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 第 99 條(投資政府規劃建設之廠商甄選程序適用本法)
機關辦理政府規劃或核准之交通、能源、環保、旅遊等建設,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開放廠商投資興建、營運者,其甄選投資廠商之程序,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適用本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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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政府採購法第 99 條規定,政府開放民間投資興建營運公共建設時,甄選廠商程序除特別法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法的公開透明原則。
Q · BOT 案選廠商要不要受政府採購法管?
依政府採購法第 99 條,政府開放民間投資興建、營運公共建設時,甄選廠商的程序原則上適用本法。但「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這句是關鍵: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等特別法有自己的甄選程序時優先適用,特別法沒規定處才回頭適用採購法的公開、公平、透明底線。
白話解讀
這條是 BOT、OT、ROT 這些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的遊戲規則來源。簡單說:當政府要蓋高速公路、蓋捷運、蓋焚化廠、經營風景區,沒錢或不想自己蓋的時候,開放給民間廠商出錢蓋、蓋完自己經營一段時間回本賺錢,再移轉給政府。問題來了:這種「選廠商」的過程要不要受政府採購法拘束?這條給了一個關鍵答案:原則上要。除非有其他法律另有規定(例如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有自己一套程序),否則選廠商的公平、公開、透明原則都必須比照本法。為什麼重要?因為過去很多案子金額動輒百億,在採購法沒有明文規範前,幾乎是黑箱作業。這條把 BOT 這個灰色地帶拉進採購法的陽光下,雖然不是完全適用,但至少有一套法律規矩可循。
法律定性
政府採購法第 99 條為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選程序的法源橋接條款,規定政府規劃或核准之交通、能源、環保、旅遊等建設開放廠商投資興建營運時,其甄選投資廠商程序除特別法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法,將 BOT、OT、ROT 等案件納入採購法的公開透明監督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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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政府採購法第 99 條在規範什麼?▾
民間投資興建營運公共建設時,甄選投資廠商的程序原則上適用政府採購法。
Q2BOT 案一定不適用政府採購法嗎?▾
不是。促參法等特別法優先,但特別法沒規定處仍回到採購法的公開透明底線。
Q3什麼是「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
指特別法優先適用,採購法只在特別法留白處補位,是法律適用順序的指示。
Q4哪些建設會適用本條?▾
交通、能源、環保、旅遊等建設,「等」字留有彈性,國營資產活化、場館委外也可能適用。
Q5BOT 甄選不公平能不能救濟?▾
可以。依本條與促參法可提異議、申訴,程序瑕疵比評分不公更易攻擊。
Q6促參法和政府採購法哪個先用?▾
促參法優先,促參法沒規定才適用採購法。
Q7本條讓誰負監督責任?▾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開放,採購監督體系延伸至甄選、興建、營運全程。
Q8本條對投標廠商的意義是什麼?▾
提供甄選程序的公平保護網,即使是 BOT 也有法律規矩可循。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general_procurement | bot_concession |
|---|---|---|
| 資金來源 | 政府編列預算出錢 | 民間出資興建營運 |
| 風險承擔 | 主要由政府承擔 | 主要由民間承擔營運風險 |
| 甄選重點 | 報價、規格符合度 | 財務可行性、技術方案、營運計畫 |
| 適用法律 | 直接適用政府採購法 | 促參法等特別法優先,採購法補位 |
| 契約期間 | 完成交付即結束 | 長期特許營運後移轉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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