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附民字第2990號刑事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4年度附民字第2990號原告黃秀春被告翁聰明上列被告因本院115年度簡字第937號(原案號:114年度易字第1460號)妨害名譽案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4年度附民字第2990號原告黃秀春被告翁聰明上列被告因本院115年度簡字第937號(原案號:114年度易字第1460號)妨害名譽案件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4年度城簡字第129號上訴人即告訴人劉時榮上列上訴人因被告翁齊彥妨害名譽案件,不服本院中華民國115年2月4日114年度城簡字第129號第一審刑事簡易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115年度上易字第193號上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家華上列上訴人因被告妨害名譽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審簡字第448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呂亭儀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簡字第937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翁聰明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年度偵續緝一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3年度易字第1189號聲請人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沈煌龍指定辯護人顏子涵律師(義務辯護)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
113年度偵續字第385號被告王治鈞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犯罪事實一、王治鈞(所涉妨害名譽罪嫌
⑶員警乃通知上訴人再次前來製作筆錄,上訴人於113年11月10日知悉遭被上訴人、傅建銘提告後,表示要對其等提起誣告罪、妨害名譽罪之告訴,而再次表示傷勢為「胸部挫傷」,
㈤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高紹豪於本案發生前無經法院論罪科刑之前科紀錄,素行尚可;被告郭子軒於本案發生前有公共危險、竊盜、過失傷害、妨害秩序、妨害名譽、頂替及多次詐欺等案件之前案紀錄
書記官劉斯駿中華民國115年3月31日附表:受刑人劉任昌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罪名妨害自由妨害名譽妨害名譽宣告刑妨害自由拘役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4年度竹簡字第629號聲請人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沈育如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
,上訴人主張:原判決在其判決理由中,未予認定被上訴人有對上訴人為上開之妨害名譽侵權行為云云,恐有誤會而不可採。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5年度投簡附民字第16號原告邱毓嬬被告蔡忠憲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4年度中簡附民字第135號原告詹家瓏被告李政賢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114年度中簡字第1095號),經原告提起請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4年度竹簡附民字第145號原告呂順賢被告沈育如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竹簡字第629號妨害名譽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則被告前開所為,核與刑法誹謗罪之構成要件有間,尚難遽將被告以妨害名譽罪責相繩。
年度偵字第12836號被告A01上列被告因恐嚇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犯罪事實一、A01(所涉妨害名譽罪嫌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簡字第984號聲請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怡樺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4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簡字第757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葉金鳳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
份附卷可憑(警卷第15至23頁),足見告訴人至遲於111年12月21日即已知悉被告張貼前述侮辱之文字訊息,惟告訴人嗣至112年9月3日始向本案民治派出所員警提起本案妨害名譽之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