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簡易庭115年度員小字第301號民事判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員小字第301號原告蔡居宏被告柯智揚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原告之訴駁回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員小字第301號原告蔡居宏被告柯智揚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原告之訴駁回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審補字第694號原告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邱月琴訴訟代理人郭秀琪被告簡方真上列原告因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北斗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斗簡字第265號原告林永朋被告張珊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原告之訴駁回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中簡字第3187號上訴人詹元寬即詹桀秩被上訴人陳廉沐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5年3月13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補字第300號原告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伍維洪被告蔡長宏一、上列原告因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板簡字第1679號原告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林淑真被告劉孝儒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板簡字第1614號原告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張財育被告邱琪祥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板簡字第1615號原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郭明鑑被告陳聖毅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訴訟代理人林柏澔(兼送達代收人)被告宜昌國際有限公司兼上一人法定代理人張國良被告蘇儀嘉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被告未清償借款,業已喪失期限利益,視為全部到期。被告尚欠貸款餘額109,152元未清償,經原告催討無著,爰依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
告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男州訴訟代理人王柏茹李世民被告吳少瑜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告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男州訴訟代理人陳建海張恆誌被告陳仲威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五、從而,原告依清償借款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第一項所示,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訴訟代理人蔡宛芸吳成法被告瑪裘瑞有限公司兼上一人法定代理人周翊寧即周紜萱被告李永之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易民事判決115年度店簡字第508號原告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勇勝訴訟代理人許柏修被告王龍鑫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
嗣林慶南於110年9月2日死亡,被告等人為其繼承人,應於繼承遺產範圍內負清償借款之責任。
徐陳森訴訟代理人楊博名蘇志奎被告黃蘭綱訴訟代理人沈崇廉律師馬啓峰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年度訴字第2862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佳文訴訟代理人張華軒被告郭韋俊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等事件
涂雲傑蕭德富被告聖棟興業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葉仁豪被告葉峻杰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二、本件相對人執本院民事執行處115年度司執字第45845號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下稱系爭執行事件)扣押對聲請人於第三人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薪資債權、第三人國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