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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114年度台抗字第2294號刑事裁定預覽 ↗
二、抗告意旨略以:抗告人所犯加重詐欺等罪所處之刑,合併之刑期僅為有期徒刑19年10月,與他案動輒達數十年有別。
最高法院115年度台聲字第177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最高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台聲字第177號聲請人林裕勝上列聲請人因加重詐欺等罪案件(案號: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15年度訴字第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字第466號刑事裁定預覽 ↗
二、再抗告意旨以再抗告人有正當工作,因欠債及父親中風,才連續犯加重詐欺等罪。其已悔悟,坦承全部犯行,積極與被害人和解,尚非惡性重大。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抗字第1132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最高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台抗字第1132號抗告人王隆笙上列抗告人因加重詐欺等罪定應執行刑案件,不服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中華民國109年5月29日駁回第三審抗告之裁定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字第415號刑事裁定預覽 ↗
所犯加重詐欺等罪,應屬接續犯。惟檢察官就同一時期之犯罪分別起訴,致其被法院判決數罪。原裁定漏未考量上述情形,所定應執行刑過重云云。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聲字第42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本件聲明人黃怡碩因加重詐欺等罪案件,經本院判決後,復又具狀聲明不服,殊為法所不許,特為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抗字第774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本件再抗告人陳建利因加重詐欺等罪定應執行刑抗告案件,既經本院裁定將其抗告駁回,依法不得再抗告,本件自應予駁回。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抗字第29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本件再抗告人張仁韋因加重詐欺等罪定應執行刑案件,既經本院裁定將其抗告駁回,依法不得再抗告,本件自應予駁回。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字第685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本件抗告人李偉寧因加重詐欺等罪聲請再審案件,既經本院裁定將其聲請駁回,即屬確定,其復具狀提起(聲明異議)抗告,殊為法所不許,爰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字第410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本件抗告人潘鵬升因加重詐欺等罪定其應執行刑案件,既經本院裁定將其再抗告駁回,即屬確定,其復具狀提起抗告,殊為法所不許,爰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115年度台抗字第724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本件抗告人黃開龍因加重詐欺等罪定應執行刑案件,經本院裁定駁回其再抗告確定後,復具狀再行抗告,殊為法所不許,爰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抗字第2670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本件再抗告人王亮勛因加重詐欺等罪定應執行刑案件,既經本院裁定將其再抗告駁回,依法不得再抗告,本件自應予駁回。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抗字第2223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本件抗告人洪瑞瞬因加重詐欺等罪聲明異議案件,既經本院裁定駁回其抗告確定後,復具狀再行抗告,殊為法所不許,爰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抗字第157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本件抗告人鍾宏明因加重詐欺等罪定應執行刑抗告案件,既經本院裁定駁回其抗告,即屬確定,其復具狀抗告,為法所不許,應予駁回。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抗字第2155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本件再抗告人邱靖皓因加重詐欺等罪定應執行刑案件,既經本院裁定將其抗告駁回,依法不得再抗告,本件自應予駁回。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抗字第1200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本件抗告人高世豪因加重詐欺等罪定應執行刑案件,既經本院裁定將其抗告駁回,依法不得抗告。其後又提起抗告,於法不合,應予駁回。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聲字第221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最高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台聲字第221號聲明人丁德凱上列聲明人因加重詐欺等罪案件,對本院中華民國110年8月12日第三審判決(110年度台上字第4845
最高法院115年度台聲字第54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本件聲明人陳姵君因加重詐欺等罪案件,經本院以其上訴不合法律上之程式,從程序上駁回其上訴後,又具狀聲明不服,顯為法所不許,爰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聲字第268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本件聲明人廖祐辰因加重詐欺等罪案件,經本院以其上訴不合法律上之程式,從程序上駁回其上訴後,又具狀聲明不服,顯為法所不許,爰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抗字第599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本件再抗告人吳宗仰因加重詐欺等罪定應執行刑案件,既經本院裁定將其再抗告駁回,依法不得再抗告,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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