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250號民事判決
100 年 12 月 30 日
惟行政機關所發行政上之命令,涉及審判上之法律見解,僅供法官參考,法院於審判案件時,不受其拘束,迭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及最高法院判決意旨揭示,是被告所提出之相關行政函釋
惟行政機關所發行政上之命令,涉及審判上之法律見解,僅供法官參考,法院於審判案件時,不受其拘束,迭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及最高法院判決意旨揭示,是被告所提出之相關行政函釋
至於上訴人主張其據以訴訟之被上訴人智慧局違憲違法行政函釋「著名商標或標章認定審查要點第7點」與「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2款著名商標保護審查基準」已提申請監察院糾正彈劾等語
而所得稅法第24條之1規定係於96年7月13日始生效,且無追溯條款之規定;且若財政部75年函釋自始即為「按有效利率折算現值」及「有效利率」之行政函釋,則增訂所得稅法第
⑵次按公務人員退休事項,依前引退休法第2條第1項規定,確屬法律保留之範圍,非依法律不得為之,亦不得以行政函釋任意加以限制。
曠職繼續達2日或累積達3日等情形之一,即可評定為試用成績不及格而予以解職,該規定已考量兩者身分差異,並維持免(解)職之衡平,自不宜在任用法規範外,藉由行政函釋擴大用人機
是以,對於非屬行政處分之行政命令或行政函釋提起確認之訴,即為法所不許。
㈢綜上所陳,92年至96年之期間,系爭土地並未變更農業使用狀態,依財政部79年6月18日台財稅字第790135202號行政函釋要旨,系爭土地92年至96年度應徵田賦,而非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