日到達乙處。20 日的期間應自何日起算? (A)12 月9 日 (B)12 月10 日 (C)12 月11 日 (D)12 月12 日
甲向乙古董店訂購貴重古董一件,乙答應之後,尚未交貨之前,甲聽說乙有支票遭退票之事,擔心乙無法履行債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自行取走該件古董 (B)甲得強制乙交出該件古董 (C)甲得依契約請求乙履行債務 (D)甲得取走乙店中之其他古董,以確保自己債權
乙竊取甲的車輛,得手後,由丙尋找管道將該車輛銷售出去。乙丙二人應如何對甲負損害賠償責任? (A)乙丙的行為,構成共同加害行為,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B)乙丙的行為,構成共同危險行為,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C)乙丙的行為,構成幫助與被幫助行為,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D)乙丙的行為,分別構成不同的侵權行為,應個別負損害賠償責任
共有土地的裁判分割,共有人在何時各自取得分得部分之所有權? (A)裁判分割之判決確定時 (B)裁判分割之判決確定,而且辦妥登記時 (C)裁判分割之判決確定,而且發給判決確定證明書時 (D)法院完成點交時
A 男與B 女結婚後生下一子A1,A1 在二十歲時,發現自己跟A 男並無血緣關係。請問根據現行的法律A1 可能採取什麼行動? (A)由於A1 在過去二十年來都是A 男的小孩,因此無法改變這種狀況 (B)僅能由A 男提起否認之訴,A1 才能終止跟A 男法律上的父子關係 (C)僅能由A 男或B 女提起否認之訴,A1 才能終止跟A 男法律上的父子關係 (D)A1 在成年後兩年內可以提起婚生否認之訴,終止與A 男法律上的父子關係
乙女在與甲男同居期間內懷孕,甲乙在乙懷孕七個月之後結婚,生A 女,二年之後又生B 女。甲在一次工作場合認識丙女,進而相戀,並背著乙在外同居,丙女後來懷甲的小孩,甲在丙女生下C 男之後,繼續提供丙女與C 男之生活費。後來甲意外死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乙在乙懷孕七個月之後才結婚,亦即結婚之後不到三個月即生下A 女,A 女不受當然婚生之推定 (B)B 女係甲乙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B 女受當然婚生之推定 (C)由於甲並未對C 男加以認領,所以C 男對甲的遺產並無繼承權 (D)A 女透過準正方式取得婚生子女之地位
非婚生子女請求其生父認領之請求權,自其成年後,經過多久時間不行使而消滅?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七年 > 答案:?
關於取得時效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動產取得所有權,但不動產僅取得登記請求權 (B)動產或不動產所有權及其物上負擔,均於他人依取得時效而取得所有權時消滅 (C)取得時效之效果,必須當事人援用,法院不得依職權據以裁判 (D)因取得時效而取得所有權時,無不當得利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問題
依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買賣之物,僅指定種類者,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即時請求: (A)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 (B)損害賠償 (C)付兩倍之違約金 (D)價金之返還
甲男、乙女為夫妻,收養丙為養子,然丙先於甲死亡,甲死亡時,下列何人可成為丙之代位繼承人? (A)丙之配偶 (B)丙之生父母 (C)丙之兄弟 (D)丙之養子女
一般得為死亡宣告聲請之失蹤期間為: (A)一年 (B)三年 (C)五年 (D)七年
動產買賣契約之性質非屬: (A)諾成契約 (B)單務契約 (C)有償契約 (D)不要式契約
委任契約之受任人受概括委任者,下列何種行為,不須有特別之授權? (A)抵押權之設定 (B)期限為一年之不動產租賃 (C)和解契約之訂立 (D)提付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