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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易字第一八六號刑事判決預覽 ↗
」,應更正為「被告施用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之犯行堪予認定」。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家訴字第145號民事判決預覽 ↗
⒉被告所有之彰化銀行帳號069528號帳戶存款6萬236元,有上開帳戶交易明細為證(見本院卷二第146頁),上開事實堪予認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中簡字第939號刑事判決預覽 ↗
則被告確實因停車收費問題,與告訴人發生爭執,並出手抓住告訴人衣領拉扯等情,堪予認定。
臺北簡易庭109年度北秩字第155號刑事判決預覽 ↗
從而,本件被移送人陳定家加暴行於人之事實,堪予認定,應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1款之規定予以論處。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7年度易字第187號刑事判決預覽 ↗
此部分事證已臻明確,被告犯行堪予認定,應依法論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1564號刑事判決預覽 ↗
)及本院97年度訴字第819號98年3月23日審判筆錄(法院卷第121至124頁)、證人結文附本院97年度訴字第819號卷可稽,是被告丁○○偽證罪行堪予認定
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毒抗字第39號刑事裁定預覽 ↗
㈡綜上所述,被告施用第二級毒品MDMA之事證明確,其空言否認施用毒品,要係卸責之詞,不足採信,其施用第二級毒品犯行,堪予認定。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審簡字第549號刑事判決預覽 ↗
施用毒品犯尿液檢體監管紀錄表、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107年12月18日濫用藥物檢驗報告(尿液檢體編號:000000000號)各1份在卷可稽,是被告犯嫌堪予認定
新市簡易庭民事判決預覽 ↗
記載,應更正為「被告自97年12月15日起使用系爭土地受有相當於租金之利益為3,638元及自97年12月15日起按年給付相當於租金之利益為每年3,638元,堪予認定並予准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交簡上字第97號刑事判決預覽 ↗
是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予認定,應依法論科。」。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5年度上字第118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二)就上訴人所受之損害,析論如下:1醫療費用部分:上訴人支出之必要醫療費計3萬1445元,為兩造所不爭執,堪予認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易字第一О三八號刑事判決預覽 ↗
此外,復有內政部消防署火災證物鑑定報告書一紙及現場照片多張在卷可稽,被告犯行,堪予認定。
屏東簡易庭108年度屏秩字第22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三、綜上,被移送人陳冠廷、陳資仁、陳毅豪、陳建庭犯行堪予認定,應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2款之規定予以論處。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496號刑事判決預覽 ↗
是被告犯行,堪予認定。四、核被告丙○○、乙○○所為,均係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既遂罪嫌。被告甲○○所為,係犯刑法第354條毀損器物罪嫌。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全聲字第6號民事裁定預覽 ↗
第204號裁定准予假處分相對人對於如附表所示之土地(下稱系爭土地),不得為所有權移轉、設定負擔、出租及其他一切處分行為乙節,業經本院依職權調取該案卷宗查明屬實,堪予認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亡字第39號民事判決預覽 ↗
三、查聲請人主張之前開事實,業據其提出戶籍謄本、受(處)理失蹤人口案件登記表等件為證,復堪予認定;復經本院依職權調取失蹤人許金生之勞保、健保投保資料、入出境紀錄等資料結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度亡字第41號民事判決預覽 ↗
三、查聲請人主張之前開事實,業據其提出戶籍謄本、受(處)理失蹤人口案件登記表為證,復堪予認定;復經本院依職權調取失蹤人詹慶山之勞保、健保投保資料、入出境紀錄等資料結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亡字第32號民事判決預覽 ↗
蹤後亦無任何入出境之記錄等情,有法務部健保資訊連結作業、勞保局電子閘門查詢作業被保險人投保資料查詢及入出境資訊連結作業等之查詢回覆各1份在卷可稽,是聲請人主張之事實堪予認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5年度簡字第2992號刑事判決預覽 ↗
被告犯嫌,堪予認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亡字第44號民事判決預覽 ↗
三、查聲請人主張之前開事實,業據其提出戶籍謄本、受(處)理失蹤人口案件登記表等件為證,復堪予認定;復經本院依職權調取失蹤人劉俊亨之勞保、健保投保資料、入出境紀錄等資料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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