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簡易庭115年度士小字第743號民事判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士小字第743號上訴人陳文欽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中華民國115年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士小字第743號上訴人陳文欽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中華民國115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4年度附民字第2625號原告黃勇富訴訟代理人張志新律師被告鄒璨澤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114年度訴字第1107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
年度壢保險小字第328號原告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吳昕紘訴訟代理人鍾焜泰(兼送達代收人)被告沈富有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5年度附民緝字第30號原告黃金鑾被告吳兆鐘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本院115年度金訴緝字第72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
告楊玉桑曾忠河被告潘柏傑上列被告潘柏傑因過失傷害案件(114年度交易字第54號),經原告楊玉桑及曾忠河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115年度重小字第621號原告陳仟鈴被告羅國榮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15
115年度虎小字第173號原告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分公司法定代理人林宏誠訴訟代理人黃順利被告吳法緁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
是原告主張因被告上開過失不法之行為,致其受有損害,依前揭規定請求被告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自屬有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桃簡字第315號原告林惠萍被告陳紹鈞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15年5月20日言詞辯論終結
下同)60萬元(下稱系爭債權),則乙○○主張以系爭債權與本件損害賠償債務互為抵銷等語。
㈡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84條第
四、得心證之理由:㈠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住○○市○○區○○○路0段000號00樓之0(A室)被告闕浚臣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本院115年度審交易字第499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板補字第1383號原告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文智訴訟代理人趙棋榮上列原告與被告陳超惠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年度雄補字第1320號原告和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蔡伯龍訴訟代理人余秉珩上列原告與被告廖世二(即車號000-0000號車輛所有人)間請求損害賠償
告正修學校財團法人正修科技大學法定代理人龔瑞璋訴訟代理人郭柏立楊宗文楊富強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5年度簡附民字第82號原告陳明鴻被告黃宗根上列被告因本院115年度苗簡字第604號家暴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板補字第1458號原告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文智訴訟代理人胡家瑞上列原告與被告王孝倫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板補字第1566號原告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吳昕紘訴訟代理人黃敏瑄上列原告與被告許柏偉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板補字第1646號原告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李正漢訴訟代理人羅凱銘上列原告與被告郭尚豐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