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規則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行政規則
- 違反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裁處罰鍰數額表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附件檔案)
-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加強投資策略性製造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
一、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為執行加強投資策略性製造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本方 案),透過資金挹注及創投輔導能量,促進我國製造業升級轉型,特訂定 本要點。 二、為保管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以下簡稱國家發展基金)撥付於本方 案之資金,得委託信託業者
- 免戶籍謄本工作圈評比及獎勵作業要點
一、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配合行政院全面推廣政府服務流程改造,獎勵各參與免戶籍謄本工作圈(以下簡稱本工作圈)成員及其辦理人員,特訂定本要點。 二、受評對象:以本工作圈成員為對象,包括業務主管機關(單位)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業務主管機
-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應予以免職規定,其行使期間之解釋令
中華民國106年8月2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0608722633號 令廢止
- 國家公園區域內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會設置基準
一、為國家公園區域內原住民族地區之資源共同管理,執行原住民族地區 資源共同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特訂定本基準(以下簡稱本基 準)。 二、國家公園區域內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會(以下簡稱本管理會) 為任務編組,由各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
- 地層下陷水準檢測及分析標準作業規範
一、經濟部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利用水準檢測及分析方法,掌握地層下 陷變化情勢,俾據以研擬地層下陷防治策略,特訂定本規範。 二、本規範用詞定義如下, (一)檢測點:地層下陷水準檢測之水準點所在位置。 (二)參考基準點:指水準檢測時作為地面
- 玉山國家公園違章建築強制拆除達不堪使用認定原則
一、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辦理園區內違章建築強制拆 除達不堪使用情形之認定,特訂定本原則。 二、園區內違章建築強制拆除達不堪使用之情形,應依其屋頂、牆壁、柱 、樑、樓梯及樓地板材質認定如下: (一)為鐵皮、輕型鋼架、鋼浪板、石
- 依據「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第34條第2項規定,訂定證券金融事業辦理有價證券交割款項融資之相關規範,自即日生效
依據「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第34條第2項規定,訂定證券金融事業辦理有價證券交割款項融資之相關規範,自即日生效
- 經濟部水利署轄管綠美化水岸土地維護管理要點
一、經濟部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加強管理及維護轄管綠美化水岸土地, 俾提供優質休憩環境,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綠美化水岸土地,係指中央管河川區域內、中央管區域排水設 施範圍內、轄管海堤區域範圍內或轄管水庫周邊土地已闢設完成之綠美化
- 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
一、為使警察機關因應司法院釋字第七一八號解釋,於集會遊行法(以下簡 稱本法)修正施行前,執行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事項有所遵循, 特訂定本原則。 二、本原則用詞,定義如下: (一)偶發性集會、遊行:指因特殊原因未經召集而自發聚集,且事實上
- 歸化國籍婚姻真實及品行端正認定原則
一、國籍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國籍及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應具備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之要件,另同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其以我國人之配偶身分提出申請,係以婚姻真實為前提,為使內政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有一
-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違建拆除及處理順序表
廢止「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違建拆除及處理順序表」,自即日生效。
- 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檢討規劃審議及公告程序作業要點
辦 法: 一、為推動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以下簡稱沿海保護計畫)之 檢討規劃、審議及公告程序,特訂定本要點。 二、沿海保護計畫依其資源特性就保護程度高者,劃設為自然保護區,屬 區域計畫之第一級環境敏感地;保護程度次之者,劃設為一般保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辦公大樓停車場收費管理要點
一、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加強辦公大樓停車管理,維護行 車及停車秩序,確保優質停車環境,並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特訂定本要 點。 二、停車場管理範圍、開放及管制時間: (一)管理範圍:本署大樓地下二樓停車場、前門廣場停車位及機車
- 有關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令。
有關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令。
- 財政部 83 年 6 月 14 日台財融字第 831982659 號函,自 103 年 12 月 1 日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
財政部 83 年 6 月 14 日台財融字第 831982659 號函,自 103 年 12 月 1 日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
- 修正國人投資個別境外基金之金額比率及境外基金投資我國證券市場比率。
修正國人投資個別境外基金之金額比率及境外基金投資我國證券市場比率。
- 增加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者之業務範圍。
增加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者之業務範圍。
- 為利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業務拓展,吸引境外居民來臺投資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擴大我國基金市場規模,開放事項如說明二,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所列事項辦理,請 查照。
為利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業務拓展,吸引境外居民來臺投資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擴大我國基金市場規模,開放事項如說明二,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所列事項辦理,請 查照。
- 核釋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款及第二十二條之四第一項第三款所稱其他金融機構。
核釋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款及第二十二條之四第一項第三款所稱其他金融機構。
- 放寬期貨經理事業實收資本額或他業兼營依規定須指撥營運資金達新臺幣三億元者,接受全權委託期貨交易資金之總金額不受不得超過其淨值10倍之限制。
放寬期貨經理事業實收資本額或他業兼營依規定須指撥營運資金達新臺幣三億元者,接受全權委託期貨交易資金之總金額不受不得超過其淨值10倍之限制。
- 開放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辦理業務之商品範圍。
開放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辦理業務之商品範圍。
- 所請註銷辦理「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 6 條第 2 項第 3 款會計主管持續進修專業訓練課程之進修機構乙案,准予照辦。
所請註銷辦理「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 6 條第 2 項第 3 款會計主管持續進修專業訓練課程之進修機構乙案,准予照辦。
- 核釋銀行法施行細則第四條所稱銀行經主管機關核准單獨或合計投資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國外金融機構
核釋銀行法施行細則第四條所稱銀行經主管機關核准單獨或合計投資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國外金融機構
- 保險業資金投資「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三章第六節所定各式「指數股票型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ETF)」,適用本會 97 年 4 月 30 日金管保一字第 09702055990 號函有關保險業資金投資之 ETF 屬於「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價證券」及相關資投限額之規定。
保險業資金投資「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三章第六節所定各式「指數股票型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ETF)」,適用本會 97 年 4 月 30 日金管保一字第 09702055990 號函有關保險業資金投資之 ETF 屬於「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價證券」及相關資投限額之規定。
- 財政部 67 年 1 月 26 日台財錢字第 10938 號函等 27 則行政函釋自 104 年 1 月 1 日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
財政部 67 年 1 月 26 日台財錢字第 10938 號函等 27 則行政函釋自 104 年 1 月 1 日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
- 茲修訂信用合作社應定期填報之各項報表及相關申報程序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茲修訂信用合作社應定期填報之各項報表及相關申報程序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 檢送「個人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個人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個人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範本」、「個人購車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個人購車貸款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及「個人購車貸款定型化契約範本」之公告影本、規定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 1 份,請轉知所屬查照辦理,請查照。
檢送「個人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個人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個人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範本」、「個人購車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個人購車貸款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及「個人購車貸款定型化契約範本」之公告影本、規定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 1 份,請轉知所屬查照辦理,請查照。
- 檢送法務部調查局函知更新「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公布防制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有嚴重缺失之國家及地區名單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辦理。
檢送法務部調查局函知更新「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公布防制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有嚴重缺失之國家及地區名單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辦理。
- 修正「人身保險業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並修正名稱為「人身保險業新臺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修正「人身保險業美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澳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歐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及「人身保險業人民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簽發之新契約適用之
修正「人身保險業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並修正名稱為「人身保險業新臺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修正「人身保險業美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澳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歐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及「人身保險業人民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簽發之新契約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