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鄉城
法官曾任臺灣高等法院民國 91 年 4 月 – 96 年 11 月
林鄉城法官曾在哪個法院任職?
林鄉城,曾任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民國 91 年 4 月 – 96 年 11 月,依已公開判決推定)。本站收錄其承審判決 48 筆(民國 88 至 96 年,案號年度)。判決書最常提及的見解為判例「43 年台抗字第 152 號」(提及 2 次)。資料截至民國 96 年 11 月 15 日。
- 在哪個法院
- 臺灣高等法院
- 常審什麼案
- 民事為主訴訟救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公開判決
- 48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 每年收錄
- 民國 88–96 年・滑過看各年件數
基於 48 筆已公開判決之解析。
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林鄉城法官的案件領域分佈是什麼?
林鄉城法官的 44 筆已分類判決分佈於 4 個領域,以「一般案件」37 筆為首。
領域由程式依判決書內容自動分類;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與審理方式無關。
總數未達 50 筆,僅列件數不計比例。
- 一般案件37 筆
- 家事3 筆
- 勞動3 筆
- 工程營建1 筆
林鄉城法官的判決結果分類各是什麼意思?
林鄉城法官的判決結果可自動分類為 6 類,以下逐類列出件數與白話解釋。「駁回」「不受理」指的是程序上的處理方式,不等於誰輸誰贏。
「駁回」不一定是輸、「不受理」也不等於敗訴;每一類都附白話解釋,展開看完整說明。
總數未達 50 筆,僅列件數不計比例。
- 駁回31 筆
這次的請求或上訴沒有被接受;駁回的是「請求」,不是判你輸掉整個案件完整說明
民事的駁回:原告這次的請求沒過,多數還能上訴。刑事的駁回:常見是「上訴駁回」,意思是維持原判;對被告是上訴沒成功,對檢方上訴的案件則是被告守住了原判。看到駁回,先看「誰的什麼請求」被駁回。
- 其他8 筆
多為程序性決定,如延長羈押、定應執行刑;內容要看個別裁判書完整說明
裁判的結果樣態非常多,無法全部自動歸入固定分類。被歸進這一類不代表結果特殊或異常,多數是處理程序事項的裁定,少數是分類規則還沒涵蓋的型態。
- 程序裁定3 筆
處理程序中的事項(如補正、停止、續行),與案件輸贏無關
- 發回更審3 筆
上級法院把案件退回原法院重新審理,案件還沒結束完整說明
發回的理由通常是原審程序或認定有瑕疵需要重查,不是預告改判方向。更審後的結果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
- 准許1 筆
法院同意了聲請的事項,例如核發保護令、准許本票強制執行
- 廢棄原判1 筆
上級法院認為原判決有問題,把它推翻,之後可能改判或發回重審完整說明
刑事與行政用「撤銷」、民事用「廢棄」,意思相同:原判決失效。被撤銷不代表最終結果翻盤,要看後續是自行改判還是發回更審。
其他未列入上方分類的判決:1 筆(可在下方判決列表逐筆查看)。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可能存在誤差;一切以司法院公開之裁判書原文為準。
林鄉城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案由分佈如何?
林鄉城法官共有 48 筆已公開判決,結果分佈以「駁回」31 筆最多;以下為完整計數統計。
案由・結果・年度三個切面看同一批判決;點任一段可鎖定該類別。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停在任一項可看白話解釋。
年度為案號年度(民國),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
林鄉城法官審理過哪些判決?
林鄉城法官共有 48 筆已公開判決,以下列出其中 20 筆。
- 96年度家聲字第22號訴訟救助家聲准許
- 96年度建上易字第3號給付承攬報酬等建上易駁回
- 96年度聲字第389號訴訟救助聲駁回
- 96年度聲字第375號訴訟救助聲駁回
- 95年度重上字第564號給付油款重上
- 96年度上更㈠字第126號排除侵害上更(一)發回更審
- 96年度上字第61號確認監事關係不存在上駁回
- 95年度上易字第1050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上易駁回
- 96年度再易字第70號給付票款等再易駁回
- 96年度抗字第1537號返還保證金抗駁回
- 96年度再字第38號返還不當得利再
- 96年度抗字第1423號假扣押抗駁回
- 96年度抗字第1438號補充判決抗
- 96年度抗字第1439號撤銷贈與抗
- 96年度上易字第147號返還溢領款上易駁回
- 95年度重上更㈠字第204號返還價款等重上更(一)發回更審
- 92年度重上字第207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重上駁回
- 96年度再易字第147號拆屋還地再易駁回
- 96年度上字第25號所有權移轉登記上駁回
- 96年度抗字第1165號停止執行抗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