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船舶丈量規則第 一 款 船長在二十四公尺以上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 一 款 船長在二十四公尺以上

船長在二十四公尺以上船舶之上層建築,其體積之量計方法,應依其長度自上層建築之後端起,按左表之距離作分長點,先求各分長點上船體之橫剖面積,分別乘以左表規定之係數C1,其積之總和再乘以左表規定之係數C2。

上層建築在各分長點上橫剖面積之計算,應以該橫剖面積上端及下端之寬度各乘以一,加其高度中點寬度之四倍,其總和再乘以該橫剖面積高度之六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