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全文命中20
懲戒法院-懲戒法庭八十八年度鑑字第八八三六號公懲判決預覽 ↗
依該規定經借提而不予折抵本案刑期者,包括借提逾十五日而未解還以及經借提機關接押兩種情形。兩種情形只要符合其一,借提之羈押期間即無從折抵,其規定甚明。
內湖簡易庭97年度湖簡字第1102號民事判決預覽 ↗
故借提程序為起訴審判在押他法院轄區看守所或監獄被告之必備要件,而預納借提費又為辦理借提所需之程序,且為原告之義務,故解釋上應認為預納借提費應為本件起訴所必備之程式或要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九十一年度上國字第八號民事判決預覽 ↗
本件胡龍紹經司法機關借提時,已開始執行逃亡罪之刑期,且借提期間均未有換押程序,故胡龍紹於司法機關借提之四百五十日期間,仍為上訴人所屬之軍法機關執行中之人犯。
板橋簡易庭九十年度板簡字第五二號民事判決預覽 ↗
故借提程序為起訴審判在押他法院轄區看守所或監獄被告之必備要件,而預納借提費又為辦理借提所需之程序,且為原告之義務,故解釋上應認為預納借提費應為本件起訴所必備之程式或要
懲戒法院-懲戒法庭八十八年度鑑字第八九四七號公懲判決預覽 ↗
⑴如前所述,曾延邦另有槍彈是檢察官提示,才借訊、借提。⑵曾延邦於借訊、借提時均坦承另有槍枝、子彈,有八十五年十二月九日之借訊筆錄及八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之借提筆錄可稽。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二年度上訴字第三四五四號刑事判決預覽 ↗
影印卷,九十二年二月十四日訊問筆錄),經核證人莊淵斐所稱「中壢分局借提之人」,當係指被告無誤,則被告及證人蕭正宏係分別由不同之警察分局所借提問案,並均於當日下午解還臺灣桃園監獄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聲字第1959號刑事裁定預覽 ↗
復查,被告現因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審訴字第1665號案件,經該院向宜蘭監獄接續借提被告至臺北監獄臺北分監,已非本院借提等情,有新北地方法院107年9月3日新北院輝刑順
最高法院八十六年度台上字第六六一七號刑事判決預覽 ↗
被告於第一、二次借提外出查證時,均未申告其有本件此部分之犯罪事實,直至第三次借提外出查證時,始行供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一八六九號刑事判決預覽 ↗
,又因原係延續借提執行前之羈押,故其羈押期間應與借提執行前已經過之羈押期間合併計算(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九十一年度法律座談會研討結果對於羈押人犯另案借提執行,再行簽發押票時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130號民事判決預覽 ↗
本件訴訟必須借提被告乙○○等五人到庭,始得進行審理。而借提人犯,需預納借提費用,每借提一人為新台幣(下同)4,200元,本件借提五人之費用共為21,000元。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九十四年度上易字第四三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二 P○○ 九十二年 彰化縣大 以其所有,客 丙○○ 金戒子二只、錶 於九十三年七月 八月八日 村鄉加錫 觀上足供兇器 鍊一條、現金約 十三日經警借提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易字第二七六四號刑事判決預覽 ↗
再者經檢察官所謂指揮臺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第三分局(即移送併辦部分)、第六分局借提被告查案,其中第二分局部分借提時被告警詢筆錄記載其承認竊盜案達二十件,其中包括多件竊取機車內置物箱內財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聲字第446號刑事裁定預覽 ↗
而何時借提、另案刑期長短、本案羈押原因為何、有無其他共同被告、請求調查證據內容等情形,均影響應否借提,何時准借提之斟酌,除非認不宜借提外,法官如決定借提執行另案刑期時
新店簡易庭九十年度店簡字第八七五號民事判決預覽 ↗
故借提程序為起訴審判在押他法院轄區看守所或監獄被告之必備要件,而預納借提費又為辦理借提所需之程序,原告如未繳納該項費用,法院得不為該行為,將導致訴訟程序無法續行,故解釋
臺北簡易庭九十年度店簡字第八七五號民事判決預覽 ↗
故借提程序為起訴審判在押他法院轄區看守所或監獄被告之必備要件,而預納借提費又為辦理借提所需之程序,原告如未繳納該項費用,法院得不為該行為,將導致訴訟程序無法續行,故解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聲字第350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本院函覆要旨]因沈子輝之刑期為短期自由刑,且被告可隨時易科罰金而執畢,故暫不同意借提執刑,請於110年2月初再行來函借提。
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度台上字第六六一五號刑事判決預覽 ↗
㈢、關於上訴人指訴於八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遭凌虐部分:⑴、刑事局於八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借提訊問上訴人及孟南洋,經檢察官准許於同年月二十四日、二十五日借提訊問,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聲字第2788號刑事裁定預覽 ↗
又受刑人目前在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執行本件刑罰,係向該羈押單位借提執行,借提執行後,若非在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執行,亦即不妨害該另案之提訊方便,該羈押單位當不可能同意借提執行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九十年度上易字第二一七二號刑事判決預覽 ↗
(問:借提甲○○之舉,是奉檢察官指揮被動偵辦,或係主動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借提之目的為何?)是奉檢察官主動指揮,目的是要追查證件來源。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8年度訴易字第33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又本件因準備程序終結,指定於108年7月17日上午9時25分在本院第35法庭行言詞辯論,原告應依前揭預納借提費用,但被告如表明放棄到場權利,即於言詞辯論期日拒絕出庭到場,致本院無法於辦妥借提手續
預覽
判決庫即點即預覽,選一筆看重點
- 法規
- 12,835 部
- 判決
- 2,249 萬+ 篇
- 憲法法庭
- 22,040 件
- 函釋
- 76,182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