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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土地法 第 171 條(累進起點地價之擬核)

前條累進起點地價,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按照自住自耕地必需面積,參酌地價及當地經濟狀況擬定,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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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土地法第 171 條規定累進起點地價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擬定、行政院核定,使各縣市地價稅累進門檻各不相同。

Q · 累進起點地價是誰決定的?

依土地法第 171 條,累進起點地價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按照自住自耕地必需面積、當地地價及經濟狀況擬定,報請行政院核定。這就是為什麼台北市和雲林縣的累進起點差很多——本條把這個關鍵變數的決定權交給地方政府,再由中央把關。實務上各縣市稅捐稽徵處每年公告當年度累進起點地價,土地稅法第 16 條另就累進起點地價之實際計算方式作特別法層次的補充。

白話解讀

你可能以為全台灣地價稅率是一樣的。錯。累進稅真正的第一個變數,是你看不到的「累進起點地價」,這個數字由你所在縣市政府自己算,參考當地自住自耕需要的面積、地價水準、地方經濟狀況,擬好後報請行政院核定。這條授權了這個彈性。結果是:同樣 1000 萬的土地總額,在台北市可能還沒到累進起點,在偏鄉縣市已經跨進高級距好幾階。不少人買投資不動產時只看「這塊地多少錢」,沒問「當地累進起點是多少」。這個數字決定了你每年的隱形持有成本,而且各縣市每年公告,不是幾十年不變。

法律定性

土地法第 171 條為地價稅累進起點地價之擬定與核定程序規範:地方政府(直轄市或縣市)依自住自耕需要面積與當地地價、經濟狀況擬定,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生效。本條是地價稅累進級距計算的關鍵基準變數,亦為中央與地方在土地稅議題上分權合作之典型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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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怎麼查我所在縣市的累進起點地價?

到當地地政局、稅捐稽徵處的官網,找「地價稅專區」或「公告地價專區」,通常每年公布當年度累進起點地價。也可以直接打去稅捐處問。內行人提示:各縣市通常會同時公布「累進起點地價」和「當年度公告地價」,兩個都要看,因為你的課稅地價是按公告地價乘以你的地坪算出來的。

Q2為什麼各縣市的累進起點會差那麼多?

依土地法第 171 條,由地方政府按照自住自耕地必需面積,參酌地價及當地經濟狀況擬定。都會區地價高,同樣一塊自住所需面積算下來的起點地價就高;偏鄉地價低,起點自然低。台北市的累進起點通常是偏鄉縣市的數倍到十倍以上。內行人提示:這也意味著「在偏鄉持有大面積土地」的人,比「在都會持有同樣金額土地」的人,更容易被累進稅咬到,這是偏鄉地主的隱形負擔。

Q3累進起點地價是什麼?

地價稅由基本稅率進入累進稅率的門檻金額,各縣市各自核定,依土地法第 171 條由地方政府擬定、行政院核定。

Q4累進起點地價跟公告地價差在哪?

公告地價是每平方公尺的單價基準(由地價評議委員會兩年評定一次),累進起點地價是進入累進稅率的總額門檻。

Q5誰決定累進起點地價?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擬定,行政院核定。地方擬訂、中央把關的雙層機制。

Q6為什麼各縣市累進起點地價差那麼多?

本條授權依當地地價、自住自耕必需面積、經濟狀況擬定,都會與偏鄉差異自然出現,台北市通常是偏鄉的數倍至十倍。

Q7我的地價稅怎麼算?

課稅地價(公告地價×面積)未達累進起點按千分之十、超過部分按級距遞增至千分之五十五。

Q8怎麼判斷我的地是否已跨進累進級距?

取得地政事務所土地謄本查公告地價,計算總額,對照當地累進起點地價即可判斷。

Q9自用住宅可以跳過累進機制嗎?

符合土地稅法第 17 條條件(戶籍設籍+面積在 300 平方公尺內+本人配偶直系親屬名下無其他自用),按千分之二優惠稅率,不進累進。

Q10累進起點地價 vs 公告地價差在哪?

公告地價是稅基單價基準,累進起點是稅率分級的門檻總額,前者影響你每塊地的「課稅地價」、後者影響你跨進哪個稅率級距。

Q11地價稅 vs 房屋稅哪個比較重?

視持有結構,純空地或大面積土地地價稅可能較重(累進至千分之五十五),房屋稅多為千分之十二至千分之三十六。

Q12自用住宅 vs 一般用地稅率差多少?

自用住宅千分之二、一般用地基本稅率千分之十、累進可達千分之五十五,差距可達 27.5 倍。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本條(土地法 171)土地稅法 16平均地權條例 19
決定權限直轄市/縣市政府擬定,行政院核定規範累進起點地價之計算式(七公畝×平均地價)與土地稅法 16 同性質,平行規範實務操作
規範層級母法授權條款特別法操作條文特別法操作條文(平行規範)
實務優先適用授權基礎,非直接適用稅捐機關實務直接依此計算與土地稅法 16 競合,依後法/特別法原則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地方税法第 350 条(市町村による固定資産税の超過税率設定権)
🇰🇷 韓國지방세법 제111조(재산세 세율)+ 종합부동산세법 제8조(과세표준)
🇨🇳 中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 4 條(省級政府確定本地區適用稅額幅度)
🇩🇪 德國Grundsteuergesetz § 25 (Hebesatzrecht der Gemeinden)
🇫🇷 法國Code général des impôts art. 1639 A bis (vote des taux par les collectivités territoriales)
🇺🇸 美國各州 Property Tax Code(如 California Proposition 13 / Texas Property Tax Code Chap. 26 — 各 county 自定 mill r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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