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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命中
因應近期業界反映全球IT產業市場面臨資訊硬體設備及其零組件供應緊縮、價格大幅上漲及供應商交期延長等情形,本會就政府採購全生命週期提出可行措施如說明,請查照。
勞動基準法所定「事後補假休息」,除有勞雇雙方另行協商,及雇主經工 會同意或團體協約載明允勞雇雙方得另行協商排定者等情事得另依規定辦 理外,原則上於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工作結束後旋即補假休息
有關民眾陳情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北小字第****號民事裁定請求註銷新北市新莊區○○○○商場管理委員會報備證明等情1案,請查照。
有關臺中市建築師公會函詢建築工程假設工程設施發生脫落等意外是否屬監造權責疑義等情1案,請查照。
為利於國內發生天然災害時即時掌握金融機構相關交易系統運作等情況,請依本會銀行局建置之「金融機構天然災害平安通報機制」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並確保其得充分知悉保險業提供之訊息,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應確實檢核保戶所留存之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不得為招攬之保險業務員之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且應比對上述聯絡資料是否有相同或集中之異常情形,並應就該等情形主動瞭解及聯繫保戶處理,請查照。
所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因換匯、衍生性商品交割實務及主次保管銀行間資金移動等情事致次保管銀行帳戶為透支(overdraft) ,但全部保管銀行帳戶總餘額為正數,無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1 條第 1 項將懷孕歧視直接視為「性別歧視」類型 ,第 2 項則係規定雇主於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規定或約定受 僱者結婚、懷孕等情況而作為終止勞動契約理由情形,地方主管機處理懷 孕歧視時,應探究雇主於知悉受僱者懷孕前後之差異性以為認定參據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於保險效力停止後 1 年內,因疾病導致住院診療等情 形者,不宜僅依醫理見解判斷,仍應依保險有效期間之相關診療紀錄,按 規定核發相關保險給付
七60農業部為追查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有無違法製造加工等情事需要得查調案關業者上下游交易廠商及營業稅進銷明細資料
事業單位如於工作規則內規定勞工延長工時應事先申請,經同意後其工作 時間始准延長,該工作規則如無其他違反強制禁止規定等情事,應無不可 。惟勞工於工作場所超過正常工作時間自動提供勞務,雇主如未於當場為 反對之意思表示或防止之措施者,其提供勞務時間仍屬工作時間,並依勞 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計給延長工時工資。
關於貴法院受理102年度國字第5號國家賠償事件,請查明究應以行政區域圖或戶籍及地籍資料所示之道路管理機關為侵權行為之賠償義務機關等情1案
有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清境農場前場長劉遠忠利用職務之便,涉嫌向承攬廠商索取工程回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又該農場其他採購案件,亦涉有未依採購法令規定辦理等情」乙案,業經本院調查竣事,檢附調查意見一、二供參。
據審計部稽察前行政院衛生署辦理「加速辦理智慧醫療照護計畫-醫院安全關懷RFID計畫」,發現涉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且未針對缺失及決策過程覈實檢討,並提具改善措施等情,案經本院調查竣事,檢附調查意見供參。(103財調13)
保險業依保險法第 146 條之 1 第 1 項第 3 款規定投資公司股票行使股東權利時,須以保戶最大利益為出發點,並應切實遵守保險法第 146條之 1 第 3 項及第 146 條之 9 規定,完成評估程序及內部報告程序,不得有股權交換或利益輸送等情事,以維護公司暨保戶權益。另依保險法第 146 條之 9 第 2 項規定之立法音旨,保險業無論是否出席被投資公司股東會及是否行使表決權,皆須於事前作成相關評估分析報告,並於股東會後將相關書面紀錄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事業單位位於不同營業所,於 102 年前分別未置備勞工出勤記錄,及未 依法給附應休未休日數工資等情,因其違反法定作為義務之期間及所保護 對象(個別勞工)均不同,難認屬同一作為義務之行為,至是否為一行為 ,應就個案具體事實判斷,於符合比例原則下裁處
鑒於近來有民眾自立法委員辦事處陳情其保險費遭業務人員擅自挪用未誠實繳回公司、引發後續爭議等情事,請 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公司應切實依「保險業授權代收保險費應注意事項」第 2 點第 2 項規定加強管理。請 查照。
貴局函詢申請變更整治計畫內容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第20條第1項第1款等情形時,是否仍須於核定(或備查)前公告無異議後再核定(備查)疑義
貴局函詢申請變更整治計畫內容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第 20 條第 1 項第 1 款等情形時,是否仍須於核定(或備查)前公告無 異議後再核定(備查)疑義,詳如說明,請 查照。
為防杜信用卡特約商店向他人借入刷卡設備,以規避收單機構管理,並藉此逃漏稅等情事,請轉知各信用卡收單機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各機關學校辦理工程或勞務採購,不得於合約項目納列提供機關學校使用之車輛(含租賃)、油料等情事,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注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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