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簡易庭115年度店小字第467號民事判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郭明鑑訴訟代理人張秀珍被告孫善來(即孫金鳳之繼承人)孫惠蘭(即孫金鳳之繼承人)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郭明鑑訴訟代理人張秀珍被告孫善來(即孫金鳳之繼承人)孫惠蘭(即孫金鳳之繼承人)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
○路0段000號、000號法定代理人黃男州訴訟代理人高英格邱子恩被告李俊毅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年度訴字第3013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佳文訴訟代理人謝宇森被告許文瑋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訴訟代理人黃義雄被告迪銳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楊旻桓被告謝昱萱林德宇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FOOTWEAR,SOCIEDADANONIMADECAPITALVARIABLE兼法定代理人袁應明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陳怡如周自謙被告東豐玖五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謝芷寧被告王美霞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5年度訴字第488號原告楊春華被告何鳳輝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15年6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
法定代理人邱月琴訴訟代理人蕭旭峰被告緒日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鄭崇文律師(即被繼承人余國瑋之遺產管理人)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訴訟代理人李宗興被告喜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靖被告鄭丞涵林育德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又原告曾發函請被告於收文後一個月内清償借款,被告於113年6月12日收文後至今仍未還款,原告無奈僅能提起本件訴訟請求還款。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5年度訴字第970號原告周正堂訴訟代理人呂秋𧽚律師複代理人鄭家豐律師被告顏卉姍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等事件
㈡被告自承確實有自「林曉蓮」獲得5,000元之款項(見本院卷第134頁),該筆款項即為被告從事本案犯罪之所得,不因名目為借款或報酬,或事後被告是否有清償借款而異,故認
查本院114年度司執字第34801號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下稱系爭執行事件),僅進行至鑑價階段,且債權人聲請暫緩執行中,執行程序尚未終結,業經本院調閱系爭執行事件卷證查明無誤
又本院依職權調閱本院115年度訴字第946號清償借款事件卷宗,聲請人所為主張,亦非顯無勝訴之望。本件聲請,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補字第1526號原告李木發訴訟代理人郭靜芬上列原告與被告黃國海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翌日起14日內,依民事訴訟法第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潮補字第851號原告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賴進淵訴訟代理人蒲素芳一、原告因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曾聲請對被告林漢章等發支付命
陳正欽彭若鈞律師上一人複代理人鄭哲銘被告陳佩欣(原名:鄭佳善、鄭愛蓁)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等事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補字第1254號原告臺北市北投區農會法定代理人陳思宗訴訟代理人陳清造上列原告與被告曾志中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原告曾聲請對被告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補字第1378號原告陳雅玲被告楊倉閔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原告聲請對被告發支付命令,經被告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異議
事實及理由本件原告依兩造間金錢借貸、連帶保證關係請求被告連帶清償借款,查兩造間所簽訂之授信總約定書、保證書均約定倘因本件契約涉訟,同意由本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見本院卷第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