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契稅條例第26條,納稅義務人如果匿報或短報契稅,被主管稽徵機關查實或經他人舉發查明屬實,除了需要補繳相應的稅款之外,還要處以應納稅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鍰。 舉例來說,如果某個納稅人匿報了契稅,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實後發現其應該納稅額為100萬元,那麼他除了需要補繳這100萬元的稅款外,還會面臨一倍(也就是100萬元)到三倍(也就是300萬元)的罰鍰。具體的罰鍰金額將由主管稽徵機關依照情況來裁定。
納稅義務人應納契稅,匿報或短報,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得,或經人舉發查明屬實者,除應補繳稅額外,並加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之罰鍰。
納稅義務人應納契稅,匿報或短報,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得,或經人舉發查明屬實者,除應補繳稅額外,並加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之罰鍰。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