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 20 條
- 1.公司每屆會計年度終了,應將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
- 2.公司資本額達一定數額以上或未達一定數額而達一定規模者,其財務報表,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其一定數額、規模及簽證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適用之。
- 3.前項會計師之委任、解任及報酬,準用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
- 4.第一項書表,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查核或令其限期申報;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5.公司負責人違反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時,各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規避、妨礙或拒絕前項查核或屆期不申報時,各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20 條規定公司每年會計年度終了須將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同意,達門檻者另須會計師簽證。
Q · 公司每年財報沒給股東看會怎樣?
依公司法第 20 條,每屆會計年度終了後,公司必須將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提請股東同意(有限公司)或股東常會承認(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或規模達經濟部門檻者,財報還須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違反第一項或第二項,公司負責人各處 1-5 萬罰鍰;規避主管機關查核或屆期不申報者,各處 2-10 萬罰鍰。
白話解讀
台灣有超過七十萬家公司,其中大部分老闆搞不清楚一件事:你的公司每年結算完畢,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盈餘怎麼分或虧損怎麼補,必須拿給股東看過同意,股份有限公司則要提到股東常會去承認。這不是建議,是法律義務。更多老闆不知道的是第二項:如果你的公司資本額或規模達到經濟部訂的門檻,財報還必須先經過會計師查核簽證,不是自己做一份就好。沒做?每個負責人各罰一萬到五萬。如果主管機關來查你還閃躲拖延不交,罰鍰直接升級到兩萬到十萬。很多小公司老闆拿到罰單都一頭霧水:「我有報稅啊?」報稅是國稅局的事,這條說的是你跟公司股東和經濟部之間的義務,兩回事。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20 條為公司年度財報法定揭露義務之核心規範,要求所有公司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將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提請股東同意;資本額或規模達主管機關門檻者另須會計師簽證。本條建立公司財務透明度之最低底線,違反者公司負責人個人受裁罰,主管機關並保留隨時派員查核之權力。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的小公司資本額才一百萬,也需要會計師簽證嗎?▾
看門檻。依經濟部規定,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的公司必須做會計師簽證。2018 年修法後還加了「規模」指標,就算資本額不到三千萬,如果員工數或營業額達標也要。具體數額由經濟部令定。內行人提示:就算你不到門檻不用強制簽證,如果公司有外部投資人或打算申請銀行貸款,主動做簽證反而是加分項。
Q2罰鍰是罰公司還是罰我個人?▾
罰的是「公司負責人」個人,而且是「各處」,意思是如果有多個負責人(例如董事長和總經理都算公司法第 8 條的負責人),每個人各罰一次。不做財報或不簽證是一萬到五萬,規避查核是兩萬到十萬。內行人提示:很多小公司老闆以為這種罰單可以當公司費用報銷,但這是對個人的行政罰鍰,不能列為公司營業費用。
Q3公開發行公司是不是不適用這條?▾
公開發行公司的財報義務更重,主要由證券交易法和金管會管。第二項但書說「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適用之」,這是指簽證規則的部分讓金管會另訂,不是說公開發行公司就不用做財報。內行人提示:公開發行公司的財報揭露義務比這條嚴格得多(證券交易法第 36 條),時限更短、格式更嚴、罰則更重。
Q4公司法第 20 條是什麼?▾
規範公司每年會計年度終了後的財報法定揭露義務、會計師簽證門檻、及主管機關查核權力。是台灣所有公司每年都要面對的一張作業。
Q5公司年度三大書表是哪三份?▾
營業報告書(業務概況)、財務報表(資產負債、損益、現金流量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三份缺一不可。
Q6什麼是會計師查核簽證?▾
由獨立會計師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對公司財報進行查核並出具意見書,是公司財務可信度的第三方背書。
Q7公司負責人是誰?▾
依公司法第 8 條,無限公司是執行業務股東;有限/股份有限公司是董事、經理人、清算人等。董事長和總經理都算。
Q8公司年度財報程序怎麼跑?▾
會計年度終了 → 編三大書表 → 達門檻者會計師簽證 → 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終了後 6 個月內)→ 配合主管機關查核。
Q9違反公司法 20 條罰多少錢?▾
未提請股東同意或未簽證:負責人各處 1-5 萬;規避主管機關查核或屆期不申報:各處 2-10 萬。多個負責人逐人各罰。
Q10股東怎麼要求看財報?▾
書面發函要求公司依公司法 §20 提供,保留送達證明。公司仍拒絕可向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檢舉,或依 §245 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
Q11如何確認自己公司要不要會計師簽證?▾
看實收資本額是否 3000 萬以上,或員工數/營業額是否達經濟部令定標準。不確定打電話問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最快。
Q12公司法 §20 報稅 vs 財報差在哪?▾
報稅對國稅局(所得稅法),財報義務對股東與經濟部(公司法 §20)。兩條軌道分開,稅報得乾淨不等於財報義務履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scenario_a_label | scenario_a_value | scenario_b_label | scenario_b_value |
|---|---|---|---|---|
| 適用對象 | 公司法 §20 第一項 | 所有公司皆適用 | 公司法 §20 第二項簽證 | 資本額或規模達門檻者 |
| 義務內容 | 公司法 §20 第一項 | 提請股東同意/承認 | 公司法 §20 第二項簽證 | 財報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 違反罰則 | 公司法 §20 第一項 | 負責人各處 1-5 萬 | 公司法 §20 第二項簽證 | 負責人各處 1-5 萬 |
| 規避查核罰則 | 公司法 §20 第四項 | 規避、妨礙、拒絕 2-10 萬 | 屆期不申報 | 屆期不申報 2-10 萬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