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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簡上字第一八九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反訴被告應將反訴原告所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支票原本一紙返還反訴原告。反訴之訴訟費用由反訴被告負擔。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八十九年度上易字第一一七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二、反訴被告則以:吳威為反訴原告公司派駐高雄大國民大廈之現場主管,對外代表反訴原告公司,除非反訴原告公司告知吳威已不具任何代表性,否則其仍是反訴原告之代表人,其所為之行為即等於反訴原告公司之行為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年度家上字第一五四號民事判決預覽 ↗
㈡請准上訴人(即反訴原告)與被上訴人(即反訴被告)離婚。㈢反訴被告應給付反訴原告四十八萬元。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九十三年度家上字第四八號民事判決預覽 ↗
兩造婚姻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係可歸責於反訴被告甲○○,非可歸責於反訴原告,反訴原告自得本於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請求判決准兩造離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家救字第四一號民事判決預覽 ↗
,故請准本件反訴原告相關訴訟費用之訴訟救助等語。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九十三年度家上字第一○○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反訴原告的婆婆問反訴原告說為何罵三字經,反訴原告說她只是一時氣憤才罵,反訴原告的婆婆又說反訴原告為何瞪她,反訴原告說她眼睛大小眼。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簡上字第一○四號民事判決預覽 ↗
,並未要求反訴原告支付。
臺灣高等法院八十九年度家上字第一八七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五、反訴原告主張反訴被告為達成在新加坡獲准裁判離婚之目的,對反訴原告於中華民國提起多項民、刑訴訟,且於訴訟程序中向新聞媒體指控反訴原告「強行帶走女兒」、「綁架女兒」,後又向新加坡家庭法庭提出告訴致尉因
臺灣高等法院八十九年度家上字第一八七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五、反訴原告主張反訴被告為達成在新加坡獲准裁判離婚之目的,對反訴原告於中華民國提起多項民、刑訴訟,且於訴訟程序中向新聞媒體指控反訴原告「強行帶走女兒」、「綁架女兒」,後又向新加坡家庭法庭提出告訴致尉因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446號民事判決預覽 ↗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446號抗告人即反訴原告葉鎮強上列抗告人即反訴原告與相對人即反訴被告姚小喬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0年7月12日裁定駁回反訴原告之訴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八十九年訴字第九二號民事判決預覽 ↗
因其業已成年,亦未宣告禁治產,無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恐久延將造成損害,因之聲請人即反訴原告聲請選任特別代理人,即有理由,應予准許。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九十年度上更㈢字第六○號民事判決預覽 ↗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上更㈢字第六○號上訴人即反訴被告甲○乙○被上訴人即反訴原告丙○右當事人間因遷讓房屋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建字第103號民事判決預覽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建字第103號聲請人即反訴原告葉素英訴訟代理人曾耀賢律師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周勝管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聲請人即反訴原告聲請退還反訴裁判費
沙鹿簡易庭104年度沙簡字第350號民事判決預覽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沙簡字第350號上訴人即反訴原告張欣明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即反訴被告林家慶、吳春嬌間返還押租金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4年12月31日本院第一審簡易判決提起
新市簡易庭101年度新簡字第243號民事判決預覽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民事裁定101年度新簡字第243號上訴人即反訴原告簡茂進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即反訴被告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南區辦事處台南分處間請求訂立租約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
臺灣高等法院八十九年度家上字第一八七號民事判決預覽 ↗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家上字第一八七號上訴人即反訴原告甲○訴訟代理人陳淑芬律師被上訴人即反訴被告乙○送達代收人楊芳婉律師右當事人間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事件
臺灣高等法院八十九年度家上字第一八七號民事判決預覽 ↗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家上字第一八七號上訴人即反訴原告甲○訴訟代理人陳淑芬律師被上訴人即反訴被告乙○送達代收人楊芳婉律師右當事人間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事件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8年度上易字第215號民事判決預覽 ↗
聲明:駁回反訴原告之反訴。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九十三年度家上字第七二號民事判決預覽 ↗
㈡反訴部分:駁回反訴原告之訴。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236號民事判決預覽 ↗
貳、反訴原告乙○○部分:一、本件反訴原告主張:兩造於九十一年五月二十日簽訂委任連鎖經營契約書,契約期間自九十一年七月一日起至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反訴原告於簽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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