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法 第 117 條(認可收養裁定之生效)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認可收養之裁定,於其對聲請人及第一百十五條第二項所定之人確定時發生效力。
- 認可收養之裁定正本,應記載該裁定於確定時發生效力之意旨。
- 認可、許可或宣告終止收養之裁定,準用前二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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