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貨物稅稽徵規則 第 5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進口應稅貨物,經准外銷記帳或原料免稅者,海關應核發記帳之完稅照或免稅照;其記帳之稅款,應依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規定,向海關辦理沖帳及銷案手續。
  2. 前項貨物,須運交他廠加工者,應向主管稽徵機關請領臨時運單憑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