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契稅條例 第 26 條(補稅與罰鍰)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納稅義務人應納契稅,匿報或短報,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得,或經人舉發查明屬實者,除應補繳稅額外,並加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之罰鍰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