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易字第2442號刑事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1年度易字第2442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蔡詩妤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1年度偵字第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1年度易字第2442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蔡詩妤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1年度偵字第
人即被告莊宜勳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選任辯護人洪俊誠律師洪翰今律師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
又設置錄影設備對著被告房屋門口整日錄影,被告不勝其擾,始有附表一、二、三在「自己家中」自言自語之抱怨,並非在公眾場所針對原告所為,且陳儀聖並無手持拐杖或木棍對原告恐嚇,張金平之言詞亦非惡害之通知,況原告以附表一、二、三涉犯妨害名譽罪為由
另系爭論壇為非公開網頁,且附表2編號5至16所示言論非在攻擊被告新采公司或星醫美公司,一般消費者無從閱覽伊於系爭論壇所發表如附表2所示言論而對反訴原告產生負面評價,縱對第三人有妨害名譽
二、被告執前詞提起上訴,對於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部分,否認犯罪,檢察官以妨害名譽部分量刑過輕,指摘原審判決不當,均無理由;檢察官就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部分提起上訴,指摘原審判決以接續犯論屬一罪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審簡字第106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温永鑫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
三、本件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認被告李莉珠係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
被告王莉涵亦基於妨害名譽之犯意,在上開不特定人得共見共聞之場所,對被告廖珊瑩辱罵:「到底是誰沒有羞恥,有病」、「你腦子有病,自己老公怎樣你不會去管。
三、經查,受刑人因犯妨害名譽等案件,業經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於如附表所示之日期分別確定在案,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各該刑事案件判決書在卷可稽。
三、經查,本件告訴人告訴被告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認被告係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嫌,依同法第314條之規定,須告訴乃論。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簡附民字第695號原告林岱樺被告許哲賢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簡附民字第19號原告蔣沛綺被告林孟瑜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113年度簡字第68號),經原告提起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簡上附民字第49號原告林恩守被告童金國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刑事案號:112年度簡上字第225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審附民字第192號原告李秉逸被告熊應翠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113年度審簡字第85號),經原告提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簡附民字第537號原告潘存庭被告賴穎學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簡字第1929號妨害名譽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
年度偵緝字第2547號),本院判決如下:主文許哲賢犯因妨害名譽等案件,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審附民字第3022號原告彭順祥被告温永鑫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本院113年度審簡字第106號、原案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聲自字第212號聲請人連勝文代理人簡榮宗律師顏宏律師被告朱俊彥上列聲請人因被告妨害名譽案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審簡字第85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熊應翠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2年度簡字第4148號聲請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董俊新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