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 第 37 條(申請分割商標權)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商標權人得就註冊商標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向商標專責機關申請分割商標權。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商標法 第37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商標權人得就註冊商標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向商標專責機關申請分割商標權。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一鍵將「商標法 第37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