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4年度補字第1239號民事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補字第1239號原告林靜芳上列原告與被告蔡璨宇間清償借款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補字第1239號原告林靜芳上列原告與被告蔡璨宇間清償借款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114年度訴字第696號原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郭明鑑訴訟代理人游豐維被告張金桂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4949號上訴人即被告彭俊超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114年訴字第4949號清償借款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
本件兩造以授信約定書第14條約定,合意以本院為管轄第一審法院,故本院就本件清償借款之訴有管轄權。
本件兩造以貸款總約定書第20條約定,合意以本院為管轄第一審法院,本院就本件清償借款之訴應有管轄權。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潮補字第1427號原告和安資產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蔡昇峰訴訟代理人駱冠瑜一、上列原告與被告王凱民、王惠朗、趙婉秀間請求清償借款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補字第3044號原告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伍維洪被告劉愷宏上列原告因清償借款事件
年度訴字第7000號原告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伍維洪訴訟代理人陳正欽被告翁和煉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下合稱系爭借款),經伊等屢催無果,求為命相對人如數清償借款債務之判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1369號原告劉奕偉被告葉俊年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告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邱月琴訴訟代理人蘇筱琪韓新梅被告高偉倫上列原告與被告高偉倫間清償借款事件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林衍茂訴訟代理人唐國殷曾涵微被告李政豪李政修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司執字第60694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楊文鈞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賴政峰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司執字第108741號債權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俊智代理人洪鏗翔債務人梁世傑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
告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吳佳曉訴訟代理人顏嘉瑩方錫仁被告陳宥琳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代理人吳秋萍債務人奕崴企業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李建慶人債務人杜建益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
號原告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鄭美玲訴訟代理人林凱哲李炎村被告吳信君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裁定114年度重簡字第2225號原告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曹為實被告吳家駿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法定代理人郭明鑑住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333號8樓債務人鄭宸富住南投縣○○鎮○○里○○巷000號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
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林衍茂訴訟代理人徐任鋒林俊龍被告李宗翰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