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4年度基小調字第1357號判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基小調字第1357號聲請人陳龍勝即曜勝影視館相對人鮑安婧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
柳營簡易庭114年度營小調字第902號判決
902號聲請人偉力達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卓樹忠訴訟代理人蔡佳峻相對人陳泰霆(已改名巴术椏‧亞伊希卡納)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
金城簡易庭114年度城補字第52號判決
二、經查:㈠原告與被告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原告聲請對被告核發支付命令(本院114年度司促字第1016號),被告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依法以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4年度補字第56號判決
二、經查:㈠原告與被告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原告聲請對被告核發支付命令(本院114年度司促字第809號),被告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依法以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4年度補字第1706號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補字第1706號原告廖翊呈訴訟代理人江皇樺律師上列原告與被告謝明軒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補字第3244號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補字第3244號原告鄭仁慶訴訟代理人林峻義律師被告楊澤世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4年度訴字第756號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4年度訴字第756號原告郭紹安訴訟代理人黃暖琇律師被告郭啟順訴訟代理人謝騏安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2215號判決
股份有限公司對外係由董事長為公司之代表,董事並無代表公司之權限,原告亦未能證明被告公司曾就與原告締約一事授權董事黃不二為之,故即便黃不二有與原告商議或訂立買賣、承攬契約,亦不能認定為係被告所為之法律行為,原告先位聲明請求給付買賣價金與承攬報酬
斗六簡易庭114年度六小調字第708號判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六小調字第708號聲請人曾鈺翔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蕭焱宬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聲請人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臺南簡易庭114年度南小字第1432號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小額民事裁定114年度南小字第1432號抗告人即原告莊琮輝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葉霆浩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抗告人對本院於民國114年
豐原簡易庭114年度豐簡字第118號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豐簡字第118號上訴人即原告曾錦清訴訟代理人游象建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郭啟昭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訴字第6780號判決
6780號原告謝扉榆訴訟代理人李重慶律師複代理人康維庭律師被告東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右家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等事件
新市簡易庭114年度新小字第746號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民事裁定114年度新小字第746號原告莊琮輝被告江冠邦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等事件,本院新市簡易庭裁定如下: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14年度補字第473號判決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補字第473號原告新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楊朝崴訴訟代理人林宛怜上列原告與被告方紾綾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