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年審裁字第 1763 號判決
理由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並未依違憲之憲法訴訟法,向憲法法庭聲請解釋,是大法官應暫時停止準用憲法訴訟法,然憲法法庭112年審裁字第1253號裁定卻準用憲法訴訟法
憲法法庭年審裁字第 1756 號判決
理由一、聲請人以「司法院解釋憲法聲請書」提出本件聲請,其聲請意旨略以:司法院應暫停適用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查庭,審理聲請人所提出之
憲法法庭年審裁字第 1757 號判決
理由一、聲請人以「司法院解釋憲法聲請書」提出本件聲請,其聲請意旨略以:司法院應暫停適用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查庭,審理聲請人所提出之
憲法法庭年審裁字第 1764 號判決
理由一、按對於憲法法庭及審查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對憲法法庭或審查庭之裁判聲明不服者,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39條及第15條第2項第6
憲法法庭年審裁字第 1758 號判決
理由一、按對於憲法法庭及審查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對憲法法庭或審查庭之裁判聲明不服者,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39條及第15條第2項第6
憲法法庭年審裁字第 1759 號判決
理由一、按對於憲法法庭及審查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對憲法法庭或審查庭之裁判聲明不服者,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39條及第15條第2項第6
憲法法庭年審裁字第 1762 號判決
理由一、按對於憲法法庭及審查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對憲法法庭或審查庭之裁判聲明不服者,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39條及第15條第2項第6
憲法法庭年審裁字第 1765 號判決
理由一、按對於憲法法庭及審查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對憲法法庭或審查庭之裁判聲明不服者,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39條及第15條第2項第6
憲法法庭年審裁字第 1760 號判決
理由一、按對於憲法法庭及審查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對憲法法庭或審查庭之裁判聲明不服者,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39條及第15條第2項第6
憲法法庭年審裁字第 1761 號判決
理由一、按對於憲法法庭及審查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對憲法法庭或審查庭之裁判聲明不服者,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39條及第15條第2項第6
憲法法庭年審裁字第 1747 號判決
二、按人民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程序,對於所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或該裁判及其所適用之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憲法法庭年審裁字第 1748 號判決
二、按人民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程序,對於所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或該裁判及其所適用之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憲法法庭年審裁字第 1749 號判決
二、按人民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程序,對於所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或該裁判及其所適用之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