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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命中
公益信託之設立須以公共利益為目的者,始足當之。是以公益信託係以不 特定多數人為受益人,無論其信託目的為何,尚難認有「無受
公益信託之設立須以公共利益為目的者,始足當之。是以公益信託係以不 特定多數人為受益人,無論其信託目的為何,尚難認有「無受益人存在」 之公益信託
被保險人若無就業保險法第 14 條規定,拒絕參加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 之就業諮詢或職業訓練之情形,尚難認其有「怠於行使請求權之情形」
事業單位於訂定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時,是否給予考績以及考核之標準及 方式,不得以「是否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事實」為判斷依據,至雇主未予 全年未出勤之育嬰留職停薪者是年考績,尚難認屬不利之處分
不動產廣告之用途倘與法定用途及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所載不符,即難認該廣告與事實相符
事業單位位於不同營業所,於 102 年前分別未置備勞工出勤記錄,及未 依法給附應休未休日數工資等情,因其違反法定作為義務之期間及所保護 對象(個別勞工)均不同,難認屬同一作為義務之行為,至是否為一行為 ,應就個案具體事實判斷,於符合比例原則下裁處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所稱之獨力負擔家計者之獨自扶養,其未有限定申 請人須與受撫養者同一戶籍,亦未限制申請者之所得為全戶唯一之經濟來 源,亦即,縱有其他具工作能力者,若無與申請人同順位之扶養義務時, 自難認非為獨自或獨立扶養事實
民法第 1114 條係規定,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亦即若有多數 兄弟姐妹者,若有因故未得扶養直系血親尊親屬時,其所單獨撫養之情況 ,應難認屬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第 1 項所稱獨力負擔家計之情況
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第 1 項第 1 項所稱之獨力負擔家計者,應不包含 未婚子女扶養直系血親尊親屬之情況;即其應屬一般性社會結構之現象, 難認為需特定協助之就業弱勢族群
未完成開業備查之經紀業,尚難認定為非法經紀業
辦理主副食品之採購,尚難認定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三款之規定採限制性招標
土地經區段徵收,其所有權人於徵收後之抵價地請求權,難認係區段徵收前訴訟上和解之效力所及
一、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所稱完成改善,係指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已依法設置廢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若僅以申請函及其附件送達主管機關,則尚難認定為完成改善
公司如未經合法註冊,則雖名為有限公司,仍難認有獨立之人格,即應以合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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