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破產法 第 156 條(過怠破產罪)

破產人在破產宣告前一年內,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浪費、賭博或其他投機行為,致財產顯然減少或負過重之債務者。 二、以拖延受破產之宣告為目的,以不利益之條件,負擔債務或購入貨物或處分之者。 三、明知已有破產原因之事實,基於本人之義務,而以特別利於債權人中之一人或數人為目的,提供擔保或消滅債務者。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破產法第156條過怠破產罪:破產宣告前一年內賭博揮霍、為拖延破產以爛條件負債、或偏心清償特定債權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Q · 公司快倒前先還親戚的錢,會犯罪嗎?

依破產法第156條第三款,明知已有破產原因,卻非基於義務、為特別有利於特定債權人之目的而提供擔保或消滅債務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關鍵在「明知已有破產原因」之後的偏心動作:把所有債權人應公平分配的池子,私下先撥給某一人。倒閉前的賭博揮霍(第一款)、以爛條件借錢拖延(第二款)同受處罰。

白話解讀

破產這件事在很多人眼裡是「我倒了,大家分一分結束」,但法律可不這麼看。破產宣告前一年內你做的事,會被回頭翻一遍。賭博、揮霍、投機賠光,會被翻;明知快倒了還故意以爛條件借錢拖延倒閉,會被翻;偷偷對某個債權人特別好、給他擔保或還他錢的,也會被翻。這條叫「過怠破產罪」,最重一年有期徒刑。它的可怕之處不在刑度有多重,而在它把「倒閉前的最後動作」全部納入刑事審查。很多人在公司快撐不住時做的「人情處理」,例如先還親戚朋友、給特定供應商擔保、把貨用低價賣掉換現金,自以為是負責任的安排,在這條法律眼中可能就是犯罪。

法律定性

過怠破產罪指破產人於破產宣告前一年內,因浪費賭博投機致財產顯然減少、為拖延破產而以不利益條件負債或處分貨物、或明知已有破產原因仍偏心清償特定債權人,所構成之刑事責任,最重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目的在維護全體債權人之公平分配。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過怠破產罪是什麼?

破產前一年內賭博揮霍、拖延式負債、偏心清償特定債權人三類行為的刑事處罰,最重一年。

Q2破產前還親戚的錢算犯罪嗎?

若在明知已有破產原因後偏心清償,使其優先於其他債權人,可能成立第三款。

Q3過怠破產罪和詐欺破產罪差在哪?

過怠破產(156條)最重一年,詐欺破產(154條)最重五年,後者須隱匿毀損財產的故意。

Q4公司負責人會被追過怠破產罪嗎?

會。破產法第3條規定公司負責人、無限責任股東準用破產規定。

Q5過怠破產罪追訴時效多久?

最重一年有期徒刑,依刑法第80條追訴權時效為5年,自行為終了起算。

Q6破產前一年賭博輸的錢追得回嗎?

錢追不回,但賭博致財產顯然減少這個事實本身即構成第一款犯罪。

Q7怎麼算是明知已有破產原因?

看財務報表、銀行催款、票據退票等客觀事證,不是被告主觀說不知道就算。

Q8被控過怠破產罪該怎麼辦?

找熟破產法的刑事律師,整理前一年重大處分的時間、原因、對價書面證據。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款別行為類型主觀要件關鍵舉證
第一款浪費、賭博、投機致財產顯然減少故意為該行為行為存在+財產顯然減少之因果
第二款以不利益條件負債/購貨/處分以拖延破產以拖延受破產宣告為目的處分條件不利益+拖延目的
第三款偏心清償或提供擔保予特定債權人明知已有破產原因+特別利於特定債權人目的明知破產原因+偏頗清償事實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破産法 第266条(特定の債権者に対する担保の供与等の罪)— 偏頗行為部分對應;浪費・賭博型過怠破産於2004年破産法改正後已不單獨處罰
🇰🇷 韓國채무자 회생 및 파산에 관한 법률 제651조(과태파산죄)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62条之二(虚假破产罪)— 部分對應,惟中國未就浪費/偏頗清償設一般過怠破產刑責
🇩🇪 德國StGB § 283(Bankrott)+ § 283c(Gläubigerbegünstigung 債權人偏惠罪)
🇫🇷 法國Code de commerce article L654-2(banqueroute)
🇺🇸 美國18 U.S.C. § 152(bankruptcy fraud/concealment);偏頗清償在美屬民事撤銷 11 U.S.C. § 547,非刑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