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公司法19未登記而營業之限制

快速跳轉
  1. 1.未經設立登記,不得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
  2. 2.違反前項規定者,行為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並自負民事責任;行為人有二人以上者,連帶負民事責任,並由主管機關禁止其使用公司名稱。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19 條規定未經設立登記不得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違反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 15 萬元罰金,且自負民事責任。

Q · 沒登記公司卻用「XX 公司」名義做生意會怎樣?

最重 1 年徒刑加 15 萬罰金,民事自扛

依公司法第 19 條第一項,未經設立登記不得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違反者依第二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15 萬元以下罰金,且行為人自負民事責任,多人時連帶責任,主管機關並得禁止其使用公司名稱。刑事、民事、行政三線同時開火。

白話解讀

在台灣的夜市、網路賣場、自由接案圈子裡,隨處可見有人用「XX公司」的名義在做生意,但去經濟部查根本沒有這間公司。很多人覺得這不過是個名號,方便客戶打款而已。第19條告訴你:這不是用了一個假名字那麼輕微,這是刑事犯罪。未經設立登記就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行為人最重面臨一年有期徒刑,或併科15萬元罰金。而且刑事責任之外,你還得自己承擔所有民事責任。你以為用「公司」名義可以躲在法人面紗後面,結果這面面紗根本不存在,因為公司根本沒設立。所有的合約、債務、賠償,全部直接掛在你個人名下。如果是你跟朋友一起做,連帶責任,一個人跑了另一個全扛。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19 條為公司未經設立登記不得使用公司名義之禁止性規範,違反者構成刑事犯罪並需自負民事責任,行為人有二人以上時連帶負責,主管機關亦得禁止其使用公司名稱,旨在維護公司登記公示制度的公信力與交易安全。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用個人名義接案,但合約上寫的是「XX工作室」,會違反這條嗎?

不會。第 19 條管的是以「公司」名義經營。「工作室」「商行」「企業社」這些是商業登記法的範疇,不受本條規範。但如果你的工作室也沒做商業登記,可能違反商業登記法第 31 條(罰鍰一到五萬元,沒有刑事責任)。內行人提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法定的公司組織類型,名稱裡一定會有這些字。如果你只用「XX 企業」而沒有「有限公司」等字樣,在文義上可能不算「以公司名義」,但實務上要看整體使用方式而定。

Q2設立公司要多少錢?值得為了避免這條去登記嗎?

設立有限公司的政府規費(登記費、預查費等)大約一千多元。如果委託代辦,含會計師資本簽證總費用大約一到兩萬元。跟第 19 條的刑罰(1 年以下有期徒刑、15 萬元以下罰金)相比,成本差距是天和地。內行人提示:現在設立公司的資本額沒有法定最低限額(以前有限公司要 25 萬),技術上你可以用 1 元設立一間有限公司(但實務上會計師通常建議至少 10 萬以維持營運信用)。

Q3外國公司沒在台灣登記就在這裡做生意,也適用這條嗎?

外國公司在台灣營業要依公司法第 371 條辦理認許和分公司登記。沒登記就營業的話,不適用第 19 條(因為它確實是「公司」,只是沒在台灣登記),而是適用第 377 條準用相關規定。但效果類似:行為人自負民事責任。內行人提示:很多跨境電商平台的賣家其實是外國公司未經認許在台銷售,法律上有灰色地帶,主管機關目前多以消費者保護法和稅法來管理這類情況。

Q4公司法第 19 條是什麼?

禁止未經設立登記者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為法律行為,違反為刑事犯罪。

Q5什麼叫「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

對外用含「公司」字樣的名稱簽合約、開發票、開戶、收款、報價,都可能構成。範圍很廣不只限簽約。

Q6「公司」跟「行號」「工作室」差在哪?

公司用公司法(違反有刑責),行號工作室用商業登記法(違反只有 1-5 萬罰鍰)。本條只管「公司」二字。

Q7什麼是「自負民事責任」?

行為人個人就所生債務直接負無限責任,不能以「公司」當擋箭牌,所有債務都掛你個人名下。

Q8沒登記公司名義被告會被判刑嗎,怎麼面對?

先停止使用「公司」字樣 → 評估補辦登記 → 主動和解被害人 → 設立完成可作為緩起訴有利因素。

Q9怎麼提告冒用公司名義的人?

蒐證 → 經濟部商工查詢確認未登記 → 警局或地檢署遞刑事告訴 → 同時提民事求償(多人列連帶被告)。

Q10設立有限公司要多少錢?

政府規費約 1,000-1,500 元;委託代辦含會計師簽證 1-2 萬元;資本額無最低限制(1 元起)。

Q11怎麼查公司有沒有合法登記?

上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系統 gcis.nat.gov.tw 輸入公司名稱即可免費查詢,含負責人、資本額、地址全公開。

Q12公司法 19 條 vs 商業登記法 31 條哪個重?

公司法 19 是刑事責任(1 年徒刑),商登 31 只有行政罰鍰(1-5 萬)。同樣是未登記,罰得差一個刑度。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typegoverning_lawregistration_authorityviolation_penaltycivil_liability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公司法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 直轄市建設局公司法第 19 條:1 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15 萬元罰金自負或連帶
行號 / 商號(獨資、合夥)商業登記法直轄市 / 縣市政府商業登記法第 31 條:1-5 萬元罰鍰(無刑事責任)自負
工作室商業登記法(多視同行號)同上同上自負
外國公司分公司公司法第 371 條經濟部公司法第 377 條準用第 19 條精神自負

governing_law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公司法
行號 / 商號(獨資、合夥)
商業登記法
工作室
商業登記法(多視同行號)
外國公司分公司
公司法第 371 條

registration_authority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 直轄市建設局
行號 / 商號(獨資、合夥)
直轄市 / 縣市政府
工作室
同上
外國公司分公司
經濟部

violation_penalty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 19 條:1 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15 萬元罰金
行號 / 商號(獨資、合夥)
商業登記法第 31 條:1-5 萬元罰鍰(無刑事責任)
工作室
同上
外國公司分公司
公司法第 377 條準用第 19 條精神

civil_liability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自負或連帶
行號 / 商號(獨資、合夥)
自負
工作室
自負
外國公司分公司
自負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会社法 第 7 条(会社でない者の商号使用の禁止)+ 第 978 条(罰則:100 万円以下の過料)
韓國상법 제 22 조(상호 사용권)+ 제 636 조(과태료)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 211 条(虛假登记 / 未登记冒用罰則,2024 修訂版第 248 條)
德國HGB § 17(Firma)+ § 37(Firmenmissbrauch, Unterlassungsanspruch)+ Ordnungsgeld
法國Code de commerce L. 123-1 et L. 123-3(obligation d'immatriculation)+ R. 123-237(sanction pénale: contravention de 4ème classe)
美國State Fictitious Business Name / DBA laws(依州別,如 California Bus. & Prof. Code § 17900 et seq.)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相關函釋 10

立法沿革 7

(0181207 制定)

股東之數人或全體執行業務時,關於業務之執行,取決於過半數。   執行業務之股東,關於通常事務,各得單獨執行。但其餘執行業務之股東,有一人提出異議時,應即停止執行。

(0350323 全文修正)

公司之解散,除破產外,應於接收解散命令或決議解散後十五日內,呈由地方主管官署轉呈中央主管官署聲請為解散之登記,並在本公司所在地公告之。   公司負責人違反前項聲請登記期限之規定時,得各科五百元以下之罰鍰。

(0550705 全文修正)

未經設立登記,而以公司名稱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者,行為人自負其責,行為人有二人以上者連帶負責,各科三千元以下罰金,主管機關並得禁止其使用公司名稱。

(0721122 修正)

未經設立登記,不得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   違反前項規定者,行為人各科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並自負其責,行為人有二人以上者,連帶負責,並由主管機關禁止其使用公司名稱。

立法理由一、近數年來,社會環境變遷,工商業發展,物價指數不斷提高,爰將罰金額度予以提高五倍。   二、參照公司法第十五、第十六條之體例,將禁止規定列前,處罰規定列後,並作文字修正。

(0791024 修正)

未經設立登記,不得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   違反前項規定者,行為人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並自負其責;行為人有二人以上者,連帶負責,並由主管機關禁止其使用公司名稱。

立法理由為加強公司管理,對凡未經設立登記而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者,配合商業登記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有關刑責之規定,將第二項之罰則予以提高,俾予有效執行。

(0860531 修正)

未經設立登記,不得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   違反前項規定者,行為人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並自負其責;行為人有二人以上者,連帶負責,並由主管機關禁止其使用公司名稱。

立法理由我國數十年來使用新臺幣,幣值穩定、幣信良好,已為國際所公認,爰將本法所定貨幣數額均改以新臺幣為計算單位。

(0901025 修正)

未經設立登記,不得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   違反前項規定者,行為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並自負民事責任;行為人有二人以上者,連帶負民事責任,並由主管機關禁止其使用公司名稱。

立法理由第二項所定「自負其責」,文義未臻明確,爰修正為「自負民事責任」。

  • 設立登記名詞
  • 法律行為名詞
  • 有期徒刑名詞
  • 拘役名詞
  • 罰金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0181207 制定)

股東之數人或全體執行業務時,關於業務之執行,取決於過半數。   執行業務之股東,關於通常事務,各得單獨執行。但其餘執行業務之股東,有一人提出異議時,應即停止執行。

(0350323 全文修正)

公司之解散,除破產外,應於接收解散命令或決議解散後十五日內,呈由地方主管官署轉呈中央主管官署聲請為解散之登記,並在本公司所在地公告之。   公司負責人違反前項聲請登記期限之規定時,得各科五百元以下之罰鍰。

(0550705 全文修正)

未經設立登記,而以公司名稱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者,行為人自負其責,行為人有二人以上者連帶負責,各科三千元以下罰金,主管機關並得禁止其使用公司名稱。

(0721122 修正)

一、近數年來,社會環境變遷,工商業發展,物價指數不斷提高,爰將罰金額度予以提高五倍。   二、參照公司法第十五、第十六條之體例,將禁止規定列前,處罰規定列後,並作文字修正。

(0791024 修正)

為加強公司管理,對凡未經設立登記而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者,配合商業登記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有關刑責之規定,將第二項之罰則予以提高,俾予有效執行。

(0860531 修正)

我國數十年來使用新臺幣,幣值穩定、幣信良好,已為國際所公認,爰將本法所定貨幣數額均改以新臺幣為計算單位。

(0901025 修正)

第二項所定「自負其責」,文義未臻明確,爰修正為「自負民事責任」。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公司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公司法第 19 條規定:「未經設立登記,不得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違反前項規定者,行為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公司法第 1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公司法第 19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90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