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函釋命中
檢送修正之「金融控股公司或銀行業選任獨立董事」問答集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有關「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5條第4項規定之解釋令
廢止本會96年3月19日金管證一字第0960010070號、105年11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40683號有關「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4條規定之令
所詢有關適用「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25 條第 4 項規定時,獨立董事於合併前消滅公司之任職屆數,是否需與合併後存續公司獨立董事任職屆數併計之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檢送「金融控股公司或銀行業選任獨立董事」問答集一份,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請查照。
有關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4條規定之解釋令
所詢銀行獨立董事擔任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稱櫃買中心)董事時,該銀行對櫃買中心辦理授信是否有銀行法利害關係人授信適用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放寬因股份轉換而上市(櫃)之新設公司得延後設置獨立董事之規定。
放寬具獨立職能監察人得選任獨立董事之規定。
有關 貴公司請本會允許協助向經濟部商業司協商同意得續辦獨立董事登記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為符合公司章程未明定董事之適用日期或條件,原已選任登記之獨立董事應予解任
獨立董事兼任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之獨立董事時,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運作之疑義
「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範圍
「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4 條規定解釋
預覽
主管機關函釋即點即預覽,不用跳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