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簡易庭115年度板簡字第1502號民事判決
是計算被告此部分應負擔損害賠償數額時,自應扣除上開材料折舊部分,始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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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藤田桂子訴訟代理人李怡萱謝京燁被告張正旻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真實姓名年籍詳卷)A1之母(真實姓名年籍詳卷)共同訴訟代理人蔡政憲律師上列原告與被告A6(為未成年人,真實姓名年籍住所詳卷)等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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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中補字第2471號原告南山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蔡漢凌上列原告與被告蕭盛元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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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豐黃英彰共同訴訟代理人蔡長林律師許景棠律師上列原告與被告李槐宗、大云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東補字第142號原告郭炫亨法定代理人朱家琪被告東台溫泉飯店法定代理人施彩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雄簡字第1240號原告李源得被告曾啟芳訴訟代理人李冠孟律師(法扶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
115年度中補字第2394號原告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吳昕紘訴訟代理人張光賓上列原告與被告魏光志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中補字第2470號原告和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蔡伯龍上列原告與被告李育華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115年度中補字第2477號原告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文智訴訟代理人賴韋廷上列原告與被告鄭丞凱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板簡字第1224號上訴人即被告劉素美上列當事人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5年7月3日本院第一審判決
龍海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陳秋白被告盧明志陳易鴻陳文英上列被告因違反銀行法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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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毅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葉能全訴訟代理人阮秋河被告陳星宇即星宇工程行訴訟代理人吳鎧任律師鄭猷耀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藤田桂子訴訟代理人兼送達代收人葉家秀上列原告與被告黃國恭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補字第1475號原告和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蔡伯龍訴訟代理人黃靖雅上列原告與被告吳春達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