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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抗字第1766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11 月 22 日

法官張惠立張道周鄭昱仁

抗告人
即受刑人
傅宗明

上列抗告人即受刑人因定其應執行刑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聲字第2711號,中華民國111年9月30日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原裁定撤銷。

甲○○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年。

理由

一、原裁定意旨略以:本件抗告人即受刑人甲○○(下稱受刑人)於附表所示時間因犯詐欺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茲檢察官因抗告人之請求而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原審認其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原裁定贅載第41條第1項),以裁定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20年等語。

二、抗告意旨略以: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自由裁量事項,然並非概無拘束,除不得逾越法律所定之外部界線及內部界線外,仍應受比例原則、公平正義原則、立法本旨、法律秩序之理念、法律感情之慣性等所規範。自民國94年2月2日廢除刑法第56條連續犯之規定,並於95年7月1日施行新法後,也有各級法院對販賣毒品、強盜及詐欺等案件所定之執行刑,均獲致相當多減刑優惠之案例。本案受刑人並非交保後再犯案,犯罪之目的、動機及手段皆相同,且均係於同一密接時期內連續犯案,卻割裂分由不同檢察官起訴,並經法院先後判決而形成如原裁定附表所示之22案,其中最重之單一宣告刑僅為1年4月,又如附表編號1至20曾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附表編號21及22均曾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10年、5年與5年相加為20年,然原裁定卻也將附表編號1至22裁定為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實已違反責任遞減原則、比例原則、罪刑相當原則及數罪併罰之明文規定,且原裁定亦未說明有何為此裁量之特殊情由,致受刑人所受刑罰將遠高於其他相同類型案件中之被告,原裁定法院所為定刑之裁量權行使應非妥適,實難令受刑人折服。受刑人因年輕識淺,涉世未深而誤入歧途,內心已悔悟不已,且於交保後也嚴守本份,不敢再犯法違紀。爰請求撤銷原裁定,給予受刑人較為適法且合情合理之裁定,受刑人定會珍惜重新做人之機會,今後當懷再世為人之醒悟、戰戰兢兢、如臨淵履薄,不敢再稍有逾越法律之念想而絕不再犯等語。

三、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應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定其應執行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之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刑法第50條第1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及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刑罰之科處,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考量人之生命有限,刑罰對被告造成之痛苦程度,係以刑度增加而生加乘效果,而非等比方式增加,如以實質累加方式執行,刑責恐將偏重過苛,不符現代刑事政策及刑罰之社會功能,故透過定應執行刑程式,採限制加重原則,授權法官綜合斟酌被告犯罪行為之不法與罪責程度、各罪彼此間之關聯性(例如數罪犯罪時間、空間、各行為所侵害法益之專屬性或同一性、數罪對法益侵害之加重效應等)、數罪所反應被告人格特性與傾向、對被告施以矯正之必要性等,妥適裁量最終具體應實現之刑罰,以符罪責相當之要求。因此,法院於酌定執行刑時,應體察法律恤刑之目的,為妥適之裁量,俾符合實質平等原則,否則有悖於公平正義,即有裁量權行使不當之違失(最高法院105年度台抗字第626號、106年度台抗字第177號裁定意旨參照)。

四、經查:受刑人於附表所示日期,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分別經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先後確定在案,是由檢察官向最後事實審法院之原審為定刑之聲請,合於程序。附表所示各罪,其犯罪時間均在附表編號1所示裁判確定日前所犯,而有二以上裁判,原審因依檢察官之聲請,於各刑中之最長期(即1年4月)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即297年9月)及曾經定應執行刑之內部界限(即20年)以下,定其應執行之刑為有期徒刑20年,固未逾越法律外部及內部性界限。惟審酌受刑人所犯數罪均係加重詐欺取財罪,犯罪時間均在106年7月至107年3月間,犯罪時間尚屬密接,其犯罪類型、行為態樣、手段及動機均類似,其責任非難重複程度較高,若科以過重之執行刑,則於實際執行時,刑罰之邊際效恐隨刑期而遞減,行為人所生痛苦程度則因刑期而遞增,反不利於行為人復歸社會之可能;並衡酌受刑人對於所犯上開各罪均坦承犯行,依其犯罪後態度所呈現之反社會人格,亦非甚為嚴重。原裁定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20年,難認已充分考量上情,所定執行刑核屬過重,難以維持。是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為有理由,自應由本院將原裁定撤銷。

五、又抗告法院認為抗告有理由者,應以裁定將原裁定撤銷;於有必要時,並自為裁定,刑事訴訟法第413條定有明文。本件業經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原審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以裁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為受理抗告之第二審法院,因認原裁定有上開可議之處而予撤銷,惟原裁定所憑之基礎事實並未變動,且裁量違誤之事實已明,並經本院詳述行使裁量之遵循標準,為使司法資源有效利用,應認合於上揭規定所稱有必要自為裁定之情形。從而,本院於刑法第51條第5款所定法律之外部界限,及受內部界限之拘束,審酌受刑人犯罪之次數、情節、罪質、所犯數罪整體之非難評價暨上揭犯罪反應出之人格特性及前所定應執行刑度等節,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第二項所示,以使罪刑相當。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13條、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2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張惠立

法 官 張道周

法 官 鄭昱仁

書記官 劉靜慧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5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1 2 3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共15罪) 有期徒刑1年1月(共1罪) 有期徒刑1年2月(共4罪) 有期徒刑1年1月(共2罪) 有期徒刑1年(共4罪) 犯罪日期  107.01.06 106.07.02~106.12.09 107.01.26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1114號、第28468 號 苗栗地檢107年度偵緝字第171號、第172號、第173號、107年度偵字第2473號、第2474號、106年度偵字第5728號、第5837號 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461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中地院 中高分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7年度訴字第3192號 108年度上訴字第531號 108年度訴字第917號  判決日期 108/01/24 108/06/06 108/06/12 確  定 判  決 法院 臺中地院 中高分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7年度訴字第3192號 108年度上訴字第531號 108年度訴字第917號  確定日期 108/05/01 108/06/28 108/07/22 得否易科罰金  否 否 否 備註  ⑴臺南地檢110年度執更助字第85號 ⑵附表編號1至20曾經苗栗地院110年度聲字第14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確定   
編號  4 5 6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1月(共2罪) 有期徒刑1年1月 犯罪日期  107.01.04 107.01.03 106.07.03~106.07.04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苗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4847號 苗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4952號 雲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6138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中高分院 苗栗地院 雲林地院  案號 108年度上訴字第895號 107年度金訴字第3號 108年度訴字第70號  判決日期 108/05/29 108/07/16 108/04/30 確  定 判  決 法院 最高法院 苗栗地院 雲林地院  案號 108年度台上字第2507號 107年度金訴字第3號 108年度訴字第70號  確定日期 108/08/07 108/08/19 108/09/12 得否易科罰金  否 否 否 備註  ⑴臺南地檢110年度執更助字第85號 ⑵附表編號1至20曾經苗栗地院110年度聲字第14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確定   
編號  7 8 9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4月(共3罪) 有期徒刑1年2月(共24罪)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06.12.09 107.01.12-107.01.27 106.7.06-106.07.07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586號、第3375號 苗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357 號、第4195號、第4487號、第4488號 苗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4287號、第6104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嘉義地院 苗栗地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08年度訴缉字第15號 108年度訴字第66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1328號  判決日期 108/09/30 108/05/02 108/08/06 確  定 判  決 法院 嘉義地院 苗栗地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08年度訴緝字第15號 108年度訴字第66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1328號  確定日期 108/10/25 108/11/12 108/11/18 得否易科罰金  否 否 否 備註  ⑴臺南地檢110年度執更助字第85號 ⑵附表編號1至20曾經苗栗地院110年度聲字第14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確定   
編號  10 11 12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共3罪) 有期徒刑1年4月(共1罪) 有期徒刑1年2月(共6罪) 有期徒刑1年1月(共5罪) 犯罪日期  106.08.21~106.08.23 106.12.11 106.07.03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南投地檢107年度偵緝字第130號 高雄地檢107年度偵字第7013號、第17972號 新竹地檢106年度偵字第9462號、107年度偵字第9928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中高分院 高雄地院 臺灣高院  案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2296號 108年度審金訴缉字第1號 108年度上訴字第2171號  判決日期 108/09/18 108/11/07 108/09/25 確  定 判  決 法院 中高分院 高雄地院 臺灣高院  案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2296號 108年度審金訴緝字第1號 108年度上訴字第2171號  確定日期 108/11/19 108/12/03 108/12/06 得否易科罰金  否 否 否 備註  ⑴臺南地檢110年度執更助字第85號 ⑵附表編號1至20曾經苗栗地院110年度聲字第14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確定   
編號  13 14 15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共4罪) 有期徒刑1年1月(共2罪)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4月(共1罪) 有期徒刑1年3月(共4罪) 有期徒刑1年2月(共13罪) 有期徒刑1年1月(共3罪) 有期徒刑1年(共2罪) 犯罪日期  107.03.14~107.03.15 107.01.10 107.03.11~107.03.22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苗栗地檢107年度少連偵字第63號 苗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5333號 苗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72號、第1458號、第2838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案號 108年度訴字第112號 108年度訴字第142號 108年度訴字第294號  判決日期 108/11/11 108/11/27 109/03/24 確  定 判  決 法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案號 108年度訴字第112號 108年度訴字第142號 108年度訴字第294號  確定日期 108/12/06 108/12/19 109/04/29 得否易科罰金  否 否 否 備註  ⑴臺南地檢110年度執更助字第85號 ⑵附表編號1至20曾經苗栗地院110年度聲字第14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確定   
編號  16 17 18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4月(共1罪) 有期徒刑1年3月(共1罪) 有期徒刑1年2月(共3罪) 有期徒刑1年3月(共5罪) 有期徒刑1年3月(共35罪) 犯罪日期  106.12.24 107.01.28 106.12.22~107.03.16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8年度少連偵字第151號 苗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838號、第6041號、第6761號、108 年度偵字第2180號 新竹地檢107年度少連偵字第98號、第114號、107年度偵字第2987號、第3794號、第4705號、第6507號、第6508號、第7087號、第8520號、第11950號、第12304號、108年度偵字第632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苗栗地院 新竹地院  案號 108年度金訴字第120號 108年度訴字第357號 107年度金訴字第65號、第70號、108年度金訴字第42號  判決日期 108/12/31 109/02/06 109/04/24 確  定 判  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苗栗地院 新竹地院  案號 108年度金訴字第120號 108年度訴字第357號 107年度金訴字第65號、第70號、108年度金訴字第42號  確定日期 109/02/25 109/03/11 109/08/18 得否易科罰金  否 否 否 備註  ⑴臺南地檢110年度執更助字第85號 ⑵附表編號1至20曾經苗栗地院110年度聲字第14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確定   
編號  19 20 21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4月(共24罪) 有期徒刑1年2月(共14罪) 有期徒刑1年3月(共2罪) 有期徒刑1年(共20罪) 犯罪日期  106.12.24~107.01.19 107.01.19 107.01.07~107.03.12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臺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7662號、第17340號、第17341號 苗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2740 號、第2741號、第2742號 臺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7339號、109年度偵字第13670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南地院 苗栗地院 臺南地院  案號 109年度訴字第617號、第672號、第678號 109年度訴字第260號 109年度訴字第1411號、第1484號  判決日期 109/07/27 109/08/03 110/02/09 確  定 判  決 法院 臺南地院 苗栗地院 臺南地院  案號 109年度訴字第617號、第672號、第678號 109年度訴字第260號 109年度訴字第1411號、第1484號  確定日期 109/08/27 109/09/08 110/03/23 得否易科罰金  否 否 否 備註  ⑴臺南地檢110年度執更助字第85號 ⑵附表編號1至20曾經苗栗地院110年度聲字第14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確定  ⑴臺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2474號 ⑵附表編號21曾經臺南地院109年度訴字第1411號、第1484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5年確定 
編號  22 (以下空白)  罪名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共44罪)   犯罪日期  106.12.27~107.03.16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桃園地檢108年度偵字第30514號、110年度偵字第6113號、第6114號、第6115號、第6116號、第6117號、第6120號、第6122號、第6123號、第6125號、第6126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1362號    判決日期 111/05/31   確  定 判  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1362號    確定日期 111/07/07   得否易科罰金  否   備註  ⑴桃園地檢111年度執字第9614號 ⑵附表編號22曾經桃園地院110年度訴字第1362號判決有期徒刑5年確定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抗字第1766號於民國 111 年 11 月 22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