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全文命中20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停字第14號行政判決預覽 ↗
定究為何指,尚待釐清,而聲請人又未提出請求停止執行之上開文號原處分影本,爰請聲請人確定所欲聲請停止執行之原處分,並提出所欲聲請停止執行之原處分影本到院。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12年度抗字第6號行政裁定預覽 ↗
是抗告人已明確表示係就勞動部所為原處分聲請停止執行,而非就臺中市政府裁罰15萬元之原始處分聲請停止執行,則原裁定以抗告人聲請停止執行之原處分係由勞動部作成,自應以原處分機關即勞動部為相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94年度裁字第02846號行政裁定預覽 ↗
是以,受處分人或訴願人所聲請停止執行者,必須為原處分或決定。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九十二年度裁字第一一九一號行政判決預覽 ↗
依據抗告人之聲請停止執行意旨,原裁定以本件尚無原處分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之情事,因認本件聲請停止執行,於法尚有未合,而裁定駁回抗告人之聲請停止執行,揆諸前揭規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停字第15號行政判決預覽 ↗
,尚待釐清,爰裁定請聲請人確定所欲聲請停止執行之原處分文號,且提出所欲聲請停止執行之原處分影本到院。
臺東、成功簡易庭99年度東簡聲字第17號民事裁定預覽 ↗
,然而聲請人並無法附麗於他人之異議之訴,而以自己名義聲請停止執行,已如上述。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停字第2號行政判決預覽 ↗
二、查聲請人聲請停止執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103年度健執字第30333號執行事件,惟未提出聲請停止執行之法律依據,而觀諸聲請人所提出之債務人行政執行異議之訴民事起訴狀之記載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4年度裁字第1913號行政裁定預覽 ↗
是以對非行政處分無從依上開規定聲請停止執行。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九十一年度裁字第一一二四號行政判決預覽 ↗
但原法院未予闡明,逕認抗告人聲請停止執行之對象為該通知函,以該通知函非行政處分,不得聲請停止執行為由,裁定駁回抗告人之聲請,容有未合。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158號民事裁定預覽 ↗
三、本院之判斷㈠查聲請人本件聲請狀除載明向本院聲請停止執行外,尚載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下稱臺北地院)、臺南地院聲請停止執行之旨。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94年度裁聲字第00009號行政裁定預覽 ↗
得健保卡,難認有聲請停止執行之實益。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停字第50號行政判決預覽 ↗
二、查聲請人對於勞動部中華民國108年12月26日勞動發管字第1080519468號處分(下稱原處分)聲請停止執行,並未繳納聲請停止執行的費用,屬於程序上之欠缺,聲請人應於本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聲字第192號民事裁定預覽 ↗
其次,聲請人自陳前已2次對系爭執行事件聲請停止執行,經本院以前案駁回在案,聲請人並已提起抗告在案,業經本院依職權調取本院111年度聲字第181號全卷卷宗核閱無誤,益徵聲請人若有符合聲請停止執行要件之事實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114年度地停字第61號行政判決預覽 ↗
二、經查,本件聲請人就交通裁決事件聲請停止執行,未據繳納裁判費300元(本院前裁定命補繳裁判費1,000元係屬誤載,應予更正),且未於聲請狀表明:㈠聲請停止執行之標的(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114年度地停字第27號行政判決預覽 ↗
二、又查本件聲請狀雖記載聲請停止執行、停止拍賣,然未見聲請人於聲明中明確表示聲請停止執行之標的(即行政處分),是命聲請人補正聲明以特定請求停止執行之行政處分,並提出所聲請停止執行之行政處分書面到院
臺中簡易庭113年度中簡聲字第134號民事裁定預覽 ↗
三、查聲請人所為本件聲請與本院113年度中簡聲字第121號聲請停止執行事件(下稱前案聲請停止執行事件)之內容相同,前案聲請停止執行事件本院已於113年11月4日裁定准許聲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度聲字第288號民事裁定預覽 ↗
,自無對其聲請停止執行之必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年度聲字第52號民事裁定預覽 ↗
聲請人聲請停止執行,須以提起符合上開強制執行法第18條第2項所定之訴為其前提,否則即不符合該項聲請停止執行之要件,其聲請自不合法,應予駁回。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7年度聲字第105號民事裁定預覽 ↗
茲聲請人復又提出再審之訴,並據以聲請停止執行。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九十三年度裁字第一八二號行政判決預覽 ↗
抗告人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前,既已依法向內政部提起訴願,何有規避訴願程序之情。
這頁程序裁定比較多,想先看判決本體,可用左欄文書類型或法院層級縮小範圍
預覽
判決庫即點即預覽,選一筆看重點
- 法規
- 12,834 部
- 判決
- 2,229 萬+ 篇
- 憲法法庭
- 22,038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