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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一般性意見

  • 異動日期:109 年 09 月 16 日。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人權事務委員會通過的(註 1)一般性意見(註 2) 前言(註 3) CCPR/C/21/Rev.1 號文件(人權事務委員會根據《公約》第四十條第四項通過的一般性意見;日期:1989 年 5 月 19 日)在其前言中對一般性意見的目的闡述如下: 「委員會要重申其協助各締約國履行其提出報告義務的意願。本附件的一般性意見提請注意這個問題的某些方面,但不意味著是限制性的、或在執行《公約》的各不同方面之間有任何優先之分。除了這些意見外,在時間限制和進一步經驗的可能範圍內,將隨時提出其他意見。 「委員會到目前已審查了 77 份初次報告和 34 份第二次定期報告,並在某些情況下,也審查了附加資料和補充報告。因此,這項經驗目前已包括了相當多的已批准公約的國家,如今共有 87 個。他們代表世界不同的地區,具有不同的政治、社會和法律制度,而他們的報告說明了在執行《公約》時可能引起的大多數問題,雖然,他們並沒有為審查全球的公民與政治權利的狀況提供任何完整的基礎。 「這些一般性意見的目的是讓所有締約國能從這些經驗中得益,以促進他們進一步執行《公約》;請他們注意許多報告所顯露的不足之處;建議改進提出報告的程序並刺激這些國家和國際組織在促進和保障人權方面的活動。這些意見也應使其他國家有興趣,特別是那些準備成為《公約》締約國的國家,因而,加強了一切國家在普遍促進和保障人權方面的合作。」 (註 1)關於一般性意見的性質和目的,見《大會正式紀錄,第三十六屆會議,補編第 40 號》(A/36/40) ,附件七,前言。關於工作方法的歷史、一般性意見的擬訂及其使用情況的說明,同前,《第三十九屆會議,補編第 40 號》(A/39/40和Corr.1和2),第541-557 段。關於委員會已經通過的一般性意見,同前,《第三十六屆會議,補編第 40 號》(A/36/40) ,附件七;同前,《第三十七屆會議,補編第 40 號》(A/37/40) ,附件五;同前,《第三十八屆會議,補編第 40 號》(A/38/40) ,附件六;同前,《第三十九屆會議,補編第 40 號》(A/39/40和Corr.1和 2),附件六;同前,《第四十屆會議,補編第 40 號》(A/40/40) ,附件六;同前,《第四十一屆會議,補編第 40 號》(A/41/40) ,附件六;同前,《第四十三屆會議,補編第 40號》(A/43/40) ,附件六;同前,《第四十四屆會議,補編第40 號》(A/44/40) ,附件六;同前,《第四十五屆會議,補編第 40 號》(A/45/40) ,附件六;同前,《第四十七屆會議,補編第 40 號》(A/47/40) ,附件六;同前,《第四十九屆會議,補編第 40 號》(A/49/40) ,附件五;同前,《第五十屆會議,補編第 40 號》(A/50/40) ,附件五;同前,《第五十三屆會議,補編第 40 號》(A/53/40) ,附件七。也以CCPR/C/21/Rev.1 和 Rev.1/Add.1-9 的文號印發。 (註 2)參考文件見附件二。 (註 3)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報告,《大會正式紀錄,第三十六屆會議,補編第 40 號》(A/36/40) ,附件七。

第十三屆會議(1981 年)第 1 號一般性意見(1981):報告義務(本號一般性意見已被第 30 號一般性意見取代)

第十三屆會議(1981 年)第 2 號一般性意見(1981):報告準則

第十三屆會議(1981 年)第 3 號一般性意見:國家層級的執行(《公約》第二條)(本號一般性意見已被第 31 號一般性意見取代)

第十三屆會議(1981 年)第 4 號一般性意見:男女平等享有所有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三條)(本號一般性意見已被第 28 號一般性意見取代)

第十三屆會議(1981 年)第 5 號一般性意見:權利減免問題(《公約》第四條)(本號一般性意見已被第 29 號一般性意見取代)

第十六屆會議(1982 年)第 6 號一般性意見:生命權(《公約》第六條)

第十六屆會議(1982 年)第 7 號一般性意見:禁止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公約》第七條)(本號一般性意見已被第 20 號一般性意見取代)

第十六屆會議(1982 年)第 8 號一般性意見:個人享有身體自由及人身安全的權利(《公約》第九條)(本號一般性意見已被第 35 號一般性意見取代)

第十六屆會議(1982 年)第 9 號一般性意見:自由被剝奪之人的人道處遇問題(《公約》第十條)(本號一般性意見已被第 21 號一般性意見取代)

第十九屆會議(1983 年)第 10 號一般性意見:意見自由(《公約》第十九條)(本號一般性意見已被第 34 號一般性意見取代)

第十九屆會議(1983 年)第 11 號一般性意見:禁止鼓吹戰爭之宣傳、民族、種族或宗教仇恨(《公約》第二十條)

第二十一屆會議(1984 年)第 12 號一般性意見:自決權(《公約》第一條)

第二十一屆會議(1984 年)第 13 號一般性意見:司法之執行(《公約》第十四條)(本號一般性意見已被第 32 號一般性意見取代)

第二十三屆會議(1984 年)第 14 號一般性意見:生命權(《公約》第六條)

第二十七屆會議(1986 年)第 15 號一般性意見:《公約》所規定的外國人地位

第三十二屆會議(1988 年)第 16 號一般性意見:隱私權(《公約》第十七條)

第三十五屆會議(1989 年)第 17 號一般性意見:兒童權利(《公約》第二十四條)

第三十七屆會議(1989 年)第 18 號一般性意見:不歧視

第三十九屆會議(1990 年)第 19 號一般性意見:家庭(《公約》第二十三條)

第四十四屆會議(1992 年)第 20 號一般性意見:禁止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公約》第七條)

第四十四屆會議(1992 年)第 21 號一般性意見:自由被剝奪之人的人道處遇(《公約》第十條)

第四十八屆會議(1993 年)第 22 號一般性意見:思想、信念及宗教自由(《公約》第十八條)

第五十屆會議(1994 年)第 23 號一般性意見:少數族群的權利(《公約》第二十七條)

第五十二屆會議(1994 年)第 24 號一般性意見:關於批准或加入《公約》或其《任擇議定書》時提出的保留或有關《公約》第四十一條聲明的問題

第五十七屆會議(1996 年)第 25 號一般性意見:參與政事和投票的權利(《公約》第二十五條)

第六十一屆會議(1997 年)第 26 號一般性意見:義務的延續性

第六十七屆會議(1999 年)第 27 號一般性意見:遷徙自由(《公約》第十二條)

第六十八屆會議(2000 年)第 28 號一般性意見:男女權利平等(《公約》第三條)

第七十二屆會議(2001 年)第 29 號一般性意見:緊急狀態期間的權利減免問題(《公約》第四條)

第七十五屆會議(2002 年)第 30 號一般性意見:《公約》第四十條規定的締約國的報告義務

第八十屆會議(2004 年)第 31 號一般性意見:《公約》締約國的一般法律義務的性質

第九十屆會議(2007 年)第 32 號一般性意見:在法院與法庭前一律平等及獲得公平審判的權利

第九十四屆會議(2008 年)第 33 號一般性意見:締約國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任擇議定書》下的義務

第一○二屆會議(2011 年)第 34 號一般性意見:意見自由及言論自由(《公約》第十九條)

第一一二屆會議(2014 年)第 35 號一般性意見:人身自由及安全(《公約》第九條)

第一二四屆會議(2018 年)第 36 號一般性意見:第 6 條生命權

關於和平集會權(第二十一條)的第 37 號一般性意見(202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