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法規
共 7 筆:名稱 1・條文 6
運輸工具私運貨物處分警告及停止結關出口辦法預覽 ↗
最後修正 84.03.21
條文定位6
運輸工具私運貨物處分警告及停止結關出口辦法第 1 條預覽 ↗
本辦法依海關緝私條例 (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運輸工具私運貨物處分警告及停止結關出口辦法第 2 條預覽 ↗
以運輸工具私運貨物進口、出口、起岸或搬移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情節重大,應由海關依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警告運輸工具所有人或租用人,第三次警告時,得停止該運…
運輸工具私運貨物處分警告及停止結關出口辦法第 3 條預覽 ↗
海關依前條規定為警告或停止結關出口之處分者,應將其情節及處分報由財政部關稅總局函請當地交通主管機關登記備查。
運輸工具私運貨物處分警告及停止結關出口辦法第 4 條預覽 ↗
運輸工具移轉或出租前,曾有私運貨物進口、出口、起岸、搬移情節重大之紀錄者,由當地交通主管機關將該項紀錄登記於運輸工具登記簿內,供利害關係人閱覽或查詢。 依前項規…
運輸工具私運貨物處分警告及停止結關出口辦法第 5 條預覽 ↗
受警告或經停止結關出口處分執行完畢後,二年內未曾以該運輸工具私運貨物進口、出口、起岸或搬移者,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警告或停止結關出口之次數,重新起算。
運輸工具私運貨物處分警告及停止結關出口辦法第 6 條預覽 ↗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