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4年度易字第460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易字第460號
- 公訴人
-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蔡學哲
黃建文
張洲盛
邱俊貿
上列被告因賭博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3 年度偵字第40
08、7531號、104 年度偵字第3439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子○○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教唆犯強制未遂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所處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共同犯強制未遂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共同犯強制未遂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共同犯強制未遂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
一、子○○、辛○○、戊○○及庚○○與寅○○(所涉圖利聚眾賭博罪部分,業經判刑確定)於民國103 年1 月31日前某日至同年2 月14日止(即農曆過年期間),共同基於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及意圖營利聚眾賭博之犯意聯絡,利用位於雲林縣林內鄉○○村○○路00○0 號旁之鐵皮屋作為賭博場所,並提供瓷杯及骰子為賭具,由子○○招攬賭客並負責出資,辛○○或不特定之賭客輪流擔任莊家,庚○○、戊○○負責在賭場外把風,寅○○則不定時向子○○回報莊家之輸贏情況,辛○○另負責收取賭客賭資及計算應賠付給賭客之賭金等工作,另李宗正(所涉圖利聚眾賭博罪部分,業經判決確定)因被子○○、寅○○懷疑偷拿賭場的錢,遂自願在子○○之安排下,投宿於址設雲林縣斗六市○○路00號4 樓至5 樓之「凱登大旅社」620號房處,並與子○○、辛○○、庚○○、戊○○、寅○○等人共同基於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及意圖營利聚眾賭博之犯意聯絡,子○○等人共同基於圖利賭博之犯意聯絡,於103 年2 月5 日前之某1 日,於上開賭場內擔任莊家,而以此等分工方式共同經營賭場,聚集不特定之賭客在上開處所賭博。其賭博方式係以3 顆骰子放在瓷製杯子上,蓋上杯蓋搖動,如押中押注所開出之點數,賭客可得1 倍之彩金,如開出三顆同樣點數之骰子,賭客可得3 倍之彩金,若未押中,則賭金歸莊家所有。於上開期間,陸續有賭客乙○○、甲○○、癸○○、丙○○及丑○○等人(其等所涉賭博罪部分,業經判刑確定)至上揭賭場內,以上揭方式聚賭。
二、子○○於103 年2 月9 日上午8 時23分後至同月13日凌晨1時58分前之某時許,自友人處得知甲○○對外指述對其不利之言詞,因而心生不滿,而於同月13日1 時58分許,持用其所有HTC 廠牌行動電話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撥打甲○○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指責甲○○亂說話(通話內容如附表一編號63所示)後,竟基於教唆強制之犯意,教唆原無以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事犯意之辛○○,將甲○○帶至其面前解釋清楚,辛○○因平日即聽命於子○○,竟於同日上午某時許,與庚○○、戊○○及其他年籍不詳之人共4 、5 人一同前往甲○○位於雲林縣林內鄉○○村○○路000 號居所,辛○○、庚○○、戊○○與該不詳年籍之人共同基於以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事之犯意聯絡,由辛○○向甲○○恫稱:「要跟我出去,不然就要抓你出去」等語,致甲○○心生畏懼,但甲○○不願意跟辛○○等人外出,辛○○見此則不斷要求甲○○打電話給子○○,庚○○、戊○○亦在旁附和,然因甲○○仍堅持拒絕而未遂。
三、子○○與辛○○、庚○○、壬○○及其他年籍不詳之友人等數人,於102 年12月14日凌晨2 、3 時許,在位於雲林縣斗六市○○路○段0 ○0 號至尊KTV 酒店之A3包廂內消費時,找丁○○及其他不詳年籍之成年女子小姐共4 、5 名坐檯陪酒助興,子○○酒後因細故對店家心生不滿,竟基於恐嚇之犯意,自身上衣物口袋取出黑色手槍槍枝及彈匣,裝上彈匣後並拉槍機上膛(未扣案)後朝包廂內坐檯之丁○○比出開槍姿勢(尚無證據證明為具有殺傷力之槍枝及內含有殺傷力之子彈),以此加害生命、身體之事恫嚇丁○○,致生危害於安全,丁○○因而心生畏懼,並趁子○○友人將子○○所持槍枝搶下之空檔,趕緊離開A3包廂並告知酒店經理,再於同月19日撥打110 報案,而查悉上情。
四、案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偵辦起訴。
理由
壹、證據能力:
一、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第1 項固明定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然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同法第159 條之5 第1 項亦有明定。本判決以下所援引具傳聞性質之言詞或書面證據,關於其證據能力,業經檢察官、被告子○○、辛○○、庚○○及戊○○均表示同意列為本案證據(見本院104 年度易字第460 號卷《下稱本院易字卷》一第266 、475 、588 頁、本院易字卷二第51、230 、292 、420 、606 頁),且於本案言詞辯論終結前對於證據能力並未有何異議,本院審酌該等審判外陳述作成當時之情況,並無違法或不當等情形,認為以之作為本案之證據亦屬適當,得據為認定事實之基礎。至以下所引用之物證,並無證據證明係公務員違背法定程序所取得,亦無顯有不可信之情況,且經本院於審理期日逐一提示而為合法調查,自得據為裁判基礎。
二、另本判決以下所引用之非供述證據,查無違反法定程序取得之情形,依刑事訴訟法第158 條之4 規定反面解釋,亦具證據能力。
貳、認定犯罪事實所憑證據及理由:犯罪事實一部分:
㈠上開犯罪事實,業經被告子○○、辛○○、庚○○、戊○○於警詢、偵查中及本院審理時均坦承不諱(被告子○○部分見103 年度偵字第4008號卷《下稱偵4008卷》第249 至261頁、第275 至276 頁、本院103 年度聲羈字第178 號卷《本院聲羈卷》第6 頁反面至第7 頁反面、第15頁反面至16頁、本院易字卷一第582 頁、第589 至593 頁、本院易字卷二第229 、291 、419 、604 頁;被告辛○○部分見偵4008卷第218 頁反面、第221 頁反面至226 頁、第235 頁、本院易字卷一第470 頁、本院易字卷二第229 、291 頁、第419 至420 頁、第604 頁;被告庚○○部分見偵4008卷第313 頁反面、第316 頁、本院易字卷一第261 頁、第274 至276 頁、本院易字卷二第229 、291 、420 、604 頁;被告戊○○部分見偵4008卷第199 至201 頁、第205 、206 頁、本院易字卷一第261 頁、第279 至281 頁、本院易字卷二第229 頁、第291 至292 頁、第420 、605 頁),並經證人即同案被告寅○○、李宗正、證人即賭客乙○○、癸○○、丑○○於警詢、偵訊時、證人即賭客甲○○於警詢、偵訊及本院審理時、證人卯○○於本院審理時證述綦詳(寅○○部分見偵4008卷第179 、181 頁、第188 至190 頁;李宗正分見偵4008卷第323 頁反面、103 年度偵字第7531號卷《下稱偵7531卷》第120 至121 頁;乙○○部分見偵4008卷第116 頁反面、第215 頁;癸○○部分見偵4008卷第318 頁反面、偵7531卷第124 至125 頁;丑○○部分見警卷第239 頁、偵7531卷第108 頁;甲○○部分見警卷第245 頁、偵4008卷第280 頁、本院易字卷二第91至125 頁;卯○○部分見本院易字卷二第79至91頁),復有本院103 年聲監續字第9 、44號通訊監察書及電話附表各1 份、如附表一所示之通訊監察譯文、門號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號申登人資料各1 份、103 年聲搜字第625 號搜索票、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各2 份在卷足佐(見警卷第9 至14頁、第54至60頁、第106 至109 頁;本院易字卷一第409至415 頁、第495 至505 頁、第519 頁),復有SAMSUNG 廠牌行動電話1 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 卡1 張)、HTC廠牌行動電話1 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 卡1 張)及SAMSUNG 廠牌行動電話1 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 卡1 張)扣案可資佐證。是被告子○○、辛○○、庚○○、戊○○上揭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可以採信,本案事證已明,被告子○○、辛○○、庚○○、戊○○上開犯行,均堪認定,應依法論科。犯罪事實二部分:訊據被告子○○矢口否認有何教唆強制未遂之犯行,被告辛○○、庚○○及戊○○均矢口否認有何共同強制未遂之犯行,被告子○○辯稱:辛○○知道甲○○在外面講我的壞話,就主動說要去跟甲○○講不要這樣做,並沒有教唆辛○○去抓甲○○出來云云。被告辛○○辯稱:子○○打電話給我跟我說他跟甲○○起爭執,我跟子○○說我去問問甲○○怎麼回事,我過去甲○○家時有找庚○○、戊○○一起過去,到那裡也只是請甲○○打電話跟子○○解釋清楚,並沒有強迫他打電話給子○○或說要抓他出去云云。被告庚○○、戊○○均辯稱:當天是辛○○打電話要其等一同去甲○○家,到場後就看到他們在吵架,只是幫忙排解,並沒有嗆聲要抓甲○○出去或逼迫甲○○打電話給子○○云云。然查:
㈠被告子○○於103 年2 月13日凌晨1 時58分許,持用其所有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撥打甲○○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並對甲○○說出「從明天開始不要再讓我遇到了,我看到你一次打你一次,…,我明天叫少年仔去你家抓你出來,…,你在外面講我什麼」、「你說我的壞話嗎」、「晚上人家才跟我講的,明天開始不你不要讓我遇到,…,明天馬上叫少年仔去你家把你抓出來,你最好叫人出來跟我講,你也沒辦法叫人出來跟我講了,我誰我都沒有在信啦,你從現在開始你不要讓我遇到」等語;被告子○○於103 年2 月13日凌晨某時,曾向被告辛○○提及甲○○對外傳述對被告子○○不利之指述;被告辛○○於103 年2 月13日上午某時,聯絡被告庚○○、戊○○共同前往甲○○住處,並要求甲○○打電話向被告子○○解釋說明;證人甲○○於103 年2 月13日下午1 時16分前之某時許,撥打電話予被告子○○哥哥蔡學坤談及被告子○○對其不滿乙事,蔡學坤遂於同日下午1 時16分許,持用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撥被告子○○持用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詢問發生何事時,子○○提及「我就是要叫他進來玩他都不進來玩,我很氣他,就順個理由找他的喳」、「哥,你跟他講那不是他喝酒賭博那一天的事情,你跟他說他是沒有喝酒在跟人家講的,那是人家再講給我聽的,我本來是不想理他的,之後想說我在用骰子,叫都叫不來,我就順便找他的碴」等事實,為被告子○○、辛○○、庚○○、戊○○所不爭執,且與證人甲○○證述被告辛○○至其住處時要求其打電話給被告子○○解釋乙情相符(出處如後所述),此部分事實,可以認定。
㈡證人甲○○於警詢時證稱:103 年2 月農曆過年期間,我有去子○○經營的賭場賭博,賭場是設在林內鄉九芎村中央路(實際地址我不清楚),該屋狀況為一樓平房,旁邊有一棟白色鐵皮屋。賭博方式係以骰子三顆,上蓋著瓷器茶杯,由莊家搖晃後掀開以點數作為輸贏依據,如押中掀開之數目可得一倍之賭金,如未中則由莊家沒入。現場位處偏僻之無尾巷弄底,我去那裡賭博過2 次。子○○的朋友跟他說我對外說對他不利的事情,才在103 年2 月13日凌晨打電話罵我(通話內容如附表一編號63所示),他是藉口要我再過去捧場,如不過去賭博的話,就要叫小弟對我不利之情形,之後在他威脅下才過去捧場聚賭,輸掉該筆積欠之債。他叫大尾(即辛○○)率7-8 名小弟開二部車輛前來,其中一部為賓士黑色轎車前來我家中,說我為何在外聲稱對「哲仔」不利之情形,叫我打電話給子○○解釋,不然就要押出去,不讓我住林內地區等恐嚇言詞,解釋後深怕如沒前往聚賭即與他飲酒的話,擔心本人及家人安危,才再度前往參與賭博等語(見警卷第245 至253 頁)、於偵訊時證稱:103 年農歷過年時有去子○○在九穹村中央路的賭場賭博2 次,輸了7 萬元,子○○曾在103 年2 月13日凌晨1 時58分打給我說見我一次打我一次,這是因為子○○打很多次電話要找我去喝酒,他說他在外面聽到我說他的壞話,所以才在電話中對我這樣講,他在電話中這樣講完後,隔天就有人來找我,這些人有7 、8 個人,帶頭的是「大尾」就是辛○○,另外還有人我認識但不知道真名,辛○○當時跟我說叫我跟他出去,不然他就要把我抓出去,並要我打電話給子○○,要跟子○○講好,不然就要抓我出去,我當時在家,我不願意跟他們走,也不願意讓他們抓我,他們沒有真的強押我,只有跟我嗆聲,最後他們只有要求我要打給子○○,但我都沒有打電話給子○○,我只有打電話給子○○的哥哥,並要他哥哥去跟子○○了解為何要抓我,因為我沒有在外面亂說他的壞話,他為何會這樣,我不知道,後來有一個叫國榮的人幫我們調停,調停那天有喝酒,那天喝酒後我才去那間賭場賭博等語(見偵4008卷第280 至281 頁)。是由證人甲○○前述警詢、偵查時的證詞觀察,可見其前後之證詞相符,且證人甲○○與被告子○○、辛○○、庚○○、戊○○間既無夙怨,復無冤仇,證人甲○○應無杜撰虛捏被告子○○、辛○○、庚○○、戊○○等人,而以此方式誣陷被告子○○、辛○○、庚○○、戊○○之動機,復徵諸如附表一編號40至59通訊監察譯文所示,可知其上述證詞與上開譯文相符,足見其上述證詞具有高度憑信性無疑。
㈢證人甲○○於本院審理時固證稱:跟子○○是朋友,103 年2 月13日凌晨1 時58分有打給我,是什麼事情我不知道,但我們是朋友,他喝酒常會這樣跟我開玩笑,同日早上,辛○○、庚○○、戊○○跟其他不詳姓名的人分別開了2 臺車到我家來,實際人數我不知道,4 、5 個人有,辛○○說子○○在喝酒叫我過去,我還在酒醉,所以沒有答應過去,他們沒有說要把我抓出去,只說「朋友叫你喝酒你不要,這樣有可能不太願意讓你住」,辛○○說我好像在外面說子○○壞話,他在生氣,都不去解釋一下,要我自己打給子○○,講完就走了,但我沒打,只有打給子○○的哥哥蔡學坤,他們口氣雖然不是很好,但也沒罵我,只是講話酸我,所以我沒有感到害怕云云。然觀諸如附表一編號40至59所示通訊監察察譯文,被告子○○與癸○○、「國榮」等人知悉甲○○經濟狀況不錯,即自103 年2 月7 日下午至同月9 日凌晨,有計畫的拉攏甲○○至其經營的賭場賭博,並安排其他賭客參與賭局,殊料甲○○反而贏錢。被告子○○復向友人「國榮」查探甲○○之動向後再於103 年2 月10日晚間9 時許撥打電話予甲○○邀其至賭場賭博(通話內容如附表一編號59所示),但甲○○並沒有再去被告子○○經營之上開賭場賭博,迄至103 年2 月13日上午,被告辛○○、庚○○、戊○○及其他不詳姓名之人共4 、5 人到其住處後,證人甲○○除於同日下午1 時16分許,打電話給蔡學坤幫忙說情,事後還透過友人「國榮」介入調停,甚至於103 年2 月14日凌晨,與被告子○○碰面喝酒後再度前往被告子○○經營之上揭賭場賭博,由以上種種情況,足見被告辛○○、庚○○、戊○○及其他不詳年籍之人共4 、5 人共同對甲○○所為恫嚇言詞,已對甲○○產生心理壓力。是以,證人甲○○於審理中之證述漏洞百出,亦與附表一編號63、64所示通訊監察譯文所顯示之情境相差甚遠,復與其於警詢、偵查中所述被告辛○○、庚○○、戊○○確有於103 年2 月13日上午至其住處以脅迫之方式,使其行無義務之事未遂之情形不符。勾稽上開證言,可認證人甲○○於本院審理時證述內容並無憑信性可言,顯係迴護被告子○○、辛○○、庚○○、戊○○而為附和之詞,自應以其於警詢及偵查中所述為可取。
㈣被告4 人均否認有何犯行,並以前詞置辯,惟證人甲○○已於警詢及偵訊時證述甚詳,已如前述,且被告子○○於本院羈押訊問時供稱:因為甲○○在外面說我的壞話,我有打電話罵他,並跟辛○○說這件事,辛○○可能因為這樣就要把他押走的話嚇他等語(見本院聲羈更㈠字第4 號卷第16頁反面至17頁),被告戊○○於警詢時供稱:甲○○對外說子○○壞話,當時我們是5 個人開2 部車前往找甲○○理論,由庚○○開口辱罵甲○○等語(見偵4008卷第199 頁)、於偵訊時供稱:甲○○講子○○的壞話,後來有人跟子○○講,子○○再跟我們講,後來我們就去甲○○家大聲嚷嚷,講一些類似罵他的話,是為了要幫子○○罵回去等語(見偵4008卷第206 頁),可見被告辛○○、庚○○、戊○○及其他不詳之人共4 、5 人至證人甲○○之住處時,其等口氣、態度絕非友善,況依被告辛○○所辯僅要求甲○○打電話給被告子○○,大可由其一人獨自前往即可,卻特意電聯被告庚○○、戊○○趨車至甲○○住處,由此益徵被告辛○○欲藉人數優勢壯大聲勢以恫嚇證人甲○○之意圖昭昭甚明。又查被告辛○○、庚○○、戊○○非心智失常,且與證人甲○○間並無素怨,實無甘冒法律制裁之風險,無緣無故去向甲○○恫稱要押他出去、要打電話給被告子○○,唯一合理解釋即為受他人指使而為,而被告辛○○、庚○○、戊○○與被告子○○共同於103 年2 月初共同經營賭場(即犯罪事實一),且被告辛○○、庚○○與戊○○等人均曾替被告子○○開過車,亦據被告辛○○分別供述在卷(見偵4008卷第218 頁反面、第306 頁),被告戊○○另供稱:自102 年3 月起跟在子○○身邊,有需要會跟子○○拿生活費等語(見偵4008卷第194 至195 頁),可見其等交情匪淺,則被告辛○○係聽聞被告子○○轉述證人甲○○在外傳述不利言詞,始夥同被告庚○○、戊○○及其他不詳年籍之人共4 、5 人一同前往甲○○住處,足見其等主觀上係為替被告子○○出頭,復觀之被告辛○○對甲○○恫嚇稱要抓甲○○出去之情節亦與如附表一編號63所示「我明天叫少年仔去你家抓你出來」相符,可認係由被告子○○教唆所致,此項推論在動機、時間的一致性及人物的垂直關係聯結上,係屬合理之論證,即依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一般人應均不致有所懷疑,是被告子○○所辯,顯係事後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㈤共同實施犯罪行為之人,在合同意思範圍以內,各自分擔犯罪行為之一部,相互利用他人之行為,以達其犯罪之目的者,即應對於全部所發生之結果,共同負責。而共同正犯之意思聯絡,不限於事前有所協議,其於行為當時,基於相互之認識,以共同犯罪之意思參與者,亦無礙於共同正犯之成立(最高法院94年度臺非字第265 號判決意旨參照)。被告辛○○帶同被告庚○○、戊○○及其他不詳年籍之人共4 、5人至證人甲○○住處,由被告辛○○向甲○○恫嚇要抓他出去、要打電話給被告子○○時,被告庚○○、戊○○及其他不詳年籍之人在場,但均未以言語或行動阻止被告辛○○,被告庚○○甚至在旁幫腔作勢,顯係認同被告辛○○此舉,並希望藉由被告辛○○之言語,達到使證人甲○○行無義務事之目的,被告辛○○與被告庚○○、戊○○及其他年籍不詳人共4 、5 人,對於以脅迫的方式,使證人甲○○行無義務事乙事,實有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應為共同正犯。
㈥綜上所述,被告子○○、辛○○、庚○○、戊○○的上述辯解,均為臨訟卸責之詞,均不足採信,被告子○○教唆強制未遂犯行,被告辛○○、庚○○、戊○○共同強制未遂犯行,均堪認定,應依法論科。犯罪事實三部分:訊據被告子○○固坦認於102 年12月14日凌晨2 時許,在雲林縣斗六市至尊KTV 酒店A3包廂消費之事實,惟矢口否認有何持槍恐嚇丁○○之犯行,並辯稱:我與至尊KTV 的老闆有恩怨,不會主動去那裡喝酒,當天是朋友壬○○生日找我去慶生我才過去的,到那裡後氣氛愉快,並沒有亮槍恐嚇坐檯小姐云云。然查:
㈠被告子○○於102 年12月14日凌晨2 、3 時許,與辛○○、庚○○、戊○○、壬○○及其他不詳姓名、年籍之友人,在斗六市至尊KTV 酒店A3包廂內消費時,因酒後細故對店家不滿,而自其身上衣服口袋裡拿出黑色手槍、彈匣,並彈匣裝入後拉槍機,對著包廂內之坐檯小姐比劃,並揚言要開槍,致其中一位坐檯小姐丁○○心生恐懼,被告子○○友人見狀連忙搶下手槍,丁○○則趁亂離開A3包廂,嗣於其他坐檯小姐口中得知持槍之「哲仔」即為被告子○○,並於102 年12月19日上午9 時12分、11時47分許,分別向友人施仁昌、林政輝借用行動電話撥打110 報案等事實,業據被害人丁○○於警詢、偵訊及本院審理中證述在卷(見偵4008卷第41至44頁、第49至51頁;本院易字卷二第423 至464 頁),核與證人己○○於警詢、偵訊時證述102 年12月14日凌晨,被告子○○有至尊KTV 酒店消費,經安排在A3包廂並找數名坐檯小姐陪酒,事後有坐檯小姐告知A3包廂內有客人亮槍之情節(見偵4008卷第284 至1286頁、第287 至288 頁),及證人施仁昌、林政輝於警詢及偵訊時證述曾借行動電話與證人丁○○之情節大致相符(見偵4008卷第34至37頁、第39頁、第29至32頁、第39頁),並有如附表二編號2 所示102 年12月19日上午9 時12分、11時47分之110 報案紀錄譯文各1 份附卷可憑(見偵4008卷第45至47頁)。又證人即同案被告辛○○、庚○○、戊○○均坦認有於102 年12月14日凌晨與被告子○○一同前去至尊KTV 酒店A3包廂喝酒(見偵4008卷第205、236 、317 頁),則證人丁○○證述槍枝由綽號「大維」之人(即被告辛○○)拿走之情節,亦非虛構;再者,證人丁○○係經由酒店經理安排進入A3包廂陪酒,與被告子○○彼此間素不相識等情,亦為其證述在卷(見本院易字卷二第434 、436 、437 頁),且已明確表示不欲對被告子○○提告(見偵4008卷第43頁反面),是其應無設詞誣陷被告子○○,或藉機向被告子○○訛詐財物之可能,由上勾稽,足認證人丁○○前揭證述,應堪認屬實。至於證人己○○於警詢及偵訊時證稱警察有在因為客人亮槍一事到場關切云云,惟經本院函詢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斗六派出所有無相關報案紀錄,該所於105 年3 月17日以雲警六偵字第0000000000號函覆稱102 年12月移送案件並未發現該案,且工作紀錄簿亦未有相關記載等語,有該函所附職務報告在卷可憑(見本院易字卷二第537 至539 頁),則證人己○○此部分證述因時間久遠致記憶不清而不足採,附此敘明。
㈡至於被告於前開時、地所持之手槍,雖無證據足認具有殺傷力,而難認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規範之槍砲,惟該槍乃黑色,外型及大小近似於手槍乙節,業據被害人丁○○於警詢、偵訊及本院審理中證稱:被告從身上拿出黑色手槍,當天沒有碰到那支槍,但我感覺那是真槍等語(見偵4008卷第42頁),雖本案未扣得該把槍枝及子彈,而未能送請專業鑑定機關鑑定該槍枝及子彈是否具有殺傷力,惟按刑法上之「恐嚇」,固係指以危害通知他人,使該人主觀上心生畏怖之行為,然此危害之通知,並非僅限於將來,其於現時以危害相加者,亦應包括在內。因是,恐嚇之手段,並無限制,危害通知之方法,亦無限制,無論明示之言語、文字、動作或暗示之危害行為,苟已足使對方理解其意義之所在,並使人發生畏怖心即屬之(最高法院81年度臺上字第867 號判決意旨參照)。被告子○○於至尊KTV 酒店A3包廂內飲酒時,因不滿店家,而自身上取出手槍及彈匣,並將彈匣裝入槍身,並拉槍機,再朝包廂內之坐檯小姐比劃並提言要開槍,衡諸常情,一般人見他人手持槍枝外型之物品,均會因恐該物確實係具有殺傷力之槍枝,而心生畏懼,並產生他人勢將對其不利之合理聯想,是被告子○○前開舉措,已足令當時在現場之被害人丁○○感受生命、身體之安全受威脅,其行為於客觀上已可認屬惡害之通知,並達足使人心生畏怖之程度。參以被害人丁○○於本院審理時證述:子○○這樣的行為讓我感到害怕,我趁子○○的友人去搶那把槍時離開包廂,為了不要再進去A3包廂坐檯,我還自己補上那天的坐檯費,因為我本身有憂鬱症,因為這件事情緒很不穩定,才會在102 年12月19日上午向友人借電話報警等語(見本院易字卷二第435 至439 頁、第447 、449 頁),足認被害人丁○○確實因被告子○○上開舉措,感覺生命、身體之安全受威脅,益徵被告子○○前開行為客觀上已達足使人心生畏怖之程度,即已致生危害於他人。
㈢被告子○○雖以前詞置辯,並聲請傳喚證人壬○○為證。然由附表二編號1 ①所示通訊監察譯文,係被告子○○打電話給證人壬○○告知其人在A3包廂,則被告辯稱係應友人壬○○之邀始前往該處喝酒,尚有可疑;且證人壬○○於本院審理時證稱:102 年12月14日是我生日,我有到至尊KTV 酒店A3包廂喝酒,但忘了是誰開的包廂,我只記得子○○有在場,當天氣氛很好,沒有人在包廂裡吵架,子○○也沒有亮槍恐嚇坐檯小姐等語(見本院易字卷二第465 至481 頁),衡以證人壬○○與被告子○○均為朋友關係,自有維護被告子○○之動機,是其證述自不得全然採信;復參酌證人丁○○證述被告子○○進入包廂約10分鐘即亮槍恐嚇乙節(見偵4008卷第42頁反面、本院易字卷二第435 頁),而證人壬○○係晚於被告子○○到場,此由被告子○○撥打電話通知壬○○其在A3包廂可明(見附表二編號1 ),則證人壬○○對於其到至尊KTV 酒店前,A3包廂內所發生之事應一無所悉。再由附表二編號1 ②所示通訊監察譯文以觀,被告子○○於案發後之102 年12月26日凌晨0 時30分許,與友人陳俊傑通話時,其等之通話內容略以:「(陳俊傑,下稱B ):你那裡喝完再打給我、我可能會在至尊。」、(被告子○○,下稱A ):你過來就好,我可不要再去了,至尊我被人家點成這樣」、「(B ):裝瘋子,在包廂」、「(A ):嘿啊,就都小姐講的啊」,亦已提及在包廂內有做出異常舉措,致遭坐檯小姐對外傳述,惟被告子○○於103 年11月12日經警察持本院核發之搜索票至其住處執行搜索,後經警於同日詢問其涉犯此部分之案情,有其警詢筆錄在卷可憑(見偵4008卷第242 至243 頁),可見被告子○○迄至103 年11月13日始知其遭人指訴持槍恐嚇之事,由此反推,倘被告子○○於102 年12月14日凌晨至至尊KTV 酒店消費時並未持槍恐嚇坐檯小姐,豈會有在102 年12月間,發生坐檯小姐傳述對其不利之事;再者,被告子○○既稱與至尊KTV 酒店股東有恩怨,則在酒後,更有可能因此藉故滋事,從而,被告子○○於102 年12月14日凌晨2 、3 時許,在至尊KTV 酒店A3包廂內,持槍恐嚇被害人丁○○之情,至為灼然。是被告子○○所辯,顯係事後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㈣綜上所述,本案事證明確,被告子○○前開所辯,無非臨訟卸責之詞,不足採信,其前開恐嚇危害安全之犯行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論罪科刑之理由:
㈠按私人住家原非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惟長期供作賭博場所,聚集不特定之人賭博財物,已失純住宅之性質,與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無異,應成立刑法第266 條第1 項前段之賭博罪(司法院(77)廳刑一字第615 號及(79)廳刑一字第309 號函示研究意見均採同一見解)。同案被告子○○提供前揭鐵皮屋經營賭博,不特定多數人均可自由出入,是該鐵皮屋實際已成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自應認係屬於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又刑法第268 條之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罪及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雖以行為人主觀上有營利之意圖為其要件,然此犯罪構成要件之該當,僅以行為人主觀上有營利之意圖即為已足,不以行為人實際上確實因此獲利為必要。同案被告子○○既提供、經營賭博場所,而在特定時間內聚集不特定賭客,與不特定賭客對賭,顯係欲達其等獲利之目的,其等主觀上有營利之意圖甚明。核被告子○○、辛○○、庚○○、戊○○就犯罪事實一所為,均係犯刑法第刑法第266 條第1項前段之賭博罪、同法第268 條前段之圖利供給賭場罪及同條後段之圖利聚眾賭博罪。
㈡按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者,為教唆犯。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刑法第29條定有明文。被告子○○因不滿證人甲○○對外傳述對其不利之事,而教唆原無使人行無義務事犯意之被告辛○○至證人甲○○前揭住處對其為強制未遂之犯行。是核被告子○○就犯罪事實二所為,係犯教唆他人犯刑法刑法第304 條第1 項之強制罪,應依同法第29條第1 項論以教唆犯。但因被告辛○○、庚○○、戊○○及不詳年籍之人共4 、5 人著手強制之實行而未遂,依刑法第29條第2 項,依所教唆之罪處罰之,故應論以教唆犯刑法第304 第2 項、第1 項之強制未遂罪。另被告辛○○、庚○○、戊○○就犯罪事實二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04 第2 項、第1 項之強制未遂罪。
㈢被告子○○就犯罪事實三所為,係犯刑法第305 條之嚇危害安全罪。
㈣被告子○○、辛○○、庚○○、戊○○與同案被告寅○○、李宗正,就前開賭博罪、圖利供給賭場及圖利聚眾賭博犯行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
㈤被告辛○○、庚○○、戊○○與其他不詳年籍之人共4 、5人間就前開強制未遂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應論以共同正犯。
㈥按刑事法若干犯罪行為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既予特別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則行為人基於概括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布等行為概念者是(最高法院95年度臺上字第1079號、第3937號、第4686號判決意旨參照)。從而,被告子○○、辛○○、庚○○、戊○○自103 年2 月1 日起至同月14日止,在上址鐵皮屋內,多次提供上址作為賭博場所,而反覆實施供給賭博場所及聚眾賭博之犯行,復從中獲取利潤,顯具有營利之意圖甚明,且該等行為本質上皆具有反覆、延續性行為之特徵,於刑法評價上,堪認皆係集合多數犯罪行為而成立之獨立犯罪型態之「集合犯」,應各屬包括一罪。
㈦被告子○○、辛○○、庚○○、戊○○所犯上揭賭博、圖利供給賭場及圖利聚眾賭博罪,均係基於單一賭博犯意之決定,達成其同一犯罪目的之各個舉動,應屬法律概念之一行為,是其等均係以一行為同時觸犯上揭3 罪名,均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情節較重之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斷。
㈧被告子○○所犯前開圖利聚眾賭博罪、教唆強制未遂罪、恐嚇危害安全罪,被告辛○○、庚○○、戊○○所犯前開圖利聚眾賭博罪、強制未遂罪,均犯意各別、行為互殊,各應分論併罰。
㈨被告子○○前於98年間,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經本院以98年度訴字第655 號判處有期徒刑1 年6 月,嗣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下稱臺南高分院)以99年度上訴字第323 號駁回上訴,再經最高法院以99年度臺上字第7110號駁回上訴而確定;又於100 年度,因詐欺案件,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下稱彰化地院)以100 年度簡字第2310號判處有期徒刑4 月確定。上開案件,經彰化地院以101 年度聲字第100 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 年8 月確定,於101 年11月26日縮短刑期假釋付保護管束出監,嗣於102 年2 月22日保護管束期滿假釋未經撤銷,視為執行完畢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其受此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 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3 罪,均為累犯,應依刑法第47條第1 項之規定,皆加重其刑;被告辛○○前於100 年間,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經本院以100年度訴字第398 號判處有期徒刑5 月,嗣經臺南高分院以100 年度上訴字第804 號駁回上訴確定;於100 年間,因詐欺案件,經彰化地院以100 年度易字第636 號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上開案件,經彰化地院以100 年度聲字第864 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 月確定,於101 年5 月31日入監,嗣於101 年7 月3 日改易科罰金執行完畢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其受此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2 罪,均為累犯,應依刑法第47條第1 項之規定,皆加重其刑。
㈩就犯罪事實二部分,被告子○○所教唆之正犯辛○○、庚○○及戊○○雖已著手使人行無義務事犯行之實行而不遂,被告4 人所犯均應依刑法第25條第2 項之規定減輕其刑,被告子○○、辛○○就此部分犯行均依法先加後減之。爰審酌被告子○○、辛○○、庚○○、戊○○等人不思以合法方式賺取所需,竟共同透過招攬不特定人賭博之投機方式以營利,破壞社會秩序,使民眾沉迷賭博而影響其家庭、工作,助長投機風氣,危害社會善良風俗及正常經濟活動;被告子○○因細故而教唆被告辛○○為其出頭,而被告辛○○、庚○○、戊○○即向被害人甲○○表示要將其押走,並強迫其撥打電話給被告子○○,致被害人甲○○受有非輕之心理壓力,被告子○○、辛○○、庚○○、戊○○顯缺乏尊重他人之法治觀念;被告子○○僅因與至尊KTV 酒店老闆有細故糾紛,即無端亮出槍枝對被害人丁○○施以威嚇,其縱意非傷害,然業已造成被害人丁○○之恐懼,且對其生命、身體之安全產生一定程度之危害,是被告子○○、辛○○、庚○○、戊○○上開所為均應予非難,且其等犯後除坦承賭博犯行外,其餘均矢口否認,顯無悔意,並考量被告子○○自稱高中畢業之教育程度,從事園藝及販售網路商品,收入不穩定,離婚,育有2 個女兒,家中尚有父親之家庭生活狀況;被告辛○○自承國中畢業之教育程度,工作是顧檳榔攤,剛做沒多久,薪水還不知道,未婚,家中尚有父母之家庭生活狀況;被告庚○○自承高職畢業之教育程度,從事園藝工作,收入不一定,主要是賺價差,未婚,家中尚有祖母、父親及弟弟、妹妹之家庭生活狀況;被告戊○○自承為高中畢業之教育程度,為學徒,每月收入新臺幣2 萬元,已婚,育有1 個快2 歲的小孩,家中還有父母之家庭生活狀況,兼衡上開犯罪事實一之犯行,所經營之賭場規模非大、營業期間僅約半個月、獲利非豐,及被告子○○、辛○○、庚○○及戊○○就犯罪事實一、二之犯行各別參與程度不同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並就被告子○○所犯犯罪事實二、三所示之罪刑合併定其應執行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扣案之SAMSUNG 廠牌行動電話1 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 卡1 張)、HTC 廠牌行動電話1 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 卡1 張)為被告子○○所有,扣案SAMSUNG 廠牌行動電話1 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 卡1 張)為被告辛○○所有,業據其等供述在卷(見本院易字卷二第632 至634 頁),並有遠傳資料查詢2 份、台灣大哥大資料查詢1 份在卷可憑(見本院易字卷一第409 至415 頁、第519 頁),然前開行動電話用途甚廣,並非專供犯罪事實一所載之圖利聚眾賭博罪所用,爰均不於被告子○○、辛○○所犯圖利聚眾賭博罪項下為沒收之諭知。另扣案之T 恤一件,為被告辛○○所有,業據其供述在卷(見本院易字卷二第635 頁),惟與其所犯犯罪事實一、二所示之犯行無涉,故不予沒收,併此敘明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 條第1 項前段、刑法第28條、第29條、第266 條第1 項前段、第268 條、第304 條第2 項、第1 項、第55條、第25條第2 項、第41條第1 項前段、第51條第6款,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楊岳都到庭執行職務。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266條(普通賭博罪與沒收物)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 1 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中華民國刑法第268條(圖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罪)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3 千元以下罰金。中華民國刑法第304條(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3 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3 百元以下罰金。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一 ┌──┬───────┬────────────────┬──────────┐ │編號│ 時間 │ 通訊監察譯文內容 │ 備註 │ ├──┼───────┼────────────────┼──────────┤ │ ⒈ │① │A :0000000000(子○○)(發話)│佐證犯罪事實一。 │ │ │103 年2 月1 日│B :0000000000(辛○○)(受話)│通訊譯文出處:警卷│ │ │上午11時58分48├────────────────┤ 第246 至254 頁、偵│ │ │秒 │B :哥,現在呢?人怎麼辦?我剛從│ 4008卷第129 至132 │ │ │ │ 飯店出來,我媽在找我,我叫洲│ 頁反面、第177 至17│ │ │ │ 仔看著,我剛出來,飯店的時間│ 9 頁、第223 頁至第│ │ │ │ 也到了 │ 225 頁反面、第318 │ │ │ │A :沒關係,我過去,飯店房間幾號│ 頁反面至第320 頁、│ │ │ │ ? │ 第324 至325 頁反面│ │ │ │B :620 │ 、本院易字卷一第49│ │ │ │A :他從昨晚到現在都沒說什麼? │ 5 至505 頁。 │ │ │ │B :沒說什麼都很安靜 │ │ │ │ │A :好我馬上過去 │ │ │ ├───────┼────────────────┤ │ │ │②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1 日│B :0000000000(吳星遠)(受話)│ │ │ │中午12時18分14├────────────────┤ │ │ │分 │A :這個從我們走到現在都安靜,都│ │ │ │ │ 沒有說話,被我們修理成這樣,│ │ │ │ │ 他也都沒錢什麼都沒有 │ │ │ │ │B :沒錢叫他再搖起來給我們就好,│ │ │ │ │ 叫他做工,不能輸,要咬這樣,│ │ │ │ │ 不然你要怎麼辦,他就什麼都沒│ │ │ │ │ 有了 │ │ │ │ │A :我是怕屆時會不會像昨天那種情│ │ │ │ │ 形 │ │ │ │ │B :不敢啦,怕就怕死了,阿偉比較│ │ │ │ │ 聰明,那你叫大偉教他 │ │ │ │ │A :他們還在那邊耶 │ │ │ │ │B :還在嘉年華? │ │ │ │ │A :沒有帶出來外面了 │ │ │ │ │B :你娘咧,你爸想說還在嘉年華 │ │ │ │ │A :早上走的,因為那邊到早上,現│ │ │ │ │ 在帶去圓環那邊 │ │ │ │ │B :帶去那邊睡? │ │ │ │ │A :沒有,不讓他睡 │ │ │ │ │B :你要讓他睡,不然他沒精神幫我│ │ │ │ │ 們贏錢,幹 │ │ │ │ │A :喔 │ │ │ ├───────┼────────────────┤ │ │ │③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1 日│B :0000000000(何宥靜)(受話)│ │ │ │中午12時21分53├────────────────┤ │ │ │秒 │B :你昨天喝很多酒 │ │ │ │ │A :現在喉嚨很痛,我先把他處理 │ │ │ │ │B :你昨天那事我聽了以後,你那個│ │ │ │ │ 死老頭是不是把它的錢都拿起來│ │ │ │ │ 了 │ │ │ │ │A :沒有兩個,有一個說帶八千來玩│ │ │ │ │ 的,就八千本錢讓他拿去,剩下│ │ │ │ │ 其他都留下,剩四萬多,扣掉昨│ │ │ │ │ 天花的跟分給年輕人就剩下兩千│ │ │ │ │ 塊而已 │ │ │ │ │B :不是,我是說在嘉年華的時候,│ │ │ │ │ 那個老的,講話很秋那個 │ │ │ │ │A :你說圓仔山那個 │ │ │ │ │B :對,他後來是不是有認出來,放│ │ │ │ │ 在桌上那是不是他拿出來的? │ │ │ │ │A :對,一個拿一萬多,一個拿兩萬│ │ │ │ │ 多 │ │ │ │ │B :兩個都有拿? │ │ │ │ │A :對,我現在要過去了,他們都還│ │ │ │ │ 沒睡,都在那邊顧他 │ │ │ │ │B :你現在就是擲豆子那個顧在那邊│ │ │ │ │ 就對了 │ │ │ │ │A :對,我剛有打給永兄,他有被他│ │ │ │ │ 們打,他現在也沒錢,阿梅說要│ │ │ │ │ 叫他賠五十萬,但他就沒錢打死│ │ │ │ │ 他也沒有錢 │ │ │ │ │B :沒錢打他也沒用 │ │ │ │ │A :本來我要叫他以後不能來斗六,│ │ │ │ │ 永兄說叫他來做工,叫他一定要│ │ │ │ │ 讓我們贏,昨天他的搖法,內場│ │ │ │ │ 一定咬的 │ │ │ │ │B :不然就叫他繼續下去做工阿,昨│ │ │ │ │ 天我有跟他說話,我覺得他也有│ │ │ │ │ 跟他那個 │ │ │ │ │A :他跟我說他都沒錢了,我就說叫│ │ │ │ │ 他沒錢可以跟我說 │ │ │ │ │B :就叫他擲骰子,那個老花仔我看│ │ │ │ │ 他很刺眼 │ │ │ ├───────┼────────────────┤ │ │ │④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1 日│B :0000000000(戊○○)(發話)│ │ │ │中午12時30分32├────────────────┤ │ │ │秒 │B :哲哥,時間到了 │ │ │ │ │A :你跟誰在那邊 │ │ │ │ │B :我跟聰仔、洲仔在顧車 │ │ │ │ │A : 好,620 │ │ │ ├───────┼────────────────┤ │ │ │⑤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1 日│B :0000000000(吳星遠)(受話)│ │ │ │中午12時45分49├────────────────┤ │ │ │秒 │A :我看到他的臉好像吃藥的,一夜│ │ │ │ │ 臉都改變了,我見面看到他話都│ │ │ │ │ 還沒說他就說要負責要幫我們贏│ │ │ │ │ ,他說他有很多招 │ │ │ │ │B :好 │ │ │ │ │A :講完害我又拿兩千叫年輕人帶他│ │ │ │ │ 去開房間 │ │ │ │ │B :好 │ │ │ ├───────┼────────────────┤ │ │ │⑥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1 日│B :0000000000(楊哲品)(受話)│ │ │ │中午12時47分55├────────────────┤ │ │ │秒 │B :下午我會照相 │ │ │ │ │A :我找人來幫我搖骰子,結果他居│ │ │ │ │ 然偷藏錢,被大尾抓到,我把他│ │ │ │ │ 處理到桌子去,他還說他認識你│ │ │ │ │ 老大 │ │ │ │ │B :幹 │ │ │ │ │A :我說叫他把認識的都叫來。幹 │ │ │ ├───────┼────────────────┤ │ │ │⑦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1 日│B :0000000000(吳星遠)(受話)│ │ │ │中午12時53分0 ├────────────────┤ │ │ │秒 │A :我舅舅弄到下午六點再換我們 │ │ │ │ │B :好 │ │ │ ├───────┼────────────────┤ │ │ │⑧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1 日│B :0000000000(林永銘)(發話)│ │ │ │下午2 時21分51├────────────────┤ │ │ │秒 │B :你那豆子用買的怎麼可能會贏,│ │ │ │ │ 去跟方向盤(臺語)拿啦 │ │ │ ├───────┼────────────────┤ │ │ │⑨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1 日│B :0000000000(癸○○)(發話)│ │ │ │下午3 時13分21├────────────────┤ │ │ │秒 │A :我到你家門口 │ │ │ ├───────┼────────────────┤ │ │ │⑩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1 日│B :0000000000(吳星遠)(受話)│ │ │ │晚間6 時8 分29├────────────────┤ │ │ │秒 │B :有在玩了? │ │ │ │ │A :對 │ │ │ ├───────┼────────────────┤ │ │ │⑪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1 日│B :0000000000(小胖)(發話) │ │ │ │晚間7 時8 分49├────────────────┤ │ │ │秒 │A :昨天處理到中午 │ │ │ │ │B :有處理到嗎? │ │ │ │ │A :就他身上的錢拿起來而已 │ │ │ │ │B :因為我昨天在那邊看,跟他押,│ │ │ │ │ 押輸7 千 │ │ │ ├───────┼────────────────┤ │ │ │⑫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1 日│B :0000000000(癸○○)(受話)│ │ │ │晚間8 時20分38├────────────────┤ │ │ │秒 │A :你們自己看,如果有人你們就進│ │ │ │ │ 來 │ │ │ ├───────┼────────────────┤ │ │ │⑬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1 日│B :0000000000(癸○○)(受話)│ │ │ │晚間8 時41分58├────────────────┤ │ │ │秒 │B :盒蓋沒有換嗎? │ │ │ │ │A :有啊,都你們的ㄚ │ │ │ │ │B :好 │ │ │ ├───────┼────────────────┤ │ │ │⑭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1 日│B :0000000000(癸○○)(受話)│ │ │ │晚間8 時58分15├────────────────┤ │ │ │秒 │B :你東西沒放下去 │ │ │ │ │A :等一下我走出去外面,有啦,我│ │ │ │ │ 用我的豆子一直骰就一直輸阿 │ │ │ │ │B :好 │ │ │ ├───────┼────────────────┤ │ │ │⑮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1 日│B :0000000000(寅○○)(受話)│ │ │ │晚間9 時9 分47├────────────────┤ │ │ │秒 │A :叫他負責幫我們搖,幫我們處理│ │ │ │ │B :他不在那邊嗎? │ │ │ │ │A :有,我還沒叫他下去搖 │ │ │ ├───────┼────────────────┤ │ │ │⑯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1 日│B :0000000000(癸○○)(發話)│ │ │ │晚間9 時20分18├────────────────┤ │ │ │秒 │B :你有時間拿過來設定 │ │ │ │ │A :裡面就沒有訊號阿 │ │ │ │ │B :我進去測兩次都測不到 │ │ │ │ │A :不就沒電? │ │ │ │ │B :不可能,你有時間拿過來設定 │ │ │ ├───────┼────────────────┤ │ │ │⑰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1 日│B :0000000000(癸○○)(受話)│ │ │ │晚間9 時30分29├────────────────┤ │ │ │秒 │B :你那盒子沒拿出來我沒辦法設定│ │ │ │ │ ,你先拿一組新的去,今天看輸│ │ │ │ │ 多少我們再補你 │ │ │ │ │A :好 │ │ │ ├───────┼────────────────┤ │ │ │⑱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1 日│B :0000000000(蔣世輝)(發話)│ │ │ │晚間9 時43分50├────────────────┤ │ │ │秒 │B :我這預付卡打給我 │ │ │ ├───────┼────────────────┤ │ │ │⑲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1 日│B :0000000000(蔣世輝)(受話)│ │ │ │晚間9 時44分22├────────────────┤ │ │ │秒 │B :我有跟中原說了,他說他叫的那│ │ │ │ │ 個朋友做違背社會的事他也不知│ │ │ │ │ 道,他也不知道他這個朋友住哪│ │ │ │ │ 裡或什麼的 │ │ │ │ │A :那中原不用負責任嗎 │ │ │ │ │B :那台賓士是他親弟弟的 │ │ │ │ │A :不是他的喔? │ │ │ │ │B :不是 │ │ │ │ │A :幹,弄這個,肉盤子被一直抽 │ │ │ │ │B :如果晚上不用過去你就跟他說不│ │ │ │ │ 用過去了 │ │ │ │ │A :那是你朋友你跟他說一下 │ │ │ │ │B :好啦你自己看怎樣 │ │ │ ├───────┼────────────────┤ │ │ │⑳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1 日│B :0000000000(胡金能)(發話)│ │ │ │晚間10時8 分37├────────────────┤ │ │ │秒 │A :昨天輸兩萬多 │ │ │ ├───────┼────────────────┤ │ │ │㉑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1 日│B :0000000000(吳星遠)(發話)│ │ │ │晚間11時15分14├────────────────┤ │ │ │秒 │B :沒叫他下去搖? │ │ │ │ │A :沒有,我盡量不要 │ │ │ │ │B :沒關係啦,有人在旁邊看 │ │ │ ├───────┼────────────────┤ │ │ │㉒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1 日│B :0000000000(寅○○)(發話)│ │ │ │晚間11時58分18├────────────────┤ │ │ │秒 │B :輸到沒錢了 │ │ │ │ │A :你叫泰濱下去搖 │ │ │ ├───────┼────────────────┤ │ │ │㉓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2 日│B :0000000000(寅○○)(發話)│ │ │ │凌晨0 時1 分12├────────────────┤ │ │ │秒 │B :剛不是有一個輸兩萬多的? │ │ │ │ │A :他沒拿錢過去? │ │ │ │ │B :沒有 │ │ │ │ │A :他就住旁邊的旁邊而已阿,沒跟│ │ │ │ │ 他回家拿錢? │ │ │ │ │B :我又不知道他是誰,要問大胖 │ │ │ │ │A :我就是說是哥哥那個? │ │ │ │ │B :還是我叫大胖跟你說? │ │ │ │ │A :不用我回去再說 │ │ │ ├───────┼────────────────┤ │ │ │㉔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2 日│B :0000000000(許棟炫)(發話)│ │ │ │凌晨0 時34分41├────────────────┤ │ │ │秒 │B :你玩完再把嘟西拿過來,你今天│ │ │ │ │ 如果有輸我明天再玩贏還你 │ │ │ │ │A :好 │ │ │ ├───────┼────────────────┤ │ │ │㉕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2 日│B :0000000000(辛○○)(受話)│ │ │ │凌晨0 時43分38├────────────────┤ │ │ │秒 │B :又拿3 萬多下去 │ │ │ ├───────┼────────────────┤ │ │ │㉖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2 日│B :0000000000(庚○○)(發話)│ │ │ │凌晨1 時59分33├────────────────┤ │ │ │秒 │B :這邊結束後,擲骰手要怎麼辦?│ │ │ │ │A :幹,要結束了嗎? │ │ │ │ │B :擲骰手他都有贏,我叫他凹下去│ │ │ │ │A :我等一下回去 │ │ │ ├───────┼────────────────┤ │ │ │㉗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2 日│B :0000000000(寅○○)(發話)│ │ │ │凌晨2 時58分30├────────────────┤ │ │ │秒 │A :欠兩萬多那個有拿來嗎? │ │ │ │ │B :大維說要問他們 │ │ │ ├───────┼────────────────┤ │ │ │㉘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2 日│B :0000000000(寅○○)(發話)│ │ │ │凌晨3 時19分38├────────────────┤ │ │ │秒 │B :現在贏7 萬多 │ │ │ │ │A :好 │ │ │ ├───────┼────────────────┤ │ │ │㉙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3 日│B :0000000000(辛○○)(受話)│ │ │ │晚間6 時52分23├────────────────┤ │ │ │秒 │A :大維,我若沒有在那裡,你要幫│ │ │ │ │ 我注意頭上無毛高高的那個有沒│ │ │ │ │ 有,贏多少要大約給他注意一下│ │ │ │ │B :喔好 │ │ │ ├───────┼────────────────┤ │ │ │㉚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3 日│B :0000000000(辛○○)(發話)│ │ │ │晚間7 時57分4 ├────────────────┤ │ │ │秒 │A :是誰贏去,本來抽屜不是好幾萬│ │ │ │ │ 了 │ │ │ │ │B :好幾個贏,都也傷到內場啊 │ │ │ │ │A :他們3 個有贏嗎 │ │ │ │ │B :有啦,他們3 、4 個贏差不多4 │ │ │ │ │ 萬多啦 │ │ │ │ │A :給他們看好喔 │ │ │ │ │B :裡面都沒錢了,還跟文益拿兩萬│ │ │ │ │A :跟他借兩萬 │ │ │ │ │B :不夠賠阿 │ │ │ │ │A :現在阿梅又拿兩萬下去喔 │ │ │ │ │B :他還沒拿給我咧 │ │ │ │ │A :現在拿就是欠9萬八賭 │ │ │ │ │B :好 │ │ │ ├───────┼────────────────┤ │ │ │㉛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3 日│B :0000000000(辛○○)(受話)│ │ │ │晚間8 時34分49├────────────────┤ │ │ │秒 │報帳 │ │ │ ├───────┼────────────────┤ │ │ │㉜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3 日│B :0000000000(癸○○)(發話)│ │ │ │晚間8 時49分48├────────────────┤ │ │ │秒 │B :現在我們暫時出來吃飯,因為現│ │ │ │ │ 在人家跟押,會去傷到內場,你│ │ │ │ │ 若押沒中,人家潘仔客會中 │ │ │ │ │A :重點我已經十九萬跟場了 │ │ │ │ │B :我們拿出來的錢差不多十五萬五│ │ │ │ │ 。 │ │ │ │ │A :我內場已經十九萬了咧! │ │ │ │ │B :我知道,為我出來他們就有跟我│ │ │ │ │ 報了,我們這邊差不多還贏十五│ │ │ │ │ 萬五,你說總共二十分嗎 │ │ │ │ │A :沒啦,今天就總共都只有我的而│ │ │ │ │ 已,我朋友都沒份了,我今天本│ │ │ │ │ 來不要用的咧 │ │ │ │ │B :這樣喔,我們等一下在進去,因│ │ │ │ │ 為現在人家在跟押不能進去啦,│ │ │ │ │ 等一下喔(另一男子接聽)嘿 │ │ │ │ │A :今天就只有我個人而已,都沒有│ │ │ │ │ 人分了阿,我本來是不要了 │ │ │ │ │B :我跟你講喔,你叫他們繼續搖,│ │ │ │ │ 等我們吃飽飯後一個一個進去你│ │ │ │ │ 聽有嗎,進去在顧內場你聽懂我│ │ │ │ │ 意思嗎,現在信號在打,大家會│ │ │ │ │ 跟賭,我總金額總共十五萬五你│ │ │ │ │ 聽有嗎 │ │ │ │ │A :好啦 │ │ │ ├───────┼────────────────┤ │ │ │㉝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3 日│B :0000000000(辛○○)(受話)│ │ │ │晚間9 時20分21├────────────────┤ │ │ │秒 │A :你在清喔 │ │ │ │ │B :嘿 │ │ │ │ │A :大胖咧 │ │ │ │ │B :在這 │ │ │ │ │A :內場 │ │ │ │ │B :沒什麼咖,剩5 萬 │ │ │ │ │A :等一下,他們進去說要合夥內場│ │ │ │ │ ,給他們合夥,豆子擲不過去給│ │ │ │ │ 他們擲就好 │ │ │ │ │B :好 │ │ ├──┼───────┼────────────────┼──────────┤ │ │㉞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3 日│B :0000000000(辛○○)(發話)│ │ │ │晚間10時46分18├────────────────┤ │ │ │秒 │B :結束了 │ │ │ │ │A :輸還是贏 │ │ │ │ │B :十五萬剩下八千二 │ │ │ │ │A :剛剛壓場十五萬還剩下八千二 │ │ │ │ │B :嘿 │ │ │ │ │A :誰贏去 │ │ │ │ │B :就大家都有啊,搖不過阿 │ │ │ │ │A :好啦 │ │ │ ├───────┼────────────────┤ │ │ │㉟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3 日│B :0000000000(寅○○)(發話)│ │ │ │晚間10時48分45├────────────────┤ │ │ │秒 │B :結束了,工錢都輸光了要怎麼發│ │ │ │ │A :沒錢都輸光了喔 │ │ │ │ │B :嘿啊 │ │ │ │ │A :是誰贏去瞭解 │ │ │ │ │B :你問阿偉,我哪知道誰贏去 │ │ │ │ │A :我還要給文益10萬喔 │ │ │ │ │B :嘿啊 │ │ │ │ │A :死了我倒了 │ │ │ │ │B :工錢要發多少 │ │ │ │ │A :那些發掉就好了,反正都輸掉了│ │ │ ├───────┼────────────────┤ │ │ │㊱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3 日│B :0000000000(癸○○)(受話)│ │ │ │晚間11時44分35├────────────────┤ │ │ │秒 │A :你們在那裡 │ │ │ │ │B :我們現在上來竹山 │ │ │ │ │A :不要緊,我上去找你們,我講給│ │ │ │ │ 你們聽,成哥,這樣都不對啦,│ │ │ │ │ 我本來可以不輸的,結果你進去│ │ │ │ │ 給我搖下去就搖到我輸掉了 │ │ │ │ │B :不是,你過來我再講給你聽 │ │ │ │ │A :我講給你聽啦,剛剛有人打我說│ │ │ │ │ 內外都給我賺出去啦 │ │ │ │ │B :什麼內外都賺出去 │ │ │ │ │A :就我跟你說我的本金就十九萬多│ │ │ │ │ 了,本來你們還沒進去混的時候│ │ │ │ │ ,是不是裡面有五萬,你們那裡│ │ │ │ │ 是不是十五萬 │ │ │ │ │B :這點我不知道 │ │ │ │ │A :我裡面勝五萬,你們拿進去混下│ │ │ │ │ 去,卻給我搖到輸光了,我講給│ │ │ │ │ 你聽,那時候如果不要的話,你│ │ │ │ │ 們那十五萬,我五萬我沒輸了對│ │ │ │ │ 不 │ │ │ │ │B :這樣我跟你講,那個國榮馬上會│ │ │ │ │ 到,你來歌城你知道嗎 │ │ │ │ │A :我知道,沒啦,你今天這樣我老│ │ │ │ │ 婆又投了四萬進去,總共我的本│ │ │ │ │ 金就二十一萬多,你看我要怎麼│ │ │ │ │ 辦才好 │ │ │ │ │B :你上來,國榮就講給你聽了,他│ │ │ │ │ 進去是說你們搖怎麼沒跟我們講│ │ │ │ │ ,他說你們剛開始就輸掉了 │ │ │ │ │A :我講給你聽啦,那進去你們就都│ │ │ │ │ 有聽到,你現在要跟我講這樣 │ │ │ │ │B :不是,你就來在聽我們講,這電│ │ │ │ │ 話中講不太清楚,你馬上會到嗎│ │ │ │ │A :會啦! │ │ ├──┼───────┼────────────────┼──────────┤ │ │㊲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4 日│B :0000000000(庚○○)(受話)│ │ │ │凌晨0 時14分57├────────────────┤ │ │ │秒 │A :你有打給阿梅嗎? │ │ │ │ │B :沒 │ │ │ │ │A :你回頭,你去找阿梅拿盒子 │ │ │ │ │B :什麼蓋子A :三六啊耶蓋子啦,│ │ │ │ │ 你叫他打給阿梅,拿一拿放在你│ │ │ │ │ 們洲子那就好了 │ │ │ ├───────┼────────────────┤ │ │ │㊳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4 日│B :0000000000(癸○○)(發話)│ │ │ │晚間11時35分52├────────────────┤ │ │ │秒 │B :等一下喔 │ │ │ │ │A :好 │ │ │ │ │B :那是沒什麼咖,就斬掉,內場那│ │ │ │ │ 沒輸。有咬就好,嘿是沒什麼電│ │ │ │ │ 了喔 │ │ │ │ │A :好好 │ │ │ ├───────┼────────────────┤ │ │ │㊴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6 日│B :0000000000(辛○○)(發話)│ │ │ │下午3 時59分37├────────────────┤ │ │ │秒 │A :在家喔 │ │ │ │ │B :嘿 │ │ │ │ │A :你沒有要起來幫忙搬,也要叫一│ │ │ │ │ 個幫忙阿茂,只有他一個人自己│ │ │ │ │ 在搬 │ │ │ │ │B :我有跟他說等一下過去 │ │ │ │ │A :你出來我先拿那個蓋子先放那 │ │ │ │ │B :好 │ │ │ │ │A :我要到了 │ │ ├──┼───────┼────────────────┼──────────┤ │ │㊵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7 日│B :0000000000(癸○○、國榮)(│ │ │ │下午2 時49分30│發話) │ │ │ │秒 ├────────────────┤ │ │ │ │B :(癸○○)你們晚上咧 │ │ │ │ │A :晚上阿裕說要來混咧 │ │ │ │ │B :你看這樣咧 │ │ │ │ │A :他如果來混可能會用他的東西下│ │ │ │ │ 去搖 │ │ │ │ │B :就是這樣阿,昨晚粗還是不粗 │ │ │ │ │A :昨晚他們走了之後就變小小了,│ │ │ │ │ 我很早就給他休息了 │ │ │ │ │B :對啦,算說他如果要跟你混,你│ │ │ │ │ 要利用他帶腳進去才有效啦 │ │ │ │ │A :就是他的腳進來才會粗 │ │ │ │ │B :對阿,我現在跟你教一招說那個│ │ │ │ │ 源穗你有熟識嗎 │ │ │ │ │A :有阿 │ │ │ │ │B :我有一招,源穗有錢啦,就只綁│ │ │ │ │ 他這一腳,所有都是我們的人這│ │ │ │ │ 樣就好了,我等一下叫國榮跟你│ │ │ │ │ 講,你計晝這個還比較好,這個│ │ │ │ │ 隨便去都好幾十啦,源穗是西螺│ │ │ │ │ 那一個咧 │ │ │ │ │A :我知道啦 │ │ │ │ │B :等一下我叫國榮跟你講,如果要│ │ │ │ │ 我跟你講如果去設計他,我策劃│ │ │ │ │ 好就可以跟你講了 │ │ │ │ │A :好阿 │ │ │ │ │B :(國榮)喂,我跟你講啦,源穗│ │ │ │ │ 時常講到你,你聽有嗎,他說他│ │ │ │ │ 跟你多熟你聽有嗎,我現在意思│ │ │ │ │ 源穗很愛喝酒,他昨天喝一喝要│ │ │ │ │ 邀我去你那裡擲骰子,我說已經│ │ │ │ │ 休息了,這個人愛喝,喝了就想│ │ │ │ │ 要賭博你聽有嗎,這幾天都去骰│ │ │ │ │ 子場都有贏,差不多四十去了你│ │ │ │ │ 聽有嗎 │ │ │ │ │A :嘿 │ │ │ │ │B :我想說晚上我跟你見面,你邀他│ │ │ │ │ 就喝一些回來就可以玩了,做樣│ │ │ │ │ 子了你聽有嗎,晚一點我們在見│ │ │ │ │ 面啦 │ │ │ │ │A :好啦 │ │ │ ├───────┼────────────────┤ │ │ │㊶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8 日│B :0000000000(國榮)(發話) │ │ │ │下午5 時40分30├────────────────┤ │ │ │秒 │B :我晚上可能喔會叫成仔給源穗邀│ │ │ │ │ 出去先喝酒啦 │ │ │ │ │A :我跟你講,我現在外出了,我跟│ │ │ │ │ 你講晚上如果有弄,你就叫大偉│ │ │ │ │ 下去配合你這樣就好了 │ │ │ │ │B :唷,重點大偉配合我,你也是要│ │ │ │ │ 有那邊的錢推給他你聽懂嗎,你│ │ │ │ │ 沒錢推給他你要怎麼那個 │ │ │ │ │A :面母頭我講給你聽啦,晚上人家│ │ │ │ │ 會拿筆三萬的來還啦,這樣我裡│ │ │ │ │ 面母頭才五萬而已 │ │ │ │ │B :五萬你就轉阿 │ │ │ │ │A :我講給你聽,你現在打給大偉叫│ │ │ │ │ 他過去找你,你講情形給他聽,│ │ │ │ │ 我會給他交代啦 │ │ │ │ │B :好阿 │ │ │ ├───────┼────────────────┤ │ │ │㊷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8 日│B :0000000000(辛○○)(受話)│ │ │ │下午5 時42分13├────────────────┤ │ │ │秒 │A :等一下國榮會打給你,你先去找│ │ │ │ │ 他,之後你就回去準備了 │ │ │ │ │B :好 │ │ │ │ │A :我講給你,晚上源穗可能會過去│ │ │ │ │ 他們會邀他去喝酒後可能會過去│ │ │ │ │ ,你錢你叫瘋狗,晚上一定要給│ │ │ │ │ 我拿過來,不然母頭會不夠 │ │ │ │ │B :好,我知道 │ │ │ │ │A :他如果輸,他會問我,你就是拿│ │ │ │ │ 錢給他就好了,你幫我注意他輸│ │ │ │ │ 多少,你都要注意,他們進去的│ │ │ │ │ 人贏了多少,你等一下先過去找│ │ │ │ │ 國榮要怎麼安排 │ │ │ │ │B :好 │ │ │ │ │A :你要給我注意好阿,不要給我出│ │ │ │ │ 問題,說輸五十,跟我說輸三十│ │ │ │ │ ,暗藏二十去 │ │ │ │ │B :不會啦,我知道 │ │ │ ├───────┼────────────────┤ │ │ │㊸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8 日│B :0000000000(國榮)(受話) │ │ │ │下午5 時43分52├────────────────┤ │ │ │秒 │B :大偉他的手機怎麼打不通 │ │ │ │ │A :我在跟他講電話啦 │ │ │ │ │B :喔 │ │ │ │ │A :你現在打給他 │ │ │ │ │B :我打給他叫他從這裡過來就好了│ │ │ │ │A :嘿,我有跟他交代了,你去在跟│ │ │ │ │ 他講 │ │ │ │ │B :我晚上邀出去之後,我會跟你講│ │ │ │ │ ,你隔十分鐘後再打給我你聽懂│ │ │ │ │ 嗎,你打給我我就說我跟誰在喝│ │ │ │ │ ,你就叫他聽這樣就好了 │ │ │ │ │A :好 │ │ │ ├───────┼────────────────┤ │ │ │㊹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8 日│B :0000000000(國榮)(受話) │ │ │ │晚間7 時4 分59├────────────────┤ │ │ │秒 │A :你都有跟大偉講好了嗎 │ │ │ │ │B :我有跟他講好了 │ │ │ │ │A :你有拿給他嗎我小碗拿給他,我│ │ │ │ │ 說先放著不要緊,你如果沒有再│ │ │ │ │ 做比較不會吃電,但是你如果有│ │ │ │ │ 在做,你先打給我 │ │ │ │ │A :我講給你聽,等一下一些嘉義的│ │ │ │ │ 行口都會上來,不然你就是要交│ │ │ │ │ 代說你就都推給大偉,都讓他下│ │ │ │ │ 去綁你聽懂嗎 │ │ │ │ │B :嘿 │ │ │ │ │A :你幫我掌控一下 │ │ │ │ │B :現在就是大偉這邊,你需要有參│ │ │ │ │ 賭的你叫我我就進去了,現在他│ │ │ │ │ 們負責要帶源穗出去,等一下他│ │ │ │ │ 們要帶源穗出去你聽懂嗎,你知│ │ │ │ │ 道源穗的電話嘛 │ │ │ │ │A :知道啦 │ │ │ │ │B :到時候我叫丁塹打給你,你就直│ │ │ │ │ 接打給源穗就好了,不要直接透│ │ │ │ │ 過我們你聽懂嗎 │ │ │ │ │A : 好啦 │ │ │ ├───────┼────────────────┤ │ │ │㊺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8 日│B :0000000000(國榮)(受話) │ │ │ │晚間11時5 分42├────────────────┤ │ │ │秒 │B :你直接打給源穗啦 │ │ │ │ │A :我就沒有他的電話 │ │ │ │ │B :0000000000 │ │ │ │ │A :喔,你沒跟他們出去喔 │ │ │ │ │B :有啦,現在他先那個 │ │ │ │ │A :好啦 │ │ │ ├───────┼────────────────┤ │ │ │㊻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8 日│B :0000000000(甲○○)(受話)│ │ │ │晚間11時6 分50├────────────────┤ │ │ │秒 │A :你在幹什麼 │ │ │ │ │B :你是誰 │ │ │ │ │A :哲仔啦 │ │ │ │ │B :你在幹什麼,我跟成仔他們來竹│ │ │ │ │ 山哩 │ │ │ │ │A :我就在用骰子你都不來 │ │ │ │ │B :聽說你現在都在用骰子 │ │ │ │ │A :唷,你怎麼都不過來 │ │ │ │ │B :好啦 │ │ │ │ │A :好啦,馬上來了喔 │ │ │ │ │B :我在跟國榮去英仔那裡,好嗎 │ │ │ │ │A :好 │ │ │ ├───────┼────────────────┤ │ │ │㊼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8 日│B :0000000000(辛○○)(受話)│ │ │ │晚間11時8 分0 ├────────────────┤ │ │ │秒 │A :我跟你們講,你們現在先在那裡│ │ │ │ │ 有腳嗎 │ │ │ │ │B :就只有三個 │ │ │ │ │A :不要緊,讓他們去用,一定要等│ │ │ │ │ 到源穗去,我有打給他,等一下│ │ │ │ │ 他要過去玩 │ │ │ │ │B :對,我知道,我有跟文益講,母│ │ │ │ │ 頭先拿過來 │ │ │ │ │A :好啦 │ │ │ ├───────┼────────────────┤ │ │ │㊽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9 日│B :0000000000(國榮) (發話)│ │ │ │凌晨0 時16分29├────────────────┤ │ │ │秒 │B :你打給他他說怎樣 │ │ │ │ │A :他說好阿 │ │ │ │ │B :說好還在喝還喝不夠咧 │ │ │ │ │A :給他催下去啦 │ │ │ │ │B :我就叫他在催,開了一瓶多,叫│ │ │ │ │ 你少年仔先在那裡等一下 │ │ │ │ │A :好啦 │ │ │ ├───────┼────────────────┤ │ │ │㊾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9 日│B :0000000000(國榮) (發話)│ │ │ │凌晨0 時30分48├────────────────┤ │ │ │秒 │B :我現在要帶過去了 │ │ │ │ │A :好 │ │ │ ├───────┼────────────────┤ │ │ │㊿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9 日│B :0000000000(辛○○)(受話)│ │ │ │凌晨0 時31分21├────────────────┤ │ │ │秒 │A :人家要過去了嘿,弄好喔 │ │ │ │ │B :好,我知道。 │ │ │ ├───────┼────────────────┤ │ │ │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9 日│B :0000000000(陳睿凱)(受話)│ │ │ │凌晨1 時3 分38├────────────────┤ │ │ │秒 │A :反正你就在那裡押就對了,你聽│ │ │ │ │ 有嗎,不能讓他沒有賭客去就對│ │ │ │ │ 了 │ │ │ │ │B :好 │ │ │ ├───────┼────────────────┤ │ │ │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9 日│B :0000000000(辛○○)(受話)│ │ │ │凌晨1 時55分41├────────────────┤ │ │ │秒 │A :丁塹有在旁邊嗎 │ │ │ │ │B :有阿 │ │ │ │ │A :他有贏嗎 │ │ │ │ │B :有阿,我有在看阿 │ │ │ │ │A :還有另外兩個喔 │ │ │ │ │B :我知道 │ │ │ │ │A :你裡面如果沒有錢,你就先跟他│ │ │ │ │ 們拿的,說是我叫你跟他們拿的│ │ │ │ │ ,我在跟他們算這樣 │ │ │ │ │B :好,我知道 │ │ │ │ │A :源穗有輸嗎 │ │ │ │ │B :沒 │ │ │ │ │A :沒輸,你娘老雞歪,是在幹什麼│ │ │ ├───────┼────────────────┤ │ │ │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9 日│B :0000000000(辛○○)(發話)│ │ │ │上午8 時23分21├────────────────┤ │ │ │秒 │B :哥,今天這個真的很邪氣 │ │ │ │ │A :怎樣嗎 │ │ │ │ │B : 去給源穗贏去哩,至少讓他贏了│ │ │ │ │ 五萬去,我看這很邪氣,源穗拿│ │ │ │ │ 牌都是拿有中的,十次至少還有│ │ │ │ │ 中七次啦 │ │ │ │ │A :他們輸多少 │ │ │ │ │B :他們沒有啦,他們都輸推過來給│ │ │ │ │ 我啦 │ │ │ │ │A :現在欠文益多少 │ │ │ │ │B :五萬阿,內場輸了三萬多,那源│ │ │ │ │ 穗看起來似乎是跟他們串通的,│ │ │ │ │ 我剛剛也跟他們講阿,說源穗這│ │ │ │ │ 個不對喔,源穗這個這到底是不│ │ │ │ │ 是豬,我看不太懂咧,我就跟他│ │ │ │ │ 們講的很白了,有時候源穗就沒│ │ │ │ │ 押中了,牌沒拿中了喔,押好突│ │ │ │ │ 然又移位,又移到有中的,他現│ │ │ │ │ 要邀國榮不然這支我們合夥,國│ │ │ │ │ 榮就說那個我感覺不漂亮,不要│ │ │ │ │ ,你自己就好了,那個他就不押│ │ │ │ │ ,他就押到別處了,我剛有跟他│ │ │ │ │ 們講啦,他們說不可能啦,他們│ │ │ │ │ 牽來的豬怎麼可能還跟他們通 │ │ │ │ │A :為什麼會被他贏去我實在想不透│ │ │ │ │B :我是最後看不行了,我就把他擋│ │ │ │ │ 掉說不要了,內場一直賠出去,│ │ │ │ │ 一直被源穗贏去 │ │ │ │ │A :現在人咧,文益他們咧 │ │ │ │ │B :都休息了 │ │ │ ├───────┼────────────────┤ │ │ │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9 日│B :0000000000(國榮)(受話) │ │ │ │上午8 時27分42├────────────────┤ │ │ │秒 │A :怎麼會變成這樣 │ │ │ │ │B :你現在有在我們這邊嗎 │ │ │ │ │A :沒啦 │ │ │ │ │B :我講給你聽,你不在場,你今天│ │ │ │ │ 什麼時候會回來 │ │ │ │ │A :下午 │ │ │ │ │B :下午幾點 │ │ │ │ │A :不一定咧 │ │ │ │ │B :你要回來才有辦法處理一些事情│ │ │ │ │ ,你下午三四點會回來嗎 │ │ │ │ │A :會阿 │ │ │ │ │B :不然你回來在打給我,見面再講│ │ │ ├───────┼────────────────┤ │ │ │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9 日│B :0000000000(國榮) (受話)│ │ │ │下午5 時46分24├────────────────┤ │ │ │秒 │A :昨天那個不是我叫的,昨天那個│ │ │ │ │ 是有個少年仔,他都會進去押,│ │ │ │ │ 那不是我叫的,他也不知道啦,│ │ │ │ │ 他可能跟對還是怎樣你聽懂嗎 │ │ │ │ │B :但是我一直感到怪怪的,她都不│ │ │ │ │ 出場你聽懂嗎 │ │ │ │ │A :我講給你聽,你自己看著辦,如│ │ │ │ │ 果有人要跟,你就把他押死嘛 │ │ │ │ │B :那我知道,好 │ │ │ ├───────┼────────────────┤ │ │ │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9 日│B :0000000000(辛○○)(受話)│ │ │ │下午5 時51分37├────────────────┤ │ │ │秒 │A :昨天太白不是有說你若搖的不好│ │ │ │ │ ,在打給他叫他起來 │ │ │ │ │B :哪有講啦,我跟他說要起來了,│ │ │ │ │ 他說好就下去了,他也沒有再講│ │ │ │ │ 什麼了 │ │ │ │ │A :沒有叫他咩,我就今天才打電話│ │ │ │ │ 罵他而已,我說我每次跟你交代│ │ │ │ │ 叫你去幫我搖,他說你沒有打給│ │ │ │ │ 他 │ │ │ │ │B :我想說他會起來 │ │ │ │ │A :你有要上去上面了嗎 │ │ │ │ │B :我要上去了阿 │ │ │ │ │A :你先進去用一用排一排 │ │ │ │ │B :好 │ │ │ ├───────┼────────────────┤ │ │ │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9 日│B :0000000000(國榮) (發話)│ │ │ │晚間11時36分57├────────────────┤ │ │ │秒 │B :你明天另外那組要放在別處,不│ │ │ │ │ 要放在那裡,你聽懂嗎 │ │ │ │ │A :好啦 │ │ │ │ │B :意思他在搖,一見面用那組下去│ │ │ │ │ ,我們就可以給他贏很多了,你│ │ │ │ │ 聽懂嗎,他三不五時給你換盒蓋│ │ │ │ │ ,你就難看了 │ │ │ │ │A :好啦,我瞭解 │ │ │ ├───────┼────────────────┤ │ │ │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10日│B :0000000000(國榮) (發話)│ │ │ │晚間7 時34分34├────────────────┤ │ │ │秒 │B :源穗在宏仔那裡打麻將 │ │ │ │ │A :在那裡 │ │ │ │ │B :在宏仔他們那裡打麻將阿,在紙│ │ │ │ │ 廠那裡有沒有,昨天他們那裡也│ │ │ │ │ 有在擲骰子阿,他們那裡的腳,│ │ │ │ │ 就好幾腳大腳的在玩阿,傑仔沒│ │ │ │ │ 辦法去給他拉過來喔 │ │ │ │ │A :有,就一定有的阿,不要緊啦,│ │ │ │ │ 你有他的電話嗎 │ │ │ │ │B :有阿 │ │ │ │ │A :我等一下出去在打給你 │ │ │ ├───────┼────────────────┤ │ │ │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10日│B :0000000000(甲○○)(受話)│ │ │ │晚間9 時41分43├────────────────┤ │ │ │秒 │A :我跟你打這一次之後,我從今以│ │ │ │ │ 後都不會在打給你了 │ │ │ │ │B :嘿,怎樣 │ │ │ │ │A :你在打麻將喔 │ │ │ │ │B :嘿啦 │ │ │ │ │A :我就看你在弘仔那裡打麻將 │ │ │ │ │B :嘿阿,弘仔這裡 │ │ │ │ │A :打的怎樣 │ │ │ │ │B :就還在打咧,輸阿 │ │ │ │ │A :你不要來喝嗎 │ │ │ │ │B :沒有啦,就腰在痛 │ │ │ │ │A :那打麻將太慢了,打完之後看要│ │ │ │ │ 不要來 │ │ │ │ │B :好啦 │ │ │ ├───────┼────────────────┤ │ │ │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11日│B :0000000000(受話) │ │ │ │晚間8 時2 分3 ├────────────────┤ │ │ │秒 │A :哥,你不是說要拿凸仔(年約40│ │ │ │ │ 餘歲)那三顆般子給我 │ │ │ │ │B :你在那裡 │ │ │ │ │A :我在竹林,我在場內阿 │ │ │ │ │B :晚一點啦,我現在麻將打到北風│ │ │ │ │ 了 │ │ │ │ │A :好 │ │ │ ├───────┼────────────────┤ │ │ │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11日│B :0000000000(國榮) (受話)│ │ │ │晚間8 時31分20├────────────────┤ │ │ │秒 │A :文益剛剛來講什麼你知道嗎,他│ │ │ │ │ 說就你跟漢成兩個而已嗎,不然│ │ │ │ │ 乾脆換你們做內場搖給我們押這│ │ │ │ │ 樣 │ │ │ │ │B :嘿,我聽有 │ │ │ │ │A :我跟他說他們來我在跟他們講阿│ │ │ │ │B :喔,我了解這樣你要怎麼打信號│ │ │ │ │ 給我 │ │ │ │ │B :有啦,到時候我在叫他下去那個│ │ │ │ │ 就好了 │ │ │ │ │A :喔好啦 │ │ │ ├───────┼────────────────┤ │ │ │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12日│B :0000000000(國榮) (發話)│ │ │ │晚間9 時11分10├────────────────┤ │ │ │秒 │B :到現在都沒半腳啦 │ │ │ │ │A :很嚴重咧 │ │ │ │ │B :很嚴重,我才說剩下這個沒有併│ │ │ │ │ 絕對沒得賭的 │ │ │ │ │A :我看在等一下,沒有就休息一天│ │ │ │ │ ,在好好計畫一下,我今天下午│ │ │ │ │ 去醫院到剛剛哩 │ │ │ │ │B :你就如果真的沒有,在叫你少年│ │ │ │ │ 仔盒蓋帶回去,不要反蓋就好了│ │ │ │ │A :你不是在那裡 │ │ │ │ │B :我在那裡,我有跟他講,如果沒│ │ │ │ │ 有在搖盒蓋不要一直蓋著,一直│ │ │ │ │ 蓋著很吃電,我剛才有跟他交代│ │ │ │ │ ,他說他忘記了 │ │ │ │ │A :你現在走出來了唷 │ │ │ │ │B :我現在走出來,意思今天如果真│ │ │ │ │ 的沒有,你就是今天要去計畫 │ │ │ │ │A :我在斗六馬上就回去了 │ │ │ │ │B :好 │ │ │ ├───────┼────────────────┤ │ │ │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13日│B :0000000000(甲○○)(受話)│ │ │ │凌晨1 時58分57├────────────────┤ │ │ │秒 │A :源穗,你從明天開始不要再讓我│ │ │ │ │ 遇到了,我看你一次打你一次,│ │ │ │ │ 幹你老娘老雞歪,我明天叫少年│ │ │ │ │ 仔去你家抓你出來,幹你娘,你│ │ │ │ │ 在外面講我什麼 │ │ │ │ │B :我哪有給你講什麼 │ │ │ │ │A :幹你娘老雞歪,你說我的壞話嗎│ │ │ │ │ ,幹你娘,你是我是卒子嗎 │ │ │ │ │B :什麼時候 │ │ │ │ │A :晚上人家才跟我講而已,明天開│ │ │ │ │ 始你不要讓我遇到,我不會騙你│ │ │ │ │ ,你娘老雞歪明天馬上叫少年仔│ │ │ │ │ 去你家把你抓出來雞歪,你最好│ │ │ │ │ 叫人出來跟我講,你也沒辦法叫│ │ │ │ │ 人出來跟我講了,我誰我都沒有│ │ │ │ │ 在信啦,你從現在開始你不要讓│ │ │ │ │ 我遇到 │ │ ├──┼───────┼────────────────┼──────────┤ │ │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13日│B :0000000000(蔡學坤)(受話)│ │ │ │下午1 時16分9 ├────────────────┤ │ │ │秒 │B :源穗他剛剛有打給我,是什麼事│ │ │ │ │ 情 │ │ │ │ │A :他就出去外面胡亂說哩,昨天人│ │ │ │ │ 家在跟我說,都跟人家講我怎樣│ │ │ │ │ 有的沒有的,我跟他也沒什麼接│ │ │ │ │ 觸,他在外面給我胡亂講,才很│ │ │ │ │ 氣今天叫人家去 │ │ │ │ │B :他說沒有啦,他說可能我那天喝│ │ │ │ │ 了酒,可是我去那裡也沒幹什麼│ │ │ │ │ 就回來了,他說我就喝下去不知│ │ │ │ │ 道有沒有 │ │ │ │ │A :沒有,不是他喝酒,他如果喝酒│ │ │ │ │ 講的我就不會理他,我知道他的│ │ │ │ │ 個性你知道嗎,人家就說他沒喝│ │ │ │ │ 酒這樣講我的,哥,我講給你聽│ │ │ │ │ ,我就是要叫他進來玩他都不進│ │ │ │ │ 來玩,我很氣他,就順著個理由│ │ │ │ │ 找他的碴 │ │ │ │ │B :喔,他就意思跟我講說,他說沒│ │ │ │ │ 有那可能是誤會啦,我現在會跟│ │ │ │ │ 他講說,我已經有跟你講了,可│ │ │ │ │ 能之間有一些誤會什麼 │ │ │ │ │A :哥,你跟他講說那不是他喝酒賭│ │ │ │ │ 博那一天的事情,你跟他說他是│ │ │ │ │ 沒有喝酒在跟人家講的,那是人│ │ │ │ │ 家再講給我聽的,我本來是不想│ │ │ │ │ 理他的,之後想說我在用骰子,│ │ │ │ │ 叫都叫不來,我就順便找他的碴│ │ │ │ │B :好啦,我知道 │ │ │ ├───────┼────────────────┤ │ │ │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13日│B :0000000000(甲○○)(受話)│ │ │ │晚間10時12分24├────────────────┤ │ │ │秒 │A :你在幹什麼,阿榮你認識嗎 │ │ │ │ │B :認識阿,國榮嘛 │ │ │ │ │A :不是啦,阿榮啦 │ │ │ │ │B :誰是阿榮 │ │ │ │ │A :就跟我講的這個叫阿榮阿 │ │ │ │ │B :那認識啦,我就那天跟他去的咩│ │ │ │ │A :跟誰去 │ │ │ │ │B :那天就跟他跟成仔咩 │ │ │ │ │A :我不是講國榮咧,一個少年仔咧│ │ │ │ │B :跟你講那個我不認識啦 │ │ │ │ │A :不認識他怎麼會去講你 │ │ │ │ │B :我那知道 │ │ │ │ │A :幹你娘雞歪,是要相害嗎,對不│ │ │ │ │B :石榴班的我就不認識哩 │ │ │ │ │A :你在幹什麼 │ │ │ │ │B :在西螺啦,等一下要回去了 │ │ │ │ │A :這樣就不用回來了,直接在西螺│ │ │ │ │ 就好了 │ │ │ │ │B :好啦 │ │ │ │ │A :我等一下要過去西螺,以前你們│ │ │ │ │ 開的那一間阿 │ │ │ │ │B :沒咧,我跟我老婆咧 │ │ │ │ │A :帶你老婆去哪有要緊 │ │ │ │ │B :不好啦 │ │ │ │ │A :還是你老婆自己開車回去 │ │ │ │ │B :不用啦 │ │ │ │ │A :好啦 │ │ │ ├───────┼────────────────┤ │ │ │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13日│B :0000000000(阿宏) (發話)│ │ │ │晚間10時53分27├────────────────┤ │ │ │秒 │B :我剛剛回來有聽到他們在講說稍│ │ │ │ │ 微有狀況咧,鴻儒有打給你嗎 │ │ │ │ │A :有阿,有打給我阿 │ │ │ │ │B :你看你沒有過去就出事了,傷腦│ │ │ │ │ 筋,你給他了解一下啦,我在宮│ │ │ │ │ 仔這裡,鴻儒還天真到說阿宏,│ │ │ │ │ 我鴻儒,我說大仔是怎樣,他說│ │ │ │ │ 那添仔說的那是你的意思嗎,我│ │ │ │ │ 說是講什麼,我說我在宮仔這裡│ │ │ │ │ ,他說他知道我在宮仔這裡,他│ │ │ │ │ 說他頭一天進去說要分A 仔,我│ │ │ │ │ 說沒有阿,這從頭至尾都不是我│ │ │ │ │ 在主事的,我又不是老闆,我那│ │ │ │ │ 分成才一些些而已,我跟你講啦│ │ │ │ │ ,麻煩你一樣工作,你打給添仔│ │ │ │ │ ,了解看怎樣,站在比較客觀,│ │ │ │ │ 不要為添仔還是為鴻儒這樣,就│ │ │ │ │ 客觀一點去給他了解一下這樣 │ │ │ │ │A :算跟鴻儒不高興就對了 │ │ │ │ │B :我就不知道什麼情形,我不在那│ │ │ │ │ 裡我也不能亂說話,我剛在這裡│ │ │ │ │ 鴻儒在跟我說兩個有口角冤起來│ │ │ │ │ 怎樣,有打架什麼我是不知道啦│ │ │ │ │A :胖哥有在那裡怎麼可能 │ │ │ │ │B :我就不知道阿,現在什麼狀況我│ │ │ │ │ 就沒辦法跑阿 │ │ │ │ │A :好啦,我問看看啦 │ │ │ ├───────┼────────────────┤ │ │ │ │A :0000000000(子○○)(發話)│ │ │ │103 年2 月14日│B :0000000000(甲○○)(受話)│ │ │ │凌晨0 時11分27├────────────────┤ │ │ │秒 │A :源穗喔 │ │ │ │ │B :嘿 │ │ │ │ │A :你過來西螺 │ │ │ │ │B :我現在在宏仔這裡 │ │ │ │ │A :在宏仔那裡喔,哲仔叫你過來西│ │ │ │ │ 螺喝酒阿 │ │ │ │ │B :我問看看,好啦,你現在人在哪│ │ │ │ │ 裡 │ │ │ │ │A :西螺愛情海對面這間風之林 │ │ │ │ │B :阿 │ │ │ │ │A :愛情海汽車旅館你知道嗎 │ │ │ │ │B :我知道阿 │ │ │ │ │A :嘿啊,對面這一間風之林 │ │ │ │ │B :好啦 │ │ │ ├───────┼────────────────┤ │ │ │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14日│B :0000000000(甲○○)(發話)│ │ │ │下午4 時56分18├────────────────┤ │ │ │秒 │B :喔,你要叫你的少年仔來我家跟│ │ │ │ │ 我老婆要7 萬,我會被你害死咧│ │ │ │ │A :我沒有叫他去咧 │ │ │ │ │B :你問看是那一個過來的啦,晚上│ │ │ │ │ 那個我在寄國榮過去就好了 │ │ │ │ │A :哭么,他跑去你那裡喔 │ │ │ │ │B :跑去我家,剛剛起來在跟我講,│ │ │ │ │ 我酒醉了在睡覺,太離譜 │ │ │ ├───────┼────────────────┤ │ │ │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14日│B :0000000000(阿宏) (發話)│ │ │ │下午5 時14分19├────────────────┤ │ │ │秒 │B :還在睡喔 │ │ │ │ │A :沒阿,中午出去剛剛才回來休息│ │ │ │ │B :昨晚是在忙什麼 │ │ │ │ │A :昨晚醉到這樣添仔不是說有帶人│ │ │ │ │ 過去 │ │ │ │ │B :帶人過去那是怎樣你知道嗎,我│ │ │ │ │ 是說看你有沒有空,跟你講一下│ │ │ │ │ 話,帶人過去那是又跟大胖他們│ │ │ │ │ 的問題,那白猴帶人說還要拿槍│ │ │ │ │ 去追他們咧 │ │ │ │ │A :有喔 │ │ │ │ │B :那是大胖叫他去拿槍到底他們是│ │ │ │ │ 什麼問題,現在那個倒水文剛好│ │ │ │ │ 坐在車上阿,才跑給他們追,跑│ │ │ │ │ 給他們追之後,就乾脆車子開去│ │ │ │ │ 派出所,之後他們才散去,在來│ │ │ │ │ 添仔去找少年仔要去抓白猴,少│ │ │ │ │ 年仔那白猴有沒有,腿要把他打│ │ │ │ │ 斷啦 │ │ │ │ │A :喔,你人在那裡 │ │ │ │ │B :在工廠啦 │ │ │ │ │A :我從那裡過去好了 │ │ │ │ │B :好 │ │ │ ├───────┼────────────────┤ │ │ │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3 年2 月14日│B :0000000000(甲○○)(發話)│ │ │ │下午5 時39分9 ├────────────────┤ │ │ │秒 │B :你叫囝仔來家裡拿,快點 │ │ │ │ │A :喔,我剛打電話去罵他哩 │ │ │ │ │B :嘿啦,不要緊,過去就過去了,│ │ │ │ │ 就叫他來家裡拿啦 │ │ │ │ │A :要叫去家裡喔,你不是說不要叫│ │ │ │ │ 去家裡 │ │ │ │ │B :就知道了,不要緊啦,來家裡啦│ │ │ │ │ ,在樓下 │ │ │ │ │A :好啦 │ │ └──┴───────┴────────────────┴──────────┘ 附表二 ┌──┬───────┬────────────────┬──────────┐ │編號│ 時間 │ 通訊監察譯文內容 │ 備註 │ ├──┼───────┼────────────────┼──────────┤ │ 1 │① │A :0000000000(子○○)(受話)│①佐證犯罪事實三。 │ │ │102 年12月14日│B :0000000000(楊志隆)(發話)│②通訊譯文出處:偵40│ │ │凌晨2 時24分58├────────────────┤ 08卷第177 頁。 │ │ │秒 │A :A3 │ │ │ │ │B :馬上到 │ │ │ ├───────┼────────────────┤ │ │ │② │A :0000000000(子○○)(受話)│ │ │ │102 年12月26日│B :0000000000(陳俊傑)(發話)│ │ │ │凌晨0 時30分41├────────────────┤ │ │ │秒 │B :那雞疣你有叫人去拍了嗎 │ │ │ │ │A :有啦,明天會傳過來,漂亮的喔│ │ │ │ │B :你那裡喝完在打給我,我可能會│ │ │ │ │ 在至尊啦 │ │ │ │ │A :你過來就好了,我可不要再去了│ │ │ │ │ ,至尊我被人家點成這樣,前天│ │ │ │ │ 那件事情阿 │ │ │ │ │B :裝瘋子,在包廂 │ │ │ │ │A :嘿阿,就都小姐講的阿 │ │ │ │ │B :喔 │ │ │ │ │A :你人在哪裡 │ │ │ │ │B :我現在金山,馬上要從那裡過去│ │ │ │ │ 了 │ │ │ │ │A :好 │ │ ├──┼───────┼────────────────┼──────────┤ │ 2 │① │A :110 報案台(受話) │①佐證犯罪事實三。 │ │ │102 年12月19日│B :0000000000(持有人:施仁昌、│②通訊譯文出處:偵40│ │ │上午9 時12分10│ 使用人:丁○○)(發話) │ 08卷第45至47頁。 │ │ │秒 ├────────────────┤ │ │ │ │A :110 你好。 │ │ │ │ │B :你好麻煩幫我轉接到斗六市的派│ │ │ │ │ 出所。 │ │ │ │ │A :斗六派出所我沒辦法轉接,妳要│ │ │ │ │ 報案我們這裡可以報。 │ │ │ │ │B :嘿我請問你們說麟內可以擁槍自│ │ │ │ │ 重嗎? │ │ │ │ │A :林內安怎? │ │ │ │ │B : 擁搶自重啊! │ │ │ │ │A :任何人都不可以擁槍自重吧! │ │ │ │ │B :拿槍出來上彈夾啊!請問一下。│ │ │ │ │A :妳說那一個單位。 │ │ │ │ │B : 林內。 │ │ │ │ │A :林內分駐所嗎? │ │ │ │ │B :我不知道你們去處理,不然我就│ │ │ │ │ 跟警政署長投訴。 │ │ │ │ │A :沒關係你要投訴人也要人、事、│ │ │ │ │ 時地、物嘛?不然我要怎麼去查│ │ │ │ │ 。 │ │ │ │ │B :子○○。 │ │ │ │ │A :那個人是一般民眾嗎? │ │ │ │ │B :他有案底的。 │ │ │ │ │A :他不是警察一般民眾吧!對不對│ │ │ │ │ 。 │ │ │ │ │B :朴浪共的(台語)。 │ │ │ │ │A :他住哪裡。 │ │ │ │ │B :拿槍出來跟我們嚇,你們甘不用│ │ │ │ │ 處理嗎? │ │ │ │ │A :我現在就跟妳處理了,現在不是│ │ │ │ │ 跟妳受理。 │ │ │ │ │B :ㄟ。 │ │ │ │ │A :地點哪裡?妳要說地點,我們才│ │ │ │ │ 知道。 │ │ │ │ │B :那個人住在林內九芎村。 │ │ │ │ │A :九芎嗎?在來。 │ │ │ │ │B :子○○,請問你是哪一個。 │ │ │ │ │A :我這裡雲林縣警察局總局報案台│ │ │ │ │ 。 │ │ │ │ │B :總局嗎? │ │ │ │ │A :對。 │ │ │ │ │B :他上禮拜拿槍來恐嚇我們。 │ │ │ │ │A :妳有報案嗎? │ │ │ │ │B :沒啊!因為我會怕啊! │ │ │ │ │A :嘿! │ │ │ │ │B :我不知道要怎報案啊! │ │ │ │ │A :這樣ㄡ,你知道她的住址嗎? │ │ │ │ │B :打電話問朋友,他們跟我說才知│ │ │ │ │ 道怎報案啊!不然我也不知道啊│ │ │ │ │ ! │ │ │ │ │A :沒關係你如果有事情可以報案。│ │ │ │ │B :我會怕啊! │ │ │ │ │A :小姐她的住址你知道嗎? │ │ │ │ │B :聽說他後面很準,你去查啊! │ │ │ │ │A :妳不要講那些,他住址哪裡。蔡│ │ │ │ │ 學哲就對了,妳說被恐嚇,妳住│ │ │ │ │ 哪裡,我請派出所過去妳那裏,│ │ │ │ │ 我請派出所過去妳哪裡了解一下│ │ │ │ │ 。 │ │ │ │ │B :不是是恐嚇整個店的小姐,我怕│ │ │ │ │ 我被人開槍。 │ │ │ │ │A :妳方便出面嗎? │ │ │ │ │B :不方便。 │ │ │ │ │A :那恐嚇我就沒法度處理了。 │ │ │ │ │B :如果我被槍擊或是被打誰要處理│ │ │ │ │ 。 │ │ │ │ │A :ㄡ安呢?小姐安呢?恐嚇案被害│ │ │ │ │ 者沒法度出面,就沒法度處理了│ │ │ │ │ 。妳現在針對他擁槍自重、持有│ │ │ │ │ 槍械嗎?安呢?妳說不方便我們│ │ │ │ │ 員警跟妳聯絡。 │ │ │ │ │B :嗯! │ │ │ │ │A :不方便嗎?貴姓! │ │ │ │ │B :你們會自己去查吧! │ │ │ │ │A :對啦!貴姓方便嗎? │ │ │ │ │B :怕遭到威脅。 │ │ │ │ │A :受到威脅,妳人要出面才有辦法│ │ │ │ │ 處理。事情況保護你啊! │ │ │ │ │B :我們不是本地人啊!在酒店上班│ │ │ │ │ 工作賺錢的。 │ │ │ │ │A :ㄡ! │ │ │ │ │B :為什麼你們雲林人要拿槍出來恐│ │ │ │ │ 嚇小姐呢? │ │ │ │ │A :我們現在隨跟妳受理ㄡ! │ │ │ │ │B :嘿幾天要處理。 │ │ │ │ │A :現在就處理了,我請員警跟妳聯│ │ │ │ │ 絡好嗎? │ │ │ │ │B :不用跟我聯絡,我三天看你們要│ │ │ │ │ 怎麼處理,不然我就很抱歉就上│ │ │ │ │ 網好了。 │ │ │ │ │A :這是你自己的權利,貴姓也不方│ │ │ │ │ 便嗎? │ │ │ │ │B :嘿! │ │ │ ├───────┼────────────────┤ │ │ │② │A :110 報案台(受話) │ │ │ │102 年12月19日│B :0000000000(持用人:林政輝;│ │ │ │上午11時47分52│ 使用人:丁○○)(發話) │ │ │ │秒 ├────────────────┤ │ │ │ │A :110 你好。 │ │ │ │ │B :喂!你好我白天有去報案。 │ │ │ │ │A :請問什麼事情。 │ │ │ │ │B :我是要問槍枝的事,你們雲林縣│ │ │ │ │ 都這樣嗎? │ │ │ │ │A :對我雲林縣的。 │ │ │ │ │B :林內九芎你不熟嗎? │ │ │ │ │A :妳早上有報案是不是報案的那個│ │ │ │ │ 。 │ │ │ │ │B :嘿! │ │ │ │ │A :這件我交給他們分局,我這裡總│ │ │ │ │ 局負責受理。 │ │ │ │ │B :嘿! │ │ │ │ │A :他們會去查緝嗎?你是報九芎那│ │ │ │ │ 個子○○。 │ │ │ │ │B :嘿! │ │ │ │ │A :子○○吧! │ │ │ │ │B :嘿對!他小弟是大維,他們兩人│ │ │ │ │ 都有拿槍枝走。 │ │ │ │ │A :拿槍枝也要捉到,因為他們也不│ │ │ │ │ 會帶在身上啊!他不一定帶在身│ │ │ │ │ 上啦! │ │ │ │ │B :ㄡ!他都去大學路至尊KTV 找安│ │ │ │ │ 妮小姐。 │ │ │ │ │A :安妮小姐ㄡ。 │ │ │ │ │B :嘿!她是他的朋友,你去查她的│ │ │ │ │ 通聯記錄。 │ │ │ │ │A :妳說什麼KTV 。 │ │ │ │ │B :大學一路。 │ │ │ │ │A :再來。 │ │ │ │ │B :歐悅隔壁那間KTV 。 │ │ │ │ │A :妳說裡面要找誰! │ │ │ │ │B :安妮。她是他的朋友。 │ │ │ │ │A :安妮好。 │ │ │ │ │B :請問你們大人是要怎處理呢? │ │ │ │ │A :安怎處理細節部分,我沒法度跟│ │ │ │ │ 妳講。因為有可能監聽、調路口│ │ │ │ │ 監視器都有可能,細節部份我沒│ │ │ │ │ 法度跟妳講。 │ │ │ │ │B :我們報案會不會有危險啊! │ │ │ │ │A :妳剛報案也沒有。 │ │ │ │ │B :他們去至尊KTV 要開槍啊! │ │ │ │ │A :至尊嗎? │ │ │ │ │B :嘿! │ │ │ │ │A :妳是在至尊上班嗎? │ │ │ │ │B :我沒在哪裡上班,我妹妹在那裡│ │ │ │ │ 上班,安呢我們是不是整群都不│ │ │ │ │ 要做了。 │ │ │ │ │A :他開槍店面有報案嗎? │ │ │ │ │B :應該沒報案,說他庄裡面的人啊│ │ │ │ │ ! │ │ │ │ │A :現在跟妳受理,幾月幾號去開槍│ │ │ │ │ 的。 │ │ │ │ │B :上彈夾在A3包廂。 │ │ │ │ │A :問題是那個啊! │ │ │ │ │B :裡面看到的差不多10幾人。 │ │ │ │ │A :幾月幾號開槍。 │ │ │ │ │B :就上禮拜。 │ │ │ │ │A :妳妹有方便,我們警方跟她聯絡│ │ │ │ │ 嗎? │ │ │ │ │B :上禮拜啊! │ │ │ │ │A :看到的人妳知道有誰嗎? │ │ │ │ │B :妳可以開搜索票及調上禮拜的監│ │ │ │ │ 視器啊! │ │ │ │ │A :但是要詳細的人事時地物,搜索│ │ │ │ │ 票不是我們可以開的,要跟檢察│ │ │ │ │ 官申請。 │ │ │ │ │B :這裡全部都有看到他的槍,還有│ │ │ │ │ 四個女人帶來的便當,也都有看│ │ │ │ │ 到他的槍在搶阿!怕他擦槍走火│ │ │ │ │ 阿! │ │ │ │ │A :有人受傷嗎? │ │ │ │ │B :沒有。 │ │ │ │ │A :同樣是子○○去開的嗎?幾月幾│ │ │ │ │ 號你甘知。 │ │ │ │ │B :12月初啦!12月中之前就上禮拜│ │ │ │ │ 吧! │ │ │ │ │A :妳說去3 包廂開槍就對了。 │ │ │ │ │B :拿槍出來沒有開。 │ │ │ │ │A :有拿槍出來。 │ │ │ │ │B :上彈夾。 │ │ │ │ │A :亮槍上彈夾就對了。 │ │ │ │ │B :保險我不知道有沒有開,我們要│ │ │ │ │ 怎麼辦,你們會處理嗎? │ │ │ │ │A :我現在不是在跟妳處理嗎? │ │ │ │ │B :大概多久要跟我們處理。 │ │ │ │ │A :涉嫌人也要證據確鑿,也不是妳│ │ │ │ │ 說怎樣就怎樣。 │ │ │ │ │B :當我沒做時,我跟妳做證人啦!│ │ │ │ │ 因為我現在還在那個店上班啦!│ │ │ │ │A :妳有方便,不然早上妳說不方便│ │ │ │ │ 留資料。 │ │ │ │ │B :我秘密證人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