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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9 筆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5 條預覽 ↗
公務人員之任等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15 條預覽 ↗
升官等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5 條預覽 ↗
各機關初任簡任、薦任、委任官等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呈請總統任命。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35 條預覽 ↗
蒙藏邊區人員任用條例(以下簡稱蒙藏任用條例)廢止後,原依法銓敘審定以蒙藏邊區人員任用之現職人員,得適用原蒙藏任用條例繼續任用至退休或離職時為止。但以調任中央各機…
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 5 條預覽 ↗
本法第六條第二項所稱職等標準、職務列等表及第十四條所稱職系、職組及職系說明書,由銓敘部擬訂,報請考試院核定之。 前項職等標準、職系、職組及職系說明書,應視機關業…
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 15 條預覽 ↗
本法第十五條所稱升官等考試及格人員,指依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及公務人員升等考試法所舉行之考試及格人員。
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 25 條預覽 ↗
本法第二十五條所稱初任簡任、薦任、委任官等公務人員,呈請總統任命,指初任各該官等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由銓敘部呈請總統任命。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現職人員任用資格考試辦法第 5 條預覽 ↗
本考試日期、地點及其他有關事項,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核定後,於考試兩個月前公告之。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業訓練中心現職人員任用資格考試辦法第 5 條預覽 ↗
本考試總成績之計算,薦任任用資格考試普通科月每科占總成績百分之十,專業科目成績以剩餘百分比平均計算之;委任任用資格考試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本考試以總成績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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