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貨物稅稽徵規則80

快速跳轉
  1. 1.產製廠商以其產製之應稅貨物參加展覽,並不出售者,應將展覽性質、主辦單位、展覽會場、展覽期間及所需數量,檢同該展覽會主辦單位證明文件,申請主管稽徵機關准後,自行填用臨時運單憑運。
  2. 2.前項展覽之貨物如需在展覽地銷售者,應自行填用完稅照或免稅照,並向原主管稽徵機關報繳貨物稅。
  3. 3.第一項展覽之貨物,產製廠商應於展覽結束一個月內檢附貨物流向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銷案,逾期應予補徵。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貨物稅稽徵規則第80條,當產製廠商將其產製的應稅貨物參加展覽,並且不出售的情況下,他們應該將展覽的性質、主辦單位、展覽會場、展覽期間和所需數量,以及與展覽會主辦單位有關的證明文件一起,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准。如果這些展覽的貨物需要在展覽地銷售,產製廠商應該自行填寫完稅照或免稅照,並向原主管稽徵機關報繳貨物稅。對於第一項展覽的貨物,產製廠商應在展覽結束後的一個月內,提供與貨物流向相關的證明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銷案。如果逾期未提供相關文件,則應進行補徵。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貨物稅稽徵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貨物稅稽徵規則第 80 條規定:「產製廠商以其產製之應稅貨物參加展覽,並不出售者,應將展覽性質、主辦單位、展覽會場、展覽期間及所需…」(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貨物稅稽徵規則第 8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