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 第 155 條(社會保險與救助之實施)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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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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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例如司法照料義務(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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